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
柳江区旅游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旅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监测旅游经济运行。
(2)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开展国家A级旅游景区(点)的创建;指导旅游度假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查;指导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3)负责组织申报旅游国债项目和上级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监督、指导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下拨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投资导向。(4)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要旅游促销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交往和合作。(5)指导全区旅行社申办及经营旅游业务;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标准;负责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服务质量;指导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6)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开展全区旅游行业培训。(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宏观调控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旅游事故的善后处理。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2.人员构成情况:柳江区旅游局核定编制4名,实有人员2名,局长1 人,“莲花小镇”项目办主任1人。柳江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事业编制 6 名,实有人员6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2018年我局将做好重点旅游项目推进工作、加大旅游项目的招商力度、继续做好柳江旅游的宣传工作、培育高星级乡村旅游区、实施旅游精准扶贫,推进旅游扶贫项目落实、推动互联网+旅游行业发展、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继续做好旅游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15.26万元,同比增加36.11万元,同比增长6.2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26万元,同比增加36.11万元,同比增长45.62%。
2、政府性基金拨款5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15.26万元,同比增加36.11万元,同比增长6.2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9.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同比增加3.54万元,同比增长60.82%;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3.5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57%,同比增加1.33万元,同比增长61.01%;
(3)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0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1.27%,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科目支出预算96.7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5.73%,同比增加29.12万元,同比增长43.04%;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6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34%,同比增加2.12万元,同比增长60.7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5.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89%,同比增加36.11万元,同比增长73.1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76%,同比增加33.28万元,同比增长37.7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22%,同比增加7.31万元,同比增长98.6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0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014%,同比增加0.0012万元,同比增长99.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29.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11%,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29.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2%;
其他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4.3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61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9.3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3.51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00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科目支出预算96.7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6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6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8台(套)。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项目:“环都市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结合我区旅游业发展实际,经本单位研究并报区领导同意,制作了全区旅游交通标识牌,支持百朋镇2017年柳江荷花文化旅游节,支持三都、进德、百朋、成团等乡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上述项目发展潜力较大、条件相对成熟,可有效带动乡村旅游项目提档升级,为我区乡村旅游的壮大发展提供动力。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
柳江区旅游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旅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监测旅游经济运行。
(2)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开展国家A级旅游景区(点)的创建;指导旅游度假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查;指导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3)负责组织申报旅游国债项目和上级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监督、指导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下拨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投资导向。(4)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要旅游促销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交往和合作。(5)指导全区旅行社申办及经营旅游业务;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标准;负责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服务质量;指导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6)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开展全区旅游行业培训。(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宏观调控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旅游事故的善后处理。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2.人员构成情况:柳江区旅游局核定编制4名,实有人员2名,局长1 人,“莲花小镇”项目办主任1人。柳江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事业编制 6 名,实有人员6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2018年我局将做好重点旅游项目推进工作、加大旅游项目的招商力度、继续做好柳江旅游的宣传工作、培育高星级乡村旅游区、实施旅游精准扶贫,推进旅游扶贫项目落实、推动互联网+旅游行业发展、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继续做好旅游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15.26万元,同比增加36.11万元,同比增长6.2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26万元,同比增加36.11万元,同比增长45.62%。
2、政府性基金拨款5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15.26万元,同比增加36.11万元,同比增长6.2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9.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同比增加3.54万元,同比增长60.82%;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3.5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57%,同比增加1.33万元,同比增长61.01%;
(3)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0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1.27%,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科目支出预算96.7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5.73%,同比增加29.12万元,同比增长43.04%;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6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34%,同比增加2.12万元,同比增长60.7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5.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89%,同比增加36.11万元,同比增长73.1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76%,同比增加33.28万元,同比增长37.7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22%,同比增加7.31万元,同比增长98.6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0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014%,同比增加0.0012万元,同比增长99.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29.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11%,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29.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2%;
其他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4.3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61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9.3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3.51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00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科目支出预算96.7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6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6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8台(套)。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项目:“环都市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结合我区旅游业发展实际,经本单位研究并报区领导同意,制作了全区旅游交通标识牌,支持百朋镇2017年柳江荷花文化旅游节,支持三都、进德、百朋、成团等乡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上述项目发展潜力较大、条件相对成熟,可有效带动乡村旅游项目提档升级,为我区乡村旅游的壮大发展提供动力。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