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执行情况。
3、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协助监管在区内的自治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审核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6、负责组织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组织指挥和配合协调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
8、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监察,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事业健康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协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柳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内设5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矿山股(一股)、企业安全股(二股)、职业安全健康股、法规科技股(行政审批股)。下设柳江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我单位核定行政编制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参公)8名。实有在职人员25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3名,事业编制(参公)人员8名,聘用临时工人员4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4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6.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7.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
9.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0.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11.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1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3.开展重大(重点)隐患挂牌督办治理;
14.严格事故查处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42万元,同比减少7.8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万元,同比减少7.8万元,同比下降2.2%。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42万元,同比减少7.8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同比减少2.9万元,同比下降9.8%。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同比减少1.1万元,同比下降10%。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8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同比减少1.9万元,同比下降0.7%。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6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同比减少1.8万元,同比下降10.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4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8%,同比减少少7.7万元,同比下降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8%,同比增加4.2万元,同比增长2.1%;
商品和服务支出4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7%,同比增加5.6万元,同比增长1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同比减少17.4万元,同比下降9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9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2%,同比减少少0.1万元,同比下降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4.8%;
资本性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6.8万元;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0万元;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89.3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617.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9.4万元,同比减少2.1万元,同比下降1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1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同比下降17.7%,原因是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和规模,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4.3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18.9%,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18.9%,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公车管理,进一步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3.5万元,同比增加7.6万元,同比增长4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3.5万元,同比增加0.9万元,同比增长7.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5套(含桌椅、电脑),专用设备如测距仪、粉尘测定仪等共21台。
(四)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安监局:危险源整治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预算绩效项目;
(2)柳江区安监局:安全标准化工作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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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执行情况。
3、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协助监管在区内的自治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审核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6、负责组织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组织指挥和配合协调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
8、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监察,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事业健康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协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柳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内设5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矿山股(一股)、企业安全股(二股)、职业安全健康股、法规科技股(行政审批股)。下设柳江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我单位核定行政编制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参公)8名。实有在职人员25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3名,事业编制(参公)人员8名,聘用临时工人员4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4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6.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7.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
9.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0.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11.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1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3.开展重大(重点)隐患挂牌督办治理;
14.严格事故查处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42万元,同比减少7.8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万元,同比减少7.8万元,同比下降2.2%。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42万元,同比减少7.8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同比减少2.9万元,同比下降9.8%。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同比减少1.1万元,同比下降10%。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8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同比减少1.9万元,同比下降0.7%。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6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同比减少1.8万元,同比下降10.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4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8%,同比减少少7.7万元,同比下降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8%,同比增加4.2万元,同比增长2.1%;
商品和服务支出4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7%,同比增加5.6万元,同比增长1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同比减少17.4万元,同比下降9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9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2%,同比减少少0.1万元,同比下降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4.8%;
资本性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6.8万元;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0万元;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89.3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617.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9.4万元,同比减少2.1万元,同比下降1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1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同比下降17.7%,原因是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和规模,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4.3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18.9%,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18.9%,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公车管理,进一步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3.5万元,同比增加7.6万元,同比增长4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3.5万元,同比增加0.9万元,同比增长7.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5套(含桌椅、电脑),专用设备如测距仪、粉尘测定仪等共21台。
(四)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安监局:危险源整治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预算绩效项目;
(2)柳江区安监局:安全标准化工作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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