2020年8月22日14时30分左右,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柳江区里高镇板六村中团屯石灰岩矿配电房道路旁卸镀锌管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致一人死亡,造成经济损失90万元。事故发生后,柳江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0年9月19日,柳江区人民政府对《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8·22”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事故结案,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8·22”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1年11月1日,由柳江区安委办主任覃南翔组织原事故调查组成员组成的评估组,采取座谈询问、走访核查与查阅文件的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二、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赵伟峰,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由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已缴款到位。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由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收缴。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完成了6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组织了全员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会,同时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2、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制度;
3、对矿山进行全面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并形成台账;
4、制定了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按规定提取费用;
5、增设了警示标志以及警戒线,完善了车辆设备管理,所有机械设备进行了编号管理;
6、建立了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检测记录台账。
五、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该公司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并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现场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的工作职责 ,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意识;
2、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对场所内的设施设备要经常性的进行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相关单位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单位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按时按期完成防范措施的整改,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8·22”
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评估组
2021年11月1日
2020年8月22日14时30分左右,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柳江区里高镇板六村中团屯石灰岩矿配电房道路旁卸镀锌管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致一人死亡,造成经济损失90万元。事故发生后,柳江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0年9月19日,柳江区人民政府对《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8·22”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事故结案,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8·22”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1年11月1日,由柳江区安委办主任覃南翔组织原事故调查组成员组成的评估组,采取座谈询问、走访核查与查阅文件的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二、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赵伟峰,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由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已缴款到位。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由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收缴。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完成了6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组织了全员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会,同时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2、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制度;
3、对矿山进行全面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并形成台账;
4、制定了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按规定提取费用;
5、增设了警示标志以及警戒线,完善了车辆设备管理,所有机械设备进行了编号管理;
6、建立了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检测记录台账。
五、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该公司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并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现场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的工作职责 ,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意识;
2、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对场所内的设施设备要经常性的进行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相关单位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单位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按时按期完成防范措施的整改,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8·22”
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评估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