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经城区国土资源局审核、城区土地收储备委员会同意并报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2)按市场化原则组织资金动作,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城区国土资源局、城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3)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及其他应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
(4)管理、经营好已收购、储备的国有土地、实现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5)负责筹集、管理并合理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流转。
(6)负责土地供应前的开发整理和管理工作,使土地达到可供应状态。
(7)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计划,经城区财政局审核并报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8)依法向社会公布土地收购、储备信息,搞好综合统计,财务收支,并定期向城区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报告动作情况。
(9)依法对违法用地和荒芜闲置、旧城改造、企业改制等国有土地进行收购和置换,负责城区人民政府指令性收购地块的收购和储备工作。
(10)承办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本部门属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未设置有其他二层机构,内设3个职能股室。
2、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数6人。
本年度我部门实有人数10人。其中:一、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5人,占总人数的50%。人员构成:实职副科级领导1人,副科非领导职务2人,科员2人;二、编外实有人数5人,占总人数的50%。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本部门主任职务1人,调任常务副主任1人,借调人员1人,聘用人员2人。本部门无离退休人员。
3.车辆构成情况
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在十九大的报告中,习近平同志强调,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忠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同时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
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业务过硬的队伍,熟悉运用土地储备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按章办事;同时,要加强沟通,注重部门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流转顺畅,注重向各职能部门多汇报、多联系,取得理解和支出;加强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作风建设,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确保我区土地储备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为城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3、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储备工作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我中心计划2018年主要抓好如下土地储备收购工作:
(1)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土地招商引资力度。
加大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继续开展现有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储备项目的收储工作,力争按计划申请实施供地。计划收储土地共3461.39亩,其中新城区范围内计划收储723.89亩,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计划收储1344亩,毅德项目范围内计划收储1000亩,城区及各乡镇范围内收储693.50亩。
(2)强化土地经营理念,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开展2018年新增土地开发整理储备项目7个,分别为柳州市柳江区里高新江石粉厂项目、柳江区物流仓储项目、怡心家园项目等项目共需征用储备土地面积 413.95亩。
2018年是十九大实施的第一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项目的推进速度,以城市建设和产业项目发展为中心,加大加快对土地项目的收购储备,确保项目用地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4.15万元,同比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6.8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5万元,同比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6.80%。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4.15万元,同比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6.08%。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2.2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3%,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2.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95%,同比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8.44%。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9%,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41%,同比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8.1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11%,同比增加5.57万元,同比增长14.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88%,同比增加2.04万元,同比增长26.7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1%,同比减少3.52万元,同比下降99.7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9%,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00%;同比增加0.40万元,同比增长5.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00%;同比减少0.40万元,同比下降5.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6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8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2.20万元;
(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2.57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60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7.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7.69%,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实现公务接待费的逐年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5.08万元,同比增加2.05万元,同比增长67.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00万元,同比减少1.00万元,同比下降5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92台(套)。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经费为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经城区国土资源局审核、城区土地收储备委员会同意并报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2)按市场化原则组织资金动作,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城区国土资源局、城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3)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及其他应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
(4)管理、经营好已收购、储备的国有土地、实现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5)负责筹集、管理并合理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流转。
(6)负责土地供应前的开发整理和管理工作,使土地达到可供应状态。
(7)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计划,经城区财政局审核并报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8)依法向社会公布土地收购、储备信息,搞好综合统计,财务收支,并定期向城区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报告动作情况。
(9)依法对违法用地和荒芜闲置、旧城改造、企业改制等国有土地进行收购和置换,负责城区人民政府指令性收购地块的收购和储备工作。
(10)承办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本部门属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未设置有其他二层机构,内设3个职能股室。
2、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数6人。
本年度我部门实有人数10人。其中:一、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5人,占总人数的50%。人员构成:实职副科级领导1人,副科非领导职务2人,科员2人;二、编外实有人数5人,占总人数的50%。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本部门主任职务1人,调任常务副主任1人,借调人员1人,聘用人员2人。本部门无离退休人员。
3.车辆构成情况
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在十九大的报告中,习近平同志强调,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忠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同时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
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业务过硬的队伍,熟悉运用土地储备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按章办事;同时,要加强沟通,注重部门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流转顺畅,注重向各职能部门多汇报、多联系,取得理解和支出;加强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作风建设,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确保我区土地储备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为城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3、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储备工作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我中心计划2018年主要抓好如下土地储备收购工作:
(1)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土地招商引资力度。
加大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继续开展现有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储备项目的收储工作,力争按计划申请实施供地。计划收储土地共3461.39亩,其中新城区范围内计划收储723.89亩,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计划收储1344亩,毅德项目范围内计划收储1000亩,城区及各乡镇范围内收储693.50亩。
(2)强化土地经营理念,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开展2018年新增土地开发整理储备项目7个,分别为柳州市柳江区里高新江石粉厂项目、柳江区物流仓储项目、怡心家园项目等项目共需征用储备土地面积 413.95亩。
2018年是十九大实施的第一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项目的推进速度,以城市建设和产业项目发展为中心,加大加快对土地项目的收购储备,确保项目用地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4.15万元,同比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6.8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5万元,同比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6.80%。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4.15万元,同比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6.08%。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2.2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3%,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2.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95%,同比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8.44%。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9%,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41%,同比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8.1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11%,同比增加5.57万元,同比增长14.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88%,同比增加2.04万元,同比增长26.7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1%,同比减少3.52万元,同比下降99.7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9%,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00%;同比增加0.40万元,同比增长5.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00%;同比减少0.40万元,同比下降5.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6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8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2.20万元;
(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2.57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60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7.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7.69%,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实现公务接待费的逐年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5.08万元,同比增加2.05万元,同比增长67.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00万元,同比减少1.00万元,同比下降5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92台(套)。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经费为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