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本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区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军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镇政府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区消防工作,负责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山林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下拨和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柳江区有关部门、自治区、柳州市驻柳江单位和各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拟订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指导监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8、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少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柳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内设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下设柳江区应急管理信息指挥中心一个二层机构。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二层机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我局2023年实有人90人,比上年减少5人,减少5.26%。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36人(行政人员12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17人,事业单位人员6人),占40%;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4人,占60%。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961.79万元,同比减少323.77万元,同比下降25.1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3.54万元,同比减少237.02万元,同比下降20.42%。
2、政府性基金拨款38.25万元,同比减少86.75万元,同比下降69.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961.79万元,同比减少323.77万元,同比下降25.1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9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同比减少11.44万元,同比下降11.20%;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2.1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31%,同比减少4.2万元,同比下降15.93%;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8.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8%,同比减少86.75万元,同比下降69.4%;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5%,同比减少6.39万元,同比下降15.78%;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科目支出预算776.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74%,同比下降214.99万元,同比下降21.6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06.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6%,同比减少94.42万元,同比下降11.7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6.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01%,同比减少72.02万元,同比下降10.9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7.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77%,同比减少23.67万元,同比下降19.5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23%,同比增加1.27万元,同比增长5.9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5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54%,同比减少229.35万元,同比下降47.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7.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5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4%;
资本性支出预算2.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6%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96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90.70万元;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2.17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8.25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4.10万元;
5、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类科目支出预算776.5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6.9万元,同比减少5.1万元,同比下降4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9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25%,原因是分两个单位填报,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6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同比下降44.44%,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同比下降44.44%,原因是分两个单位填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没有购置应急用车的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7.55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同比下降11.2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其他办公设备共67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项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额0.5万元;
(2)柳江区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项目:综合(安委办)业务经费,金额37.7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柳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本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区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军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镇政府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区消防工作,负责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山林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下拨和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柳江区有关部门、自治区、柳州市驻柳江单位和各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拟订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指导监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8、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少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柳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内设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下设柳江区应急管理信息指挥中心一个二层机构。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二层机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我局2023年实有人90人,比上年减少5人,减少5.26%。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36人(行政人员12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17人,事业单位人员6人),占40%;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4人,占60%。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961.79万元,同比减少323.77万元,同比下降25.1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3.54万元,同比减少237.02万元,同比下降20.42%。
2、政府性基金拨款38.25万元,同比减少86.75万元,同比下降69.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961.79万元,同比减少323.77万元,同比下降25.1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9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同比减少11.44万元,同比下降11.20%;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2.1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31%,同比减少4.2万元,同比下降15.93%;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8.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8%,同比减少86.75万元,同比下降69.4%;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5%,同比减少6.39万元,同比下降15.78%;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科目支出预算776.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74%,同比下降214.99万元,同比下降21.6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06.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6%,同比减少94.42万元,同比下降11.7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6.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01%,同比减少72.02万元,同比下降10.9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7.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77%,同比减少23.67万元,同比下降19.5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23%,同比增加1.27万元,同比增长5.9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5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54%,同比减少229.35万元,同比下降47.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7.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5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4%;
资本性支出预算2.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6%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96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90.70万元;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2.17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8.25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4.10万元;
5、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类科目支出预算776.5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6.9万元,同比减少5.1万元,同比下降4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9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25%,原因是分两个单位填报,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6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同比下降44.44%,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同比下降44.44%,原因是分两个单位填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没有购置应急用车的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7.55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同比下降11.2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其他办公设备共67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项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额0.5万元;
(2)柳江区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项目:综合(安委办)业务经费,金额37.7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