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统筹管理全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
(八)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
(九)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十)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
(十一)承担柳江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
(十二)会同区发改、财政部门制订城镇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归口管理城镇道路占用费、挖掘费和污水处理费等专项城建资金。
(十三)负责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16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各下属事业编制106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数101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行政编制数10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0人。
2.柳江区房地产管理所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6人。
3.柳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参公编制数17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5人。
4.柳江区市政维护所事业编制27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7人。
5.柳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事业编制17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5人。
6.柳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参公编制数5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人。
7.柳江区城市建设档案室参公编制数3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人。
8.柳江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编制数31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4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建筑行业方面。加大依法监管工作力度,处理违法行为决不放宽处罚尺度,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查。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动态安全管理的监管,加强日常安全监督和巡查力度,提高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市政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续建工作,抓好柳江区旧城改造、土地熟化等项目,督促施工方安全文明施工,做好项目进度跟踪;逐步完成对城区坑洼道路的维修改造工作。
(三)房地产市场方面。继续加大房地产投资引领,确保房地产行业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保持上升趋势。加强行业管理和市场风险防范,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有序、健康的发展。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的资质审核,严把市场准入关。
(四)村镇建设方面。围绕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村镇建设工作,做好镇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住房安全保障、柳江区莲花小镇建设段动态考核等工作。
(五)民生公用方面。积极推进柳江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服务设施配套。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3: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022.12万元,同比减6900.50万元,同比下降77.34%。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8.12万元,同比减122.74万元,同比下降1.38%。
2、政府性基金拨款284万元,同比减6767.76万元,同比下降95.97%。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022.12万元,同比减6900.5万元,同比下降77.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6%,同比增7.20万元,同比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1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48%,同比增45.87万元,同比增长17.17%;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9%,同比增12.81万元,同比增长22.94%;
(4)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52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59%,同比减6946.79万元,同比下降81.97%;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4.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8%,同比减9.59万元,同比下降8.3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65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83%,同比增232.14万元,同比增长16.3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29.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35%,同比增234.58万元,同比增长21.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6.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67%,同比减7.63万元,同比下降3.3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8.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8%,同比增5.19万元,同比增长5.5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6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17%,同比减7132.64万元,同比下降95.1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8.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7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8.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24%。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202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4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4.4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43万元,同比减0.12万元,同比下降0.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同比减0.12万元,同比下降3.81%,原因是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车辆数量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38.38万元,同比增22.8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19.7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88万元,同比减15.12万元,同比下降88.94%。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88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8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71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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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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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部门编码 |
1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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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元) |
合计 |
34,722,835.96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7,382,135.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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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
7,340,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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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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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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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概述(逐条填写,每条控制在150字以内。) |
职能1 |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城市园林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公园、广场、街头小游园及绿化带等公共绿地和街道行道树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有关园林绿化的行政备案工作,监督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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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2 |
完成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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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3 |
贯彻执行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法规政策,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查、政策研究。负责房屋交易管理,参与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指导房地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和中介市场规范运行。开展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业务。拟定柳江区房屋白蚁防治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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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4 |
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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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5 |
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负责监管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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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6 |
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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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7 |
负责监管城镇燃气安全,做好指导和宣传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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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8 |
统筹管理全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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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9 |
保障城区道路夜间照明正常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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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10 |
承担柳江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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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逐条填写,和部门职能对应) |
目标1 |
继续抓好裸露治理、防水抗旱、设施维护、街头转角整治、绿地死角治理等日常养护工作,重点做好城区柳堡路、兴柳路一、二期、柳江大道沿线绿化带的除草、修剪和松土施肥等养护工作。对树木砍伐、移植、修剪以及绿化养护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作业无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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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 |
完成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时完成防空警报器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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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 |
对柳江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建议,积极参与柳江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做好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做好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个人住房信息的核查、利用。加强白蚁防治技术研究,宣传、推广、运用白蚁防治新技术造福百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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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4 |
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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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5 |
保障市政基础设施,修复破损路面、清理水沟,保障城区道路、管网日常维护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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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6 |
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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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7 |
开展企业、供应站点安全检查,做好天然气管道项目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住建厅,柳州市住建委及柳江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与燃气企业、社区联合入户安检,按照“不少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开展入户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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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8 |
保障柳江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运营管理,保障住房补贴审核和发放到位。做好乡镇干部周转房项目,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房改房个人住房档案的妥善保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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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9 |
认真核实路灯电费,及时支付电费,全区路灯维修维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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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0 |
做好监管城镇市政公用事业、燃气、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做好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城镇建设中有关园林绿化、土地、供电、通信等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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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老旧小区改造 |
=8个 | ||
|
完成老城区及新增绿地管养工作 |
≥35.5万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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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白蚁防治综合检查 |
=12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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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户数 |
≥9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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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转运站覆盖乡镇 |
=16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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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收集和处理污水总量 |
≥1330.6万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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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教师公寓公租房 |
=32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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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周转房项目建设 |
=244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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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维修维护路灯 |
≥6000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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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检查企业、供应站点 |
≥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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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老旧小区项目验收 |
定性质量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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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植存活率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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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质量 |
定性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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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垃圾转运站运行 |
定性运行正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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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水质数据检验 |
定性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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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周转房项目验收 |
定性质量合格 | ||||
|
完善管理制度,及时维修路灯 |
定性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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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不少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开展入户宣传。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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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
定性2023年12月31日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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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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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
定性优 | ||
|
完善城区照明设施维修维护建设,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
定性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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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燃气安全使用暨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
定性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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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改业务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定性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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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维修维护各公租房公共设施,提高小区居住环境 |
定性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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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降低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净化城市空气,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
定性优 | |||
|
促进城市健康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 |
定性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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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村镇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定性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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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利于减轻对村镇的环境污染,改善当地环境。 |
定性优 | |||
|
为柳江区各镇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利于柳江区各镇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定性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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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满意度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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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部门预算柳江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项目名称 |
全区路灯电费 |
项目编码 |
4502062113600700018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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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市政设施维护所 |
项目主管单位 |
136-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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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 |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
|
合计 |
|
2,500,000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 ||
|
本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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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
|
2,500,000 | ||
|
其他资金 |
|
|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全区路灯电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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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始时间 |
2023.01.01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3.12.31 |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每月依据供电部门电费单结算 | |||
|
年度绩效目标 |
保障城区道路夜间照明正常运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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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绩效目标 |
保障城区道路夜间照明正常运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路灯专变 |
=2台 | |
|
维护控制箱 |
=85台 | |||
|
维护路灯 |
=6000盏 | |||
|
质量指标 |
亮灯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按时支付路灯电费 |
100% |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城区道路夜间照明正常运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
优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市民满意率 |
≥95% | |
(2)柳州市柳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节日摆花经费(春节、五一、国庆)”预算绩效项目,投资计划:4.5万元,为营造节假日气氛以及创城的需要,完成年度节假日公园、广场指令性摆花,美化街道、广场、公园市容市貌,营造喜庆、祥和及团结奋进的节庆氛围。
|
2023年度部门预算柳江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项目名称 |
节假日摆花经费 |
项目编码 |
450206220413600004578 | |
|
项目实施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
项目主管单位 |
136-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项目属性 |
- |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
|
合计 |
|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0 | ||
|
本级 |
0 | |||
|
政府性基金 |
|
45000 | ||
|
其他资金 |
|
0 |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为营造节假日气氛以及创城的需要,在春节、国庆、五一等三节摆花及摆花工艺造型费用4.5万,多出部分用于新增市民广场摆花点。 |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2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3 |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春节、国庆、五一等三节摆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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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为营造节假日气氛以及创城的需要,在春节、国庆、五一等三节摆花及摆花工艺造型费用9万,多出部分用于新增市民广场摆花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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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绩效目标 |
为营造节假日气氛以及创城的需要,在2023年春节、国庆、五一等三节摆花及摆花工艺造型费用4.5万元多出部分用于新增市民广场摆花点,美化绿化市容市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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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美化养护工作面积 |
≥60000盆 | |
|
质量指标 |
美化绿化市容市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
10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100% | ||
|
成本指标 |
在预算的控制范围内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9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98% | |
(3)柳州市柳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文化宫广场、柳江公园、农贸小公园水、电费”预算绩效项目,投资计划23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用水、浇灌系统材料配件的购买更新、管道的设置安装等;以及公园广场用电,线路改造安装,用电配件购置等支出。
2023年度部门预算柳江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道路、公园、广场及绿地等管养水、电费 | 项目编码 | 450206230413600007734 | ||
项目实施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 项目主管单位 | 136-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属性 | -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
合计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0 | |||
本级 | 0 | ||||
政府性基金 |
| 230000 | |||
其他资金 |
| 0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2023年经费预算及工作概况:道路、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水、电费设置安装共计23万元,主要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用水、电费用、浇灌系统材料配件的购买更新、管道的设置安装等.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3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3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2023年经费预算及工作概况:道路、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水、电费设置安装共计23万元,主要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用水、电费用、浇灌系统材料配件的购买更新、管道的设置安装等. | ||||
年度绩效目标 | 2023年经费预算及工作概况:道路、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水、电费设置安装共计23万元,主要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用水、电费用、浇灌系统材料配件的购买更新、管道的设置安装等. | ||||
中期绩效目标 | 2023年经费预算及工作概况:道路、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水、电费共计23万元,主要包括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用水费用、浇灌系统材料配件的购买更新、管道的设置安装等.主要用费内容包括公园广场用电,线路改造安装,用电配件购置等,完善基础设施,美化绿化市容市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社会公众对相应区域绿地管养工作的满意度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灌水养护工作面积 | ≥355000平方米 | ||
完成照明面积 | ≥260000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照明率 | ≥100% | |||
灌水、绿植存活率 | ≥9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12月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善人民居住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 ≥9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柳江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 | ≥30% | |||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净化城市空气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5% |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统筹管理全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
(八)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
(九)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十)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
(十一)承担柳江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
(十二)会同区发改、财政部门制订城镇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归口管理城镇道路占用费、挖掘费和污水处理费等专项城建资金。
(十三)负责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16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各下属事业编制106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数101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行政编制数10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0人。
2.柳江区房地产管理所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6人。
3.柳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参公编制数17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5人。
4.柳江区市政维护所事业编制27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7人。
5.柳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事业编制17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5人。
6.柳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参公编制数5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人。
7.柳江区城市建设档案室参公编制数3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人。
8.柳江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编制数31人,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4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建筑行业方面。加大依法监管工作力度,处理违法行为决不放宽处罚尺度,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查。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动态安全管理的监管,加强日常安全监督和巡查力度,提高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市政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续建工作,抓好柳江区旧城改造、土地熟化等项目,督促施工方安全文明施工,做好项目进度跟踪;逐步完成对城区坑洼道路的维修改造工作。
(三)房地产市场方面。继续加大房地产投资引领,确保房地产行业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保持上升趋势。加强行业管理和市场风险防范,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有序、健康的发展。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的资质审核,严把市场准入关。
(四)村镇建设方面。围绕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村镇建设工作,做好镇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住房安全保障、柳江区莲花小镇建设段动态考核等工作。
(五)民生公用方面。积极推进柳江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服务设施配套。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3: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022.12万元,同比减6900.50万元,同比下降77.34%。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8.12万元,同比减122.74万元,同比下降1.38%。
2、政府性基金拨款284万元,同比减6767.76万元,同比下降95.97%。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022.12万元,同比减6900.5万元,同比下降77.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6%,同比增7.20万元,同比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1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48%,同比增45.87万元,同比增长17.17%;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9%,同比增12.81万元,同比增长22.94%;
(4)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52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59%,同比减6946.79万元,同比下降81.97%;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4.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8%,同比减9.59万元,同比下降8.3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65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83%,同比增232.14万元,同比增长16.3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29.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35%,同比增234.58万元,同比增长21.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6.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67%,同比减7.63万元,同比下降3.3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8.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8%,同比增5.19万元,同比增长5.5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6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17%,同比减7132.64万元,同比下降95.1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8.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7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8.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24%。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202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4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4.4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43万元,同比减0.12万元,同比下降0.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同比减0.12万元,同比下降3.81%,原因是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车辆数量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38.38万元,同比增22.8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19.7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88万元,同比减15.12万元,同比下降88.94%。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88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8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71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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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部门编码 |
136 | ||
|
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元) |
合计 |
34,722,835.96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7,382,135.96 | ||||
|
政府性基金 |
7,340,700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部门职能概述(逐条填写,每条控制在150字以内。) |
职能1 |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城市园林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公园、广场、街头小游园及绿化带等公共绿地和街道行道树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有关园林绿化的行政备案工作,监督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等工作。 | |||
|
职能2 |
完成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
|
职能3 |
贯彻执行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法规政策,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查、政策研究。负责房屋交易管理,参与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指导房地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和中介市场规范运行。开展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业务。拟定柳江区房屋白蚁防治方案。 | ||||
|
职能4 |
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 ||||
|
职能5 |
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负责监管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 ||||
|
职能6 |
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 ||||
|
职能7 |
负责监管城镇燃气安全,做好指导和宣传工作。 | ||||
|
职能8 |
统筹管理全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 ||||
|
职能9 |
保障城区道路夜间照明正常运行。 | ||||
|
职能10 |
承担柳江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逐条填写,和部门职能对应) |
目标1 |
继续抓好裸露治理、防水抗旱、设施维护、街头转角整治、绿地死角治理等日常养护工作,重点做好城区柳堡路、兴柳路一、二期、柳江大道沿线绿化带的除草、修剪和松土施肥等养护工作。对树木砍伐、移植、修剪以及绿化养护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作业无事故。 | |||
|
目标2 |
完成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时完成防空警报器采购。 | ||||
|
目标3 |
对柳江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建议,积极参与柳江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做好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做好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个人住房信息的核查、利用。加强白蚁防治技术研究,宣传、推广、运用白蚁防治新技术造福百姓。 | ||||
|
目标4 |
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 ||||
|
目标5 |
保障市政基础设施,修复破损路面、清理水沟,保障城区道路、管网日常维护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 | ||||
|
目标6 |
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 ||||
|
目标7 |
开展企业、供应站点安全检查,做好天然气管道项目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住建厅,柳州市住建委及柳江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与燃气企业、社区联合入户安检,按照“不少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开展入户宣传。 | ||||
|
目标8 |
保障柳江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运营管理,保障住房补贴审核和发放到位。做好乡镇干部周转房项目,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房改房个人住房档案的妥善保管。 | ||||
|
目标9 |
认真核实路灯电费,及时支付电费,全区路灯维修维护。 | ||||
|
目标10 |
做好监管城镇市政公用事业、燃气、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做好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城镇建设中有关园林绿化、土地、供电、通信等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 |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老旧小区改造 |
=8个 | ||
|
完成老城区及新增绿地管养工作 |
≥35.5万平方米 | ||||
|
开展白蚁防治综合检查 |
=12次 | ||||
|
农村危房改造户数 |
≥9户 | ||||
|
垃圾转运站覆盖乡镇 |
=16个 | ||||
|
完成收集和处理污水总量 |
≥1330.6万吨 | ||||
|
接收教师公寓公租房 |
=32套 | ||||
|
干部周转房项目建设 |
=244套 | ||||
|
日常维修维护路灯 |
≥6000盏 | ||||
|
开展安全检查企业、供应站点 |
≥150 | ||||
|
质量指标 |
老旧小区项目验收 |
定性质量合格 | |||
|
绿植存活率 |
≥90% | ||||
|
农村危房改造质量 |
定性合格 | ||||
|
乡镇垃圾转运站运行 |
定性运行正常 | ||||
|
出水水质数据检验 |
定性合格 | ||||
|
干部周转房项目验收 |
定性质量合格 | ||||
|
完善管理制度,及时维修路灯 |
定性合格 | ||||
|
按照“不少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开展入户宣传。 |
=100% |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
定性2023年12月31日前 |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
定性优 | ||
|
完善城区照明设施维修维护建设,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
定性优 | ||||
|
加强燃气安全使用暨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
定性优 | ||||
|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改业务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定性优 | ||||
|
完善和维修维护各公租房公共设施,提高小区居住环境 |
定性优 | ||||
|
生态效益指标 |
降低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净化城市空气,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
定性优 | |||
|
促进城市健康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 |
定性优 | ||||
|
使村镇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定性优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利于减轻对村镇的环境污染,改善当地环境。 |
定性优 | |||
|
为柳江区各镇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利于柳江区各镇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定性优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满意度 |
≥90% | ||
|
2023年度部门预算柳江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项目名称 |
全区路灯电费 |
项目编码 |
450206211360070001831 | |
|
项目实施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市政设施维护所 |
项目主管单位 |
136-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项目属性 |
- |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
|
合计 |
|
2,500,000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 ||
|
本级 |
| |||
|
政府性基金 |
|
2,500,000 | ||
|
其他资金 |
|
|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全区路灯电费 |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3.01.01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3.12.31 |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每月依据供电部门电费单结算 | |||
|
年度绩效目标 |
保障城区道路夜间照明正常运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 |||
|
中期绩效目标 |
保障城区道路夜间照明正常运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路灯专变 |
=2台 | |
|
维护控制箱 |
=85台 | |||
|
维护路灯 |
=6000盏 | |||
|
质量指标 |
亮灯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按时支付路灯电费 |
100% |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城区道路夜间照明正常运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
优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市民满意率 |
≥95% | |
(2)柳州市柳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节日摆花经费(春节、五一、国庆)”预算绩效项目,投资计划:4.5万元,为营造节假日气氛以及创城的需要,完成年度节假日公园、广场指令性摆花,美化街道、广场、公园市容市貌,营造喜庆、祥和及团结奋进的节庆氛围。
|
2023年度部门预算柳江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项目名称 |
节假日摆花经费 |
项目编码 |
450206220413600004578 | |
|
项目实施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
项目主管单位 |
136-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项目属性 |
- |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
|
合计 |
|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0 | ||
|
本级 |
0 | |||
|
政府性基金 |
|
45000 | ||
|
其他资金 |
|
0 |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为营造节假日气氛以及创城的需要,在春节、国庆、五一等三节摆花及摆花工艺造型费用4.5万,多出部分用于新增市民广场摆花点。 |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2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3 |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春节、国庆、五一等三节摆花 |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为营造节假日气氛以及创城的需要,在春节、国庆、五一等三节摆花及摆花工艺造型费用9万,多出部分用于新增市民广场摆花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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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绩效目标 |
为营造节假日气氛以及创城的需要,在2023年春节、国庆、五一等三节摆花及摆花工艺造型费用4.5万元多出部分用于新增市民广场摆花点,美化绿化市容市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美化养护工作面积 |
≥60000盆 | |
|
质量指标 |
美化绿化市容市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
10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100% | ||
|
成本指标 |
在预算的控制范围内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9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98% | |
(3)柳州市柳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文化宫广场、柳江公园、农贸小公园水、电费”预算绩效项目,投资计划23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用水、浇灌系统材料配件的购买更新、管道的设置安装等;以及公园广场用电,线路改造安装,用电配件购置等支出。
2023年度部门预算柳江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道路、公园、广场及绿地等管养水、电费 | 项目编码 | 450206230413600007734 | ||
项目实施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 项目主管单位 | 136-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属性 | -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
合计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0 | |||
本级 | 0 | ||||
政府性基金 |
| 230000 | |||
其他资金 |
| 0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2023年经费预算及工作概况:道路、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水、电费设置安装共计23万元,主要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用水、电费用、浇灌系统材料配件的购买更新、管道的设置安装等.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3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3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2023年经费预算及工作概况:道路、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水、电费设置安装共计23万元,主要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用水、电费用、浇灌系统材料配件的购买更新、管道的设置安装等. | ||||
年度绩效目标 | 2023年经费预算及工作概况:道路、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水、电费设置安装共计23万元,主要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用水、电费用、浇灌系统材料配件的购买更新、管道的设置安装等. | ||||
中期绩效目标 | 2023年经费预算及工作概况:道路、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水、电费共计23万元,主要包括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用水费用、浇灌系统材料配件的购买更新、管道的设置安装等.主要用费内容包括公园广场用电,线路改造安装,用电配件购置等,完善基础设施,美化绿化市容市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社会公众对相应区域绿地管养工作的满意度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灌水养护工作面积 | ≥355000平方米 | ||
完成照明面积 | ≥260000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照明率 | ≥100% | |||
灌水、绿植存活率 | ≥9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12月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善人民居住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 ≥9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柳江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 | ≥30% | |||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净化城市空气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5% |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