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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柳江区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4 10: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理论研究

的规划工作,并在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政策方面实施指导;负责新闻宣传宏观指导的管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全区新闻队伍建设的管理,指导协调新闻部门的工作;从宏观上指导文化和精神产品的管理工作及从宏观指导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规划、部署全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国防教育,推荐宣传先进典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规划、部署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扫黄打非”工作;制定有关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规划,组织、指导全区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全区各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受区委委托,协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议设;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对全区基层宣传干部的培训;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布置,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贯彻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地方性政策;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共5个:办公室、理论股、宣传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股。所属事业单位共2个:区委《柳江新闻》编辑部、互联网新闻传播研究中心。

2.编制现状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部行政及事业单位

编制21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我部实有人数18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18人(行政人员9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主要任务: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抓好百姓宣讲和学生宣讲工作。

2.坚持党管主流思想,将党的好声音传播开来。结合重大节日,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继续着力“基层工作加强年”,提高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的素质,培育和壮大业余文艺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撤县设区等视角,整合资源,策划栏目和方案,进行多角度、集中式的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为柳江发展营造强大宣传攻势;深化新旧媒体融合,用好微博、微信、手机时讯等传播平台,形成立体化、互动式、全天候传播。

3.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人人参与、全民行动;广泛开展“树模范、学模范、扶模范”活动,持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持续推进德育工作提升;积极抓好现有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工作,积极探索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路径和办法;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覆盖全县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4.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推动“五大创建”有效开展。坚持以文明县城创建为抓手,加强动态管理,督促各单位建立文明县城常态化创建机制,不断提升创城工作的整体水平;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启动仪式,推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

主要目标:2018年,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着重接地气、拓平台、广覆盖,实现主流声音的大范围传播,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08.49万元,同比增长39.36万元,同比增长6.91%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8.49万元,同比增长39.36万元,同比增长6.91%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08.49万元,同比增长39.36万元,同比增长6.9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60.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13%同比增长40.73万元,同比增长7.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24.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4%,同比减少0.44万元。

3)医疗卫生类科目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7%,同比减少0.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4.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5%,同比减少0.57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22.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63%同比增长18.10万元,同比增长8.8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5.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0%同比增长22.79万元,同比增长12.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6.27%,同比增加9.93万元,增长37.7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0.43%,同比减少14.6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局管理。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8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37%同比增长21.26万元,同比增长5.8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0.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983%

资本性支出预算11.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7%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0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60.63万元;

2、社会保险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4.59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8.9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3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3.9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98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接待活动相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0台(套)。

  1.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单位2018年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
中国共产党柳江区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4 10: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理论研究

的规划工作,并在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政策方面实施指导;负责新闻宣传宏观指导的管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全区新闻队伍建设的管理,指导协调新闻部门的工作;从宏观上指导文化和精神产品的管理工作及从宏观指导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规划、部署全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国防教育,推荐宣传先进典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规划、部署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扫黄打非”工作;制定有关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规划,组织、指导全区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全区各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受区委委托,协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议设;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对全区基层宣传干部的培训;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布置,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贯彻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地方性政策;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共5个:办公室、理论股、宣传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股。所属事业单位共2个:区委《柳江新闻》编辑部、互联网新闻传播研究中心。

2.编制现状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部行政及事业单位

编制21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我部实有人数18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18人(行政人员9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主要任务: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抓好百姓宣讲和学生宣讲工作。

2.坚持党管主流思想,将党的好声音传播开来。结合重大节日,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继续着力“基层工作加强年”,提高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的素质,培育和壮大业余文艺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撤县设区等视角,整合资源,策划栏目和方案,进行多角度、集中式的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为柳江发展营造强大宣传攻势;深化新旧媒体融合,用好微博、微信、手机时讯等传播平台,形成立体化、互动式、全天候传播。

3.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人人参与、全民行动;广泛开展“树模范、学模范、扶模范”活动,持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持续推进德育工作提升;积极抓好现有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工作,积极探索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路径和办法;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覆盖全县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4.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推动“五大创建”有效开展。坚持以文明县城创建为抓手,加强动态管理,督促各单位建立文明县城常态化创建机制,不断提升创城工作的整体水平;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启动仪式,推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

主要目标:2018年,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着重接地气、拓平台、广覆盖,实现主流声音的大范围传播,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08.49万元,同比增长39.36万元,同比增长6.91%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8.49万元,同比增长39.36万元,同比增长6.91%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08.49万元,同比增长39.36万元,同比增长6.9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60.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13%同比增长40.73万元,同比增长7.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24.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4%,同比减少0.44万元。

3)医疗卫生类科目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7%,同比减少0.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4.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5%,同比减少0.57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22.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63%同比增长18.10万元,同比增长8.8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5.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0%同比增长22.79万元,同比增长12.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6.27%,同比增加9.93万元,增长37.7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0.43%,同比减少14.6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局管理。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8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37%同比增长21.26万元,同比增长5.8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0.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983%

资本性支出预算11.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7%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0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60.63万元;

2、社会保险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4.59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8.9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3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3.9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98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接待活动相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0台(套)。

  1.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单位2018年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