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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柳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4 10: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务员单位。柳江区党史办,柳江区委机要局,柳江区国家保密局,柳江区委督查室等单位预算在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中反映。

一、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全面提高“三服务”水平,发挥好上传下达的枢纽功能;认真履行参谋助手职责,更好地为委领导决策服务;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确保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转;大力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努力促进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切实为党委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2)、区委督查室主要工作职能:在区委领导下,拟定全区督查工作计划,设计督查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实施督查工作;负责对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区委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区委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对上级党委,区委领导批示件、交办件的查办工作;围绕区委的决策,有重点地开展督查调研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督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撰写、收集、综合向上级党委、上级督查部门和区委汇报的各种文字材料;做好各种督查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委机要局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区密码电报、传真电报的翻译、接收和转发工作;承担区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区机要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党政计算机加密网络和办公自动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机要技术管理、应用;负责全区党政会议电视系统柳江会场的管理、应用;负责全区乡镇传真通信业务;负责全区机要干部的审查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要文印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管理、检查;承担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组织实施《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草拟全区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保密工作计划和保密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推广使用保密技术科技成果;负责审批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定点单位;负责全区保密执法检查,督促查处失泄密事件,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负责全区保密业务指导;负责全区保密员的审批和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中共柳江区委员会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1、深入开展我区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整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史工作的“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为柳江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服务。

2、全面征集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我区活动的各种资料,包括早期的党报、党刊及其他重要出版物、文物、老同志回忆录和反映我党历史活动的日记、笔记、书信、文章、音像等资料。

3、认真对征集到的各种资料加以考证、核实、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实行科学管理,进行专题研究;编写出版党史资料或专题研究丛书,充分发挥党史资料的作用。

4、在征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中共柳江区历史编写工作的规划和具体的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5、深入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党史研究成果的转化,用党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实现“育人”目的;用党史研究成果为柳江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实现“资政”功能。

6、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办内设4个职能股,分别为行政股,文书股,综合调研股和信息股。另有3个单位在区委办挂牌,分别为区委督查室,区委机要局,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以上单位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8人,编制合计33人。行政在职人员23人,工勤在职人员7人。柳江区党史办参公事业编制4人,在职人数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1)中共柳江区委办、柳江区委机要局,柳江区国家保密局,柳江区委督查室等单位工作任务:2018年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发展稳定大局和区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参谋服务、督办落实、后勤保障等职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1、积极协助挂点镇及挂点村开展生态乡村和扶贫攻坚工作。2、加强全区重点工作督查,全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3、抓好全区保密工作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了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4、做好值班工作。统筹安排区四家班子领导的值班工作,确保在节假日、周末及全国全区性重大活动期间正常值班,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5、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领导及时准确掌握动向。6、加强重要课题调研。7、做好机要通讯保障工作和文件办理工作。

2柳江区党史办工作任务:1、继续做好《中国共产党柳江区历史》第二卷的部份资料征集和编纂工作,争取2018下半年完成三次审稿任务,年底完成出版发行准备工作。2、做好本年度大事记的征编工作,每季度出一期大事记摘编。3、按月向市委党史研究室报送我区的大事记。4、继续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特别是对新民主主义时期的资料收集要抓紧抓好完成。5、做好成团会议旧址提升修缮工程的内部布展工作,配合市委党史研究室做好团会议旧址声光电的布置安装工作,尽可能争取全面完成各种资料的陈列。6、加大成团会议旧址的宣传教育工作,接待讲解场次比2017年翻一番。7、做好区委、市、区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及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587.42万元,同比增111.90万元,同比增长19.4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7.42万元,同比增111.90万元,同比增长19.40%

2、政府性基金拨款2900万元,同比增29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587.42万元,同比增3011.90万元,同比增长523.30%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94.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57%同比增111.57万元,同比增长23.1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7.3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2%同比增0.14万元,同比增长0.3%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7.5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49%同比减少0.08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9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84%,同比增长29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0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78%同比增0.27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4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52%同比增35.89万元,同比增长11.6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2.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50%同比增45.30万元,同比增长14.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5.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27%同比增18.10万元,同比增长23.3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3%同比减27.56万元,同比下降96.4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138.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48%同比增2976.0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80.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9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6%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742.6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5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358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94.5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7.30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4.54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29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0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2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4.3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8.72万元,同比增0.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4.38万元,同比增0.49万元,同比增12.6%,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接待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4.34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4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拍卖,减少车辆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经费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60.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43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07台(套)。

  1.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单位2018年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
中国共产党柳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4 10: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务员单位。柳江区党史办,柳江区委机要局,柳江区国家保密局,柳江区委督查室等单位预算在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中反映。

一、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全面提高“三服务”水平,发挥好上传下达的枢纽功能;认真履行参谋助手职责,更好地为委领导决策服务;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确保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转;大力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努力促进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切实为党委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2)、区委督查室主要工作职能:在区委领导下,拟定全区督查工作计划,设计督查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实施督查工作;负责对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区委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区委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对上级党委,区委领导批示件、交办件的查办工作;围绕区委的决策,有重点地开展督查调研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督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撰写、收集、综合向上级党委、上级督查部门和区委汇报的各种文字材料;做好各种督查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委机要局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区密码电报、传真电报的翻译、接收和转发工作;承担区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区机要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党政计算机加密网络和办公自动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机要技术管理、应用;负责全区党政会议电视系统柳江会场的管理、应用;负责全区乡镇传真通信业务;负责全区机要干部的审查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要文印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管理、检查;承担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组织实施《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草拟全区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保密工作计划和保密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推广使用保密技术科技成果;负责审批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定点单位;负责全区保密执法检查,督促查处失泄密事件,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负责全区保密业务指导;负责全区保密员的审批和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中共柳江区委员会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1、深入开展我区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整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史工作的“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为柳江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服务。

2、全面征集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我区活动的各种资料,包括早期的党报、党刊及其他重要出版物、文物、老同志回忆录和反映我党历史活动的日记、笔记、书信、文章、音像等资料。

3、认真对征集到的各种资料加以考证、核实、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实行科学管理,进行专题研究;编写出版党史资料或专题研究丛书,充分发挥党史资料的作用。

4、在征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中共柳江区历史编写工作的规划和具体的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5、深入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党史研究成果的转化,用党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实现“育人”目的;用党史研究成果为柳江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实现“资政”功能。

6、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办内设4个职能股,分别为行政股,文书股,综合调研股和信息股。另有3个单位在区委办挂牌,分别为区委督查室,区委机要局,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以上单位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8人,编制合计33人。行政在职人员23人,工勤在职人员7人。柳江区党史办参公事业编制4人,在职人数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1)中共柳江区委办、柳江区委机要局,柳江区国家保密局,柳江区委督查室等单位工作任务:2018年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发展稳定大局和区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参谋服务、督办落实、后勤保障等职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1、积极协助挂点镇及挂点村开展生态乡村和扶贫攻坚工作。2、加强全区重点工作督查,全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3、抓好全区保密工作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了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4、做好值班工作。统筹安排区四家班子领导的值班工作,确保在节假日、周末及全国全区性重大活动期间正常值班,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5、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领导及时准确掌握动向。6、加强重要课题调研。7、做好机要通讯保障工作和文件办理工作。

2柳江区党史办工作任务:1、继续做好《中国共产党柳江区历史》第二卷的部份资料征集和编纂工作,争取2018下半年完成三次审稿任务,年底完成出版发行准备工作。2、做好本年度大事记的征编工作,每季度出一期大事记摘编。3、按月向市委党史研究室报送我区的大事记。4、继续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特别是对新民主主义时期的资料收集要抓紧抓好完成。5、做好成团会议旧址提升修缮工程的内部布展工作,配合市委党史研究室做好团会议旧址声光电的布置安装工作,尽可能争取全面完成各种资料的陈列。6、加大成团会议旧址的宣传教育工作,接待讲解场次比2017年翻一番。7、做好区委、市、区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及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587.42万元,同比增111.90万元,同比增长19.4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7.42万元,同比增111.90万元,同比增长19.40%

2、政府性基金拨款2900万元,同比增29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587.42万元,同比增3011.90万元,同比增长523.30%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94.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57%同比增111.57万元,同比增长23.1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7.3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2%同比增0.14万元,同比增长0.3%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7.5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49%同比减少0.08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9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84%,同比增长29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0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78%同比增0.27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4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52%同比增35.89万元,同比增长11.6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2.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50%同比增45.30万元,同比增长14.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5.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27%同比增18.10万元,同比增长23.3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3%同比减27.56万元,同比下降96.4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138.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48%同比增2976.0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80.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9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6%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742.6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5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358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94.5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7.30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4.54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29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0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2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4.3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8.72万元,同比增0.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4.38万元,同比增0.49万元,同比增12.6%,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接待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4.34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4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拍卖,减少车辆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经费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60.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43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07台(套)。

  1.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单位2018年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