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全镇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二)组织镇属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尤其是科技兴农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整体素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督促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级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会的工作。
(八)管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我流山镇党政机关及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有9个,其中党政机关单位4个,分别是柳江区流山镇人大,柳江区流山镇政府,柳江区流山镇党委,柳江区流山镇社团,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柳江区流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柳江区流山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柳江区流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柳江区流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柳江区流山镇林业站。
2.编制现状
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流山镇党政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55名,其中,流山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流山镇人民政府实有人数379人,比上年减少1人,减少0.3%。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46人(行政人员22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2人),占12.14%;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33人,占87.86%。
行政人员中,科级以上21人,占87.5%;其他人员3人,占12.5%。
事业编制内在职人员22人中,科级以上0人,占0%;其他人员10人,占45.4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人,占事业人员54.55%。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2018年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之年是新形势下改革全面深化关键的一年,意味着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必须要紧紧把握机遇,认真贯彻落实柳江区第一届一次、二次党代会精神,号准流山发展脉搏,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实现流山的跨越式发展。2018年我镇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秉持“五大发展理念”,集中力量打好“精准脱贫、宜居乡村、禁毒整治和艾滋病防治”三大攻坚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为实现生态宜居新流山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立足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全镇经济发展后劲
继续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积极引导土地流转,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和集约化经营发展模式,着力在农业基础“提质”上下功夫;重点抓好优势特色产业推广,争取进一步扩大标准化蚕房建设,探索桑蚕与食用菌的套种套养模式,突出抓好水南蛇、竹鼠、山羊等优势特色养殖业的发展,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群众推广种植菊花、油菜花等“美丽产业”,发展近郊旅游,并以山野葡萄、百香果、桑椹等果蔬业为基础,链接催生生态采摘、农家乐等生态乡村旅游产业,打造乡村旅游品牌,进一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引导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农超对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推动电子商务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农科信息服务方式,丰富农科信息服务内容,让广大农户方便、及时、有效地获取农技信息,加快农业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立足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完善交通网络体系建设:争取再实施一批屯级道路硬化工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对人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增设防护栏、安全标识、减速带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推动农水设施持续改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做好土地整治、石漠化治理工作,争取立项实施一批河流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基础保障水平。开创小城镇建设新格局:坚持按照乡镇集镇“五个有”的目标,科学规划城镇建设,推动镇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继续推动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实现集中收集转运处理集镇、村屯生活垃圾;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项目对全镇供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改善镇内饮水问题;严厉整治扬尘撒漏等问题,保持打击“两违”的高压态势,遏制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乱搭乱盖等现象。全面启动“宜居乡村”建设:围绕建设“生态宜居新流山”的总体目标,坚持生态宜居建设理念,全面启动“宜居乡村”建设,争取新建2-3个示范点,在亮化、绿化、美化、硬化、产业化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落实“河长制”,强化河流等水资源的保护,特别是做好逢吉河源头治理和保护工作;在改善人居环境中下狠功夫,切实把“美丽柳江·宜居乡村”办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作风工程、生态工程。
(三)立足群众增收致富,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按照上级要求和原定的脱贫计划,加大力度完成立项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贫困村的生产发展条件;继续做好扶贫产业开发工作,积极培育新型产业,探寻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脱贫对象收入和脱贫村自我发展能力;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积极申请办理扶贫小额贷款、关爱圆梦、危房改造等手续,让扶贫红利惠及每一个贫困群众;做好扶贫业务的学习培训,指导帮扶人员有序开展帮扶工作,逐条落实“八有一超”和“十一有一低于”,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脱贫“双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建档立卡数据分析和建档立卡户动态监测,全面掌握动态信息跟踪服务,继续巩固正兰、新艾2个贫困村的脱贫成果,完成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切实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四)立足民生条件改善,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强化社会保障服务: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争取完成镇五保联合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并实现投入使用,按月发放农村养老保险和高龄补贴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老年群体养老环境;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着力解决五保户、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推动科教文卫协调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和国家评估验收;继续加大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力度,为发展教育创建良好环境;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二孩政策,加大卫生和计生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诚信计生长效机制,强化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促进全镇人口均衡发展;强力推进艾滋病攻坚工程各项工作,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覆盖面和筹资水平,完成新建卫生业务用房建设并投入使用,整合医疗资源,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动物重大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水平。
(五)立足平安流山建设,创造稳定和谐人居环境
进一步健全镇、村、屯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大对村、屯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村屯成功调解率;集中力量排查处置村屯之间的矛盾纠纷,坚持依法、公开、公正调解原则,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打赢禁毒人民战争,全面开展禁毒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镇禁毒工作取得成效;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天网工程”进村屯,鼓励村屯筹资增加视频监控网点,完善技防监控布局;始终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定期开展治安巡逻,提高路面见警率,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
(六)立足行政效能提升,不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科学行政决策水平、规范政府法制监督行为;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严厉整顿庸懒散奢和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增强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用在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法、及时、准确、具体地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持续完善“四所合一”机构设置,配齐人员并明确职责,加大依法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92.17万元,同比增加101.70万元,同比增长14.7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2.17万元,同比增加101.70万元,同比增长14.7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92.17万元,同比增加101.70万元,同比增长14.7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86.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41%,同比增加67.45万元,同比增长16.09%;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23.3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94%,同比增加5.75万元,同比增长32.69%;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4.8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24%,同比增加7.91万元,同比增长8.16%;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70.9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95%,同比减少0.76万元,同比下降1.06%;
(5)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2.9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68%,同比增加26.75万元,同比增长102.14%;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1.6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73%,同比减少3.61万元,同比下降14.29%;
(7)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0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04%,同比减少1.79万元,同比下降5.2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09.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51%,同比增102.30万元,同比增长16.8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7.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同比增加100.87万元,同比增长21.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9.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05%,同比增加18.46万元,同比增长22.7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42.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5%,同比减少17.03万元,同比下降40.3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9%,同比减少0.60万元,同比下降0.7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15%,同比减少3.80万元,同比下降4.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占项目支出预算0%;
资本性支出预算3.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5%,同比增加3.2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79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86.47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23.3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4.86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70.91万元;
5、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2.94万元;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1.6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9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0.5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1.96万元,同比减少3.92万元,同比下降10.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1.46万元,同比减少0.42万元,同比下降3.53%,原因是2018年继续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50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14.58%,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0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14.58%,原因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要求,2017年流山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合理安排使用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燃料费和维护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2018年不新增公务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9.68万元,同比减少3.16万元,同比下降5.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6.61万元,同比增加5.94万元,同比增长28.7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5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47台(套)。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流山镇人民政府:预留新农保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项目预算金额6.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农保征收工作,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为经费使用效率达到100%,确保2018年新农保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2)流山镇人民政府:新农合筹资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项目预算金额1.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农合(城乡居保)征收工作,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预算绩效目标为经费使用效率达到100%,确保2018年新农合(城乡居保)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全镇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二)组织镇属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尤其是科技兴农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整体素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督促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级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会的工作。
(八)管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我流山镇党政机关及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有9个,其中党政机关单位4个,分别是柳江区流山镇人大,柳江区流山镇政府,柳江区流山镇党委,柳江区流山镇社团,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柳江区流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柳江区流山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柳江区流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柳江区流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柳江区流山镇林业站。
2.编制现状
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流山镇党政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55名,其中,流山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流山镇人民政府实有人数379人,比上年减少1人,减少0.3%。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46人(行政人员22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2人),占12.14%;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33人,占87.86%。
行政人员中,科级以上21人,占87.5%;其他人员3人,占12.5%。
事业编制内在职人员22人中,科级以上0人,占0%;其他人员10人,占45.4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人,占事业人员54.55%。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2018年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之年是新形势下改革全面深化关键的一年,意味着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必须要紧紧把握机遇,认真贯彻落实柳江区第一届一次、二次党代会精神,号准流山发展脉搏,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实现流山的跨越式发展。2018年我镇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秉持“五大发展理念”,集中力量打好“精准脱贫、宜居乡村、禁毒整治和艾滋病防治”三大攻坚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为实现生态宜居新流山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立足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全镇经济发展后劲
继续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积极引导土地流转,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和集约化经营发展模式,着力在农业基础“提质”上下功夫;重点抓好优势特色产业推广,争取进一步扩大标准化蚕房建设,探索桑蚕与食用菌的套种套养模式,突出抓好水南蛇、竹鼠、山羊等优势特色养殖业的发展,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群众推广种植菊花、油菜花等“美丽产业”,发展近郊旅游,并以山野葡萄、百香果、桑椹等果蔬业为基础,链接催生生态采摘、农家乐等生态乡村旅游产业,打造乡村旅游品牌,进一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引导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农超对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推动电子商务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农科信息服务方式,丰富农科信息服务内容,让广大农户方便、及时、有效地获取农技信息,加快农业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立足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完善交通网络体系建设:争取再实施一批屯级道路硬化工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对人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增设防护栏、安全标识、减速带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推动农水设施持续改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做好土地整治、石漠化治理工作,争取立项实施一批河流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基础保障水平。开创小城镇建设新格局:坚持按照乡镇集镇“五个有”的目标,科学规划城镇建设,推动镇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继续推动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实现集中收集转运处理集镇、村屯生活垃圾;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项目对全镇供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改善镇内饮水问题;严厉整治扬尘撒漏等问题,保持打击“两违”的高压态势,遏制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乱搭乱盖等现象。全面启动“宜居乡村”建设:围绕建设“生态宜居新流山”的总体目标,坚持生态宜居建设理念,全面启动“宜居乡村”建设,争取新建2-3个示范点,在亮化、绿化、美化、硬化、产业化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落实“河长制”,强化河流等水资源的保护,特别是做好逢吉河源头治理和保护工作;在改善人居环境中下狠功夫,切实把“美丽柳江·宜居乡村”办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作风工程、生态工程。
(三)立足群众增收致富,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按照上级要求和原定的脱贫计划,加大力度完成立项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贫困村的生产发展条件;继续做好扶贫产业开发工作,积极培育新型产业,探寻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脱贫对象收入和脱贫村自我发展能力;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积极申请办理扶贫小额贷款、关爱圆梦、危房改造等手续,让扶贫红利惠及每一个贫困群众;做好扶贫业务的学习培训,指导帮扶人员有序开展帮扶工作,逐条落实“八有一超”和“十一有一低于”,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脱贫“双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建档立卡数据分析和建档立卡户动态监测,全面掌握动态信息跟踪服务,继续巩固正兰、新艾2个贫困村的脱贫成果,完成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切实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四)立足民生条件改善,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强化社会保障服务: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争取完成镇五保联合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并实现投入使用,按月发放农村养老保险和高龄补贴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老年群体养老环境;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着力解决五保户、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推动科教文卫协调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和国家评估验收;继续加大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力度,为发展教育创建良好环境;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二孩政策,加大卫生和计生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诚信计生长效机制,强化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促进全镇人口均衡发展;强力推进艾滋病攻坚工程各项工作,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覆盖面和筹资水平,完成新建卫生业务用房建设并投入使用,整合医疗资源,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动物重大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水平。
(五)立足平安流山建设,创造稳定和谐人居环境
进一步健全镇、村、屯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大对村、屯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村屯成功调解率;集中力量排查处置村屯之间的矛盾纠纷,坚持依法、公开、公正调解原则,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打赢禁毒人民战争,全面开展禁毒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镇禁毒工作取得成效;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天网工程”进村屯,鼓励村屯筹资增加视频监控网点,完善技防监控布局;始终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定期开展治安巡逻,提高路面见警率,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
(六)立足行政效能提升,不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科学行政决策水平、规范政府法制监督行为;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严厉整顿庸懒散奢和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增强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用在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法、及时、准确、具体地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持续完善“四所合一”机构设置,配齐人员并明确职责,加大依法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92.17万元,同比增加101.70万元,同比增长14.7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2.17万元,同比增加101.70万元,同比增长14.7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92.17万元,同比增加101.70万元,同比增长14.7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86.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41%,同比增加67.45万元,同比增长16.09%;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23.3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94%,同比增加5.75万元,同比增长32.69%;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4.8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24%,同比增加7.91万元,同比增长8.16%;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70.9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95%,同比减少0.76万元,同比下降1.06%;
(5)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2.9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68%,同比增加26.75万元,同比增长102.14%;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1.6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73%,同比减少3.61万元,同比下降14.29%;
(7)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0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04%,同比减少1.79万元,同比下降5.2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09.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51%,同比增102.30万元,同比增长16.8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7.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同比增加100.87万元,同比增长21.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9.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05%,同比增加18.46万元,同比增长22.7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42.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5%,同比减少17.03万元,同比下降40.3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9%,同比减少0.60万元,同比下降0.7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15%,同比减少3.80万元,同比下降4.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占项目支出预算0%;
资本性支出预算3.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5%,同比增加3.2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79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86.47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23.3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4.86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70.91万元;
5、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2.94万元;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1.6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9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0.5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1.96万元,同比减少3.92万元,同比下降10.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1.46万元,同比减少0.42万元,同比下降3.53%,原因是2018年继续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50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14.58%,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0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14.58%,原因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要求,2017年流山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合理安排使用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燃料费和维护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2018年不新增公务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9.68万元,同比减少3.16万元,同比下降5.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6.61万元,同比增加5.94万元,同比增长28.7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5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47台(套)。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流山镇人民政府:预留新农保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项目预算金额6.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农保征收工作,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为经费使用效率达到100%,确保2018年新农保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2)流山镇人民政府:新农合筹资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项目预算金额1.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农合(城乡居保)征收工作,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预算绩效目标为经费使用效率达到100%,确保2018年新农合(城乡居保)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