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垃圾收集、清扫、清运、卫生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环境卫生方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各街道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3、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的管理;
4、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市政公厕、垃圾中转站(房)、环卫专用机械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作业与管理;
5、负责城区各道路洒水降尘作业;
6、负责城区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隔离栏清洗工作;
7、负责征收建成区范围内各商户、单位、住户等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8、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领域宣传、培训、公益性工作;
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2个,一是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是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本局设置有综合办公室、计财股、市容股、法规股、党务办、人事股、执法监督股、燃气股等8个股室和拉堡中队、基隆中队、进德中队、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中队、扬尘中队及“五车”中队。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未定级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计财股、有偿收费股、劳资股、业务股、公厕管理股、车队、综合保障股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情况: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6名;参公事业单位编制82名,实有人数66名;总人数7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制46名,实有人数42名。
我局编制内实有人员72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66人),比上年减少5人,减少6.5%,科员级以上71人,占99%;编外人员实有164人,退休人员24人。环卫所编外人员聘用控制数486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户公益性岗位12名,环卫人员实有478人,退休人员8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在市容整治工作方面
一是针对城市管理顽疾,科学制定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减少“整治—反复—再整治—再反弹”现象的发生。二是继续推进夜间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加强推进门头招牌设置、户外广告治理及“门前三包”的管理工作。三是抓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联合执法。认真开展督查,对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在查处违法建设方面
一是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办案效率。有计划的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建筑规划方面的知识,在工作过程中熟练运用,对所查处的每一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处罚恰当、程序合法。二是强化案件处理,遏制违法建设。有少量的违法案件不能果断及时的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会给后续的执法工作带来麻烦。今后我局将按照相对集中处罚权赋予的职责,强化案件处理,尽可能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在扬尘治理和燃气整治方面
一是加大城区主次干道的洒水降尘力度,重点加强扬尘污染路段的洒水降尘频次,扩大抑尘车作业范围,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加强工作联动,形成整治合力。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燃气整治联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整治力度,通过全面排查、突击检查等,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储存、经营、运输燃气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经营燃气查处工作。
(四)在燃气整治工作方面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居民、出租户用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各单位成员,组成整治工作组,对居民、出租户使用不明气源或非法气源,违规使用燃气热水器、违规安装在浴室内、燃气热水器排烟管未安装或未伸出室外等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二是联合多部门开展非法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联公安部门、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燃气所等相关部门开展非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手续、非法存储、销售液化气等非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五车”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的整治和处罚力度;注重教育宣传,通过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营造我区安全、有序、畅通的静态交通环境。
(六)推动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同时加大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逐步扩大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标识覆盖范围。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现场宣传活动,提高居民主动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加强新城区环境卫生外包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认真开展法制培训和案卷评查等相关法规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案件的办理。做好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八)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继续抓好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任务。
(九)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保质完成道路清扫保洁、卫生整治、垃圾清运、洒水降尘工作。按照主干道为主,次干道为辅,小街小巷全覆盖的保洁原则,对全区主次道路保洁实行长效管理,确保道路清扫保洁实现全面覆盖。同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加强对老城区和基隆开发区的小街小巷、卫生死角的专项整治。
(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培训,努力提高收费服务质量。及时掌握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对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态度,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三)大力推进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同区分类办持续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工作模式,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考评机制,促进工作成效。推动建立大件垃圾拆卸中心,降低大件垃圾运输、处理成本,助力环卫精细化管理。组建分类运输队伍,助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链的形成。开发资源无害化处理小程序,强化生活垃圾氛围的营造,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地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屯的建设,形成垃圾分类无处不在、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生产例会,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减少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3: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243.45万元,同比减3450.1万元,同比下降32.2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51.45万元,同比减752.1万元,同比下降10.89%。
2、政府性基金拨款190万元,同比减3100万元,同比下降94.22%。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00万元,同比增400万元,同比增长80%。
4、其他收入2万元,同比增2万元,同比增长100%。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7243.45万元,同比减3450.1万元,同比下降32.26%。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6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8%,同比增26.35万元,同比增长7.88%;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7.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7%,同比增5.43万元,同比增长7.54%;
(3)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686.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2.32%,同比减3490.26万元,同比下降34.3%;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8.6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63%,同比增8.38万元,同比增长7.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139.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76%,同比增80.1万元,同比增长1.3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19.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16%,同比增90.45万元,同比增长1.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1.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2%,同比减19.51万元,同比下降6.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17.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2%,同比增9.16万元,同比增长8.3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4%,同比减3530.2万元,同比下降76.1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97%;
资本性支出预算22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13%;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634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60.5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7.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784.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8.6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8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4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6.82万元,同比减0.27万元,同比下降1.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3.42万元,同比减0.27万元,同比下降7.32%,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3.4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厉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62.03万元,同比减)10.97万元,同比下降6.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52.2万元,同比减989.13万元,同比下降86.66%。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52.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减1302.43万元,同比下降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035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综合业务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清扫综合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垃圾收集、清扫、清运、卫生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环境卫生方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各街道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3、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的管理;
4、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市政公厕、垃圾中转站(房)、环卫专用机械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作业与管理;
5、负责城区各道路洒水降尘作业;
6、负责城区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隔离栏清洗工作;
7、负责征收建成区范围内各商户、单位、住户等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8、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领域宣传、培训、公益性工作;
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2个,一是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是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本局设置有综合办公室、计财股、市容股、法规股、党务办、人事股、执法监督股、燃气股等8个股室和拉堡中队、基隆中队、进德中队、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中队、扬尘中队及“五车”中队。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未定级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计财股、有偿收费股、劳资股、业务股、公厕管理股、车队、综合保障股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情况: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6名;参公事业单位编制82名,实有人数66名;总人数7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制46名,实有人数42名。
我局编制内实有人员72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66人),比上年减少5人,减少6.5%,科员级以上71人,占99%;编外人员实有164人,退休人员24人。环卫所编外人员聘用控制数486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户公益性岗位12名,环卫人员实有478人,退休人员8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在市容整治工作方面
一是针对城市管理顽疾,科学制定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减少“整治—反复—再整治—再反弹”现象的发生。二是继续推进夜间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加强推进门头招牌设置、户外广告治理及“门前三包”的管理工作。三是抓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联合执法。认真开展督查,对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在查处违法建设方面
一是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办案效率。有计划的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建筑规划方面的知识,在工作过程中熟练运用,对所查处的每一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处罚恰当、程序合法。二是强化案件处理,遏制违法建设。有少量的违法案件不能果断及时的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会给后续的执法工作带来麻烦。今后我局将按照相对集中处罚权赋予的职责,强化案件处理,尽可能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在扬尘治理和燃气整治方面
一是加大城区主次干道的洒水降尘力度,重点加强扬尘污染路段的洒水降尘频次,扩大抑尘车作业范围,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加强工作联动,形成整治合力。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燃气整治联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整治力度,通过全面排查、突击检查等,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储存、经营、运输燃气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经营燃气查处工作。
(四)在燃气整治工作方面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居民、出租户用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各单位成员,组成整治工作组,对居民、出租户使用不明气源或非法气源,违规使用燃气热水器、违规安装在浴室内、燃气热水器排烟管未安装或未伸出室外等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二是联合多部门开展非法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联公安部门、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燃气所等相关部门开展非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手续、非法存储、销售液化气等非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五车”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的整治和处罚力度;注重教育宣传,通过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营造我区安全、有序、畅通的静态交通环境。
(六)推动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同时加大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逐步扩大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标识覆盖范围。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现场宣传活动,提高居民主动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加强新城区环境卫生外包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认真开展法制培训和案卷评查等相关法规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案件的办理。做好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八)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继续抓好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任务。
(九)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保质完成道路清扫保洁、卫生整治、垃圾清运、洒水降尘工作。按照主干道为主,次干道为辅,小街小巷全覆盖的保洁原则,对全区主次道路保洁实行长效管理,确保道路清扫保洁实现全面覆盖。同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加强对老城区和基隆开发区的小街小巷、卫生死角的专项整治。
(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培训,努力提高收费服务质量。及时掌握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对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态度,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三)大力推进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同区分类办持续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工作模式,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考评机制,促进工作成效。推动建立大件垃圾拆卸中心,降低大件垃圾运输、处理成本,助力环卫精细化管理。组建分类运输队伍,助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链的形成。开发资源无害化处理小程序,强化生活垃圾氛围的营造,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地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屯的建设,形成垃圾分类无处不在、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生产例会,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减少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3: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243.45万元,同比减3450.1万元,同比下降32.2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51.45万元,同比减752.1万元,同比下降10.89%。
2、政府性基金拨款190万元,同比减3100万元,同比下降94.22%。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00万元,同比增400万元,同比增长80%。
4、其他收入2万元,同比增2万元,同比增长100%。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7243.45万元,同比减3450.1万元,同比下降32.26%。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6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8%,同比增26.35万元,同比增长7.88%;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7.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7%,同比增5.43万元,同比增长7.54%;
(3)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686.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2.32%,同比减3490.26万元,同比下降34.3%;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8.6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63%,同比增8.38万元,同比增长7.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139.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76%,同比增80.1万元,同比增长1.3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19.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16%,同比增90.45万元,同比增长1.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1.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2%,同比减19.51万元,同比下降6.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17.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2%,同比增9.16万元,同比增长8.3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4%,同比减3530.2万元,同比下降76.1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97%;
资本性支出预算22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13%;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634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60.5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7.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784.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8.6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8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4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6.82万元,同比减0.27万元,同比下降1.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3.42万元,同比减0.27万元,同比下降7.32%,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3.4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厉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62.03万元,同比减)10.97万元,同比下降6.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52.2万元,同比减989.13万元,同比下降86.66%。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52.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减1302.43万元,同比下降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035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综合业务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清扫综合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