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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 “8•12”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9-27 17:05   

       2023812920,在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店口,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8·12触电一般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联合调查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方婉香任组长,成员由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应急局、住建局、总工会、人社局、拉堡镇派人组成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施工单位:南宁万汇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左,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98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P1PDK9W,注册资本:伍拾万圆整,公司住所:南宁市武鸣区东鸣路272号,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与设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等。

建设单位: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PDL5QX9,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成立日期:201831日,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经开区振华路智庭园7201,经营范围:一般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等。

(二)装修项目基本情况

2023714日,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租赁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面,并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随后,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上成立了一个名为“柳州市柳江区装修沟通群”工作群,彭某左也在群里。718日,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群里让彭某左到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店进行装修,并将房东的联系方式告知彭某左。

2023731日,彭某左与工友梁某权来到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店开始进行装修作业(彭某左与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未签订装修合同),每天都在“柳州市柳江区装修沟通群”内汇报装修进展情况。

(三)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

1.事故地点位于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触电点为门口广告牌出入口处(图1)。

图1 事故发生现场


2.事故现场情况:(1)店门口搭建有一层活动脚手架,地面上有一双鞋子和一顶安全帽,脚手架上有一截多余的电线和一桶乳胶漆,脚手架上方是广告牌出入口,出入口有一根下垂的电线,电线末端裸露出铜丝(图2);

图2 事故现场情况

(四)事故现场检测

在事故现场,柳江供电局工作人员当日1320分,使用试验合格的验电器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广告牌出入口处裸露铜丝带电。

图3 事故现场检测带电试验

二、事故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3812日早上6点多,彭某左从出租屋前往塘福路60号门店,七点左右,工友梁某权也到了门店,两人吃完早餐后就开始进行作业,梁某权先爬进门口招牌里面安装广告牌电线。9点左右,彭某左站在一层脚手架上接电线,梁某权提醒彭某左“断电后再接线”,彭某左说:“没事的,我会注意。”920分左右,在招牌里做工的梁某权看到正在接线的彭某左突然不动了,怀疑出现触电现象,大声叫喊让门店里的梁某关电闸,并用手去扯接触彭某左的电线,十秒后,彭某左从脚手架上摔到地面,梁某权从广告牌内爬出来时,彭某左坐了起来,头部有血,眼睛无神。经过路人拨打120,几分钟后柳江区中医院医护人员来到事故现场,用担架将彭某左抬到柳江区中医院,彭某左经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柳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方婉香立即组织公安、应急、人社、总工会、拉堡镇等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023812日,柳州市柳江区中医医院出具了彭某左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系触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姓名

伤害

程度

性别

年龄

户籍

所在地

职业

(工种)

造成经济

损失

彭某左

死亡

56岁

湖北仙桃

装修工

7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南宁万汇装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彭某左未切断电源,进行带电作业且未佩戴电工手套,导致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8·12”触电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南宁万汇装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彭某左未切断电源,进行带电作业且未佩戴电工手套,导致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彭某左占有南宁万汇装饰有限公司100%股份,鉴于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的巡查,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增强施工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根据属地管理,由拉堡镇对上述预防和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8·12    

                        触电一般事故联合调查组

2023919








安全事故通报
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 “8•12”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9-27 17:05   

       2023812920,在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店口,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8·12触电一般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联合调查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方婉香任组长,成员由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应急局、住建局、总工会、人社局、拉堡镇派人组成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施工单位:南宁万汇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左,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98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P1PDK9W,注册资本:伍拾万圆整,公司住所:南宁市武鸣区东鸣路272号,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与设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等。

建设单位: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PDL5QX9,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成立日期:201831日,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经开区振华路智庭园7201,经营范围:一般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等。

(二)装修项目基本情况

2023714日,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租赁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面,并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随后,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上成立了一个名为“柳州市柳江区装修沟通群”工作群,彭某左也在群里。718日,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群里让彭某左到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店进行装修,并将房东的联系方式告知彭某左。

2023731日,彭某左与工友梁某权来到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店开始进行装修作业(彭某左与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未签订装修合同),每天都在“柳州市柳江区装修沟通群”内汇报装修进展情况。

(三)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

1.事故地点位于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触电点为门口广告牌出入口处(图1)。

图1 事故发生现场


2.事故现场情况:(1)店门口搭建有一层活动脚手架,地面上有一双鞋子和一顶安全帽,脚手架上有一截多余的电线和一桶乳胶漆,脚手架上方是广告牌出入口,出入口有一根下垂的电线,电线末端裸露出铜丝(图2);

图2 事故现场情况

(四)事故现场检测

在事故现场,柳江供电局工作人员当日1320分,使用试验合格的验电器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广告牌出入口处裸露铜丝带电。

图3 事故现场检测带电试验

二、事故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3812日早上6点多,彭某左从出租屋前往塘福路60号门店,七点左右,工友梁某权也到了门店,两人吃完早餐后就开始进行作业,梁某权先爬进门口招牌里面安装广告牌电线。9点左右,彭某左站在一层脚手架上接电线,梁某权提醒彭某左“断电后再接线”,彭某左说:“没事的,我会注意。”920分左右,在招牌里做工的梁某权看到正在接线的彭某左突然不动了,怀疑出现触电现象,大声叫喊让门店里的梁某关电闸,并用手去扯接触彭某左的电线,十秒后,彭某左从脚手架上摔到地面,梁某权从广告牌内爬出来时,彭某左坐了起来,头部有血,眼睛无神。经过路人拨打120,几分钟后柳江区中医院医护人员来到事故现场,用担架将彭某左抬到柳江区中医院,彭某左经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柳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方婉香立即组织公安、应急、人社、总工会、拉堡镇等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023812日,柳州市柳江区中医医院出具了彭某左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系触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姓名

伤害

程度

性别

年龄

户籍

所在地

职业

(工种)

造成经济

损失

彭某左

死亡

56岁

湖北仙桃

装修工

7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南宁万汇装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彭某左未切断电源,进行带电作业且未佩戴电工手套,导致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8·12”触电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南宁万汇装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彭某左未切断电源,进行带电作业且未佩戴电工手套,导致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彭某左占有南宁万汇装饰有限公司100%股份,鉴于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的巡查,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增强施工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根据属地管理,由拉堡镇对上述预防和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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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触电一般事故联合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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