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柳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承担柳江区促进就业工作责任。拟订柳江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推进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覆盖柳江区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经上级部门授权,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有关人员的工伤认定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上级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制度,负责本行政区域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申报、核准。
(七)拟订柳江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柳江区人才小高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柳江区工作或定居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和审核,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做好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柳江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引进国外和省(区)、市外智力规划、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本行政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二)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配合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政策,承担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相关职责。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股(室),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9名、副股级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
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有柳州市柳江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柳州市柳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柳州市柳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柳州市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保险局。
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参公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柳州市柳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公事业编1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柳州市柳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参公编制3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1名;
柳州市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 参公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后勤服务编制1名。
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保险局: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机关事业股、职工征缴股、职工待遇股、审批稽核股、基金股、信息档案股、城乡居民征缴股、城乡居民待遇股10个股室。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工作人员86人(其中股长10名、副股长16名)。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落实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力争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柳州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社保工作:不断推进“互联网+社保”建设,全面推行社保征徼业务网上申报,社保缴费互联网业务办理模式。狠抓2018年扩面征缴,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率。继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成果,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加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以及社保电子档案建设,逐步实现电子化应用。
(三)人事人才:组织完成2018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度考核工作,继续推进科级以下职务职级晋升。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续聘工作。做好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和接收2018年毕业生的准备工作。做好2001届大中专毕业生“村官”的管理工作。做好我区外聘人员管理工作。
(三)其他:加快推进村级就业和社保服务窗口建设,2018年完成127个行政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5840万元,同比增加2104.87万元,同比增长56.3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34.95万元,同比增加2099.83万元,同比增长61.13%。
2、政府性基金拨款305.04万元,同比增加5.04万元,同比增长1.6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5840万元,同比增2104.87万元,同比增长56.35%。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4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5%,同比增190.47万元,同比增长366.8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440.8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1.8%,同比增593.89万元,同比增长32.15%;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74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03%,同比增1293.53万元,同比增长89.01%;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05.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2%,同比增5.04万元,同比增长1.68%;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同比增21.94万元,同比增长26.4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765.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24%,同比增431.18万元,同比增长32.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11.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28%,同比增405.69万元,同比增长44.7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6.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08%,同比增91.17万元,同比增长52.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7.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64%,同比减65.68%,同比减少25.9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074.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76%,同比增1673.69万元,同比增长69.7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2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4.0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32.8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2.17%;
资本性支出_基本建设支出预算205.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03%;
资本性支出预算30.8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6%;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预算462.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36%;
其他支出预算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91%。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8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3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5.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42.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440.88万元;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746.75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305.0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04.9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8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0.36万元,同比增2.28万元,同比增长28.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无开支。
2、公务接待费6.56万元,同比增0.48万元,同比增长7.89%,原因是有新农合合并进社保局,有人员新增,公务接待有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3.8万元,同比增1.8万元,同比增长9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同比增1.8万元,同比增长90%,原因是有新农合合并进社保局,新农合配备有一辆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相关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66.33万元,同比增91.17万元,同比增长52.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43.31万元,同比增125.81万元,同比增长718.9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2辆,其他办公设备共0台(套)。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18年“美丽 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资金;
按照文件精神,在2017年完成30%示范村建设的基础上,到2018年底,全区剩余88个行政村实现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计划按照25000元/村标准配齐88个(70%)的行政村专项活动建设经费(包括牌匾、上墙制度、服务吧台、背景墙、服务台卡等)专项活动专责小组年度办公经费150000元(包括各项日常办公开支、资料和展板印制、工作宣传、会议筹备和迎接各级检查验收产生的经费);自治区、市、县按照2:3:5比例配齐专项活动补助资金,其中网络费标准2280元/年•村;运营维护费标准3000元/年•村;六项服务12000元/ 年•村。柳江区目前一共有127个行政村,全部配套经费合计2194560元,城区按50%比例配套专项活动补助资金1097280元/年。保障我区2018-2020年所有行政村就业社保专网正常运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保就业、社保、文体、教育、卫生、法律等六大项共计10个小项服务在村一级正常开展。以实现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做好六项服务为重点,抓好我区“服务惠民”工作,确保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的专项活动总目标
(2)柳江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更换城乡居民医保病例本项目经费112.5万元预算绩效项目;
柳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已于2017年7月完成,为进一步做好居民医保新政策宣传工作,做到让所有参保人知晓我市居民医保新政策,明确如何办理参保缴费、如何享受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医保本病历涉及、印刷机发放工作。
工作要求:
1.居民医保病例本内须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参保缴费办法、待遇享受标准和如何享受医疗待遇以及社保经办部门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等内容。
2.要求对原新农合参合人员使用的新农合病例本进行一次更换。新病例本的更换时间应在2018年2月以前完成。我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约为45万人,按2.5元/本标准印制,共需印刷经费112.5万元。
(3)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9.8万元预算绩效项目;
绩效目标促进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农民等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组织有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
社会效益,组织用工单位进场开展招聘活动,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交流平台,促进柳江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进一步做好我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柳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承担柳江区促进就业工作责任。拟订柳江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推进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覆盖柳江区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经上级部门授权,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有关人员的工伤认定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上级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制度,负责本行政区域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申报、核准。
(七)拟订柳江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柳江区人才小高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柳江区工作或定居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和审核,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做好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柳江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引进国外和省(区)、市外智力规划、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本行政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二)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配合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政策,承担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相关职责。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股(室),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9名、副股级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
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有柳州市柳江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柳州市柳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柳州市柳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柳州市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保险局。
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参公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柳州市柳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公事业编1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柳州市柳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参公编制3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1名;
柳州市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 参公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后勤服务编制1名。
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保险局: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机关事业股、职工征缴股、职工待遇股、审批稽核股、基金股、信息档案股、城乡居民征缴股、城乡居民待遇股10个股室。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工作人员86人(其中股长10名、副股长16名)。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落实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力争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柳州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社保工作:不断推进“互联网+社保”建设,全面推行社保征徼业务网上申报,社保缴费互联网业务办理模式。狠抓2018年扩面征缴,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率。继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成果,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加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以及社保电子档案建设,逐步实现电子化应用。
(三)人事人才:组织完成2018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度考核工作,继续推进科级以下职务职级晋升。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续聘工作。做好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和接收2018年毕业生的准备工作。做好2001届大中专毕业生“村官”的管理工作。做好我区外聘人员管理工作。
(三)其他:加快推进村级就业和社保服务窗口建设,2018年完成127个行政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5840万元,同比增加2104.87万元,同比增长56.3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34.95万元,同比增加2099.83万元,同比增长61.13%。
2、政府性基金拨款305.04万元,同比增加5.04万元,同比增长1.6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5840万元,同比增2104.87万元,同比增长56.35%。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4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5%,同比增190.47万元,同比增长366.8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440.8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1.8%,同比增593.89万元,同比增长32.15%;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74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03%,同比增1293.53万元,同比增长89.01%;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05.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2%,同比增5.04万元,同比增长1.68%;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同比增21.94万元,同比增长26.4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765.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24%,同比增431.18万元,同比增长32.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11.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28%,同比增405.69万元,同比增长44.7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6.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08%,同比增91.17万元,同比增长52.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7.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64%,同比减65.68%,同比减少25.9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074.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76%,同比增1673.69万元,同比增长69.7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2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4.0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32.8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2.17%;
资本性支出_基本建设支出预算205.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03%;
资本性支出预算30.8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6%;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预算462.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36%;
其他支出预算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91%。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8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3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5.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42.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440.88万元;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746.75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305.0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04.9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8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0.36万元,同比增2.28万元,同比增长28.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无开支。
2、公务接待费6.56万元,同比增0.48万元,同比增长7.89%,原因是有新农合合并进社保局,有人员新增,公务接待有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3.8万元,同比增1.8万元,同比增长9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同比增1.8万元,同比增长90%,原因是有新农合合并进社保局,新农合配备有一辆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相关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66.33万元,同比增91.17万元,同比增长52.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43.31万元,同比增125.81万元,同比增长718.9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2辆,其他办公设备共0台(套)。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18年“美丽 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资金;
按照文件精神,在2017年完成30%示范村建设的基础上,到2018年底,全区剩余88个行政村实现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计划按照25000元/村标准配齐88个(70%)的行政村专项活动建设经费(包括牌匾、上墙制度、服务吧台、背景墙、服务台卡等)专项活动专责小组年度办公经费150000元(包括各项日常办公开支、资料和展板印制、工作宣传、会议筹备和迎接各级检查验收产生的经费);自治区、市、县按照2:3:5比例配齐专项活动补助资金,其中网络费标准2280元/年•村;运营维护费标准3000元/年•村;六项服务12000元/ 年•村。柳江区目前一共有127个行政村,全部配套经费合计2194560元,城区按50%比例配套专项活动补助资金1097280元/年。保障我区2018-2020年所有行政村就业社保专网正常运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保就业、社保、文体、教育、卫生、法律等六大项共计10个小项服务在村一级正常开展。以实现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做好六项服务为重点,抓好我区“服务惠民”工作,确保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的专项活动总目标
(2)柳江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更换城乡居民医保病例本项目经费112.5万元预算绩效项目;
柳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已于2017年7月完成,为进一步做好居民医保新政策宣传工作,做到让所有参保人知晓我市居民医保新政策,明确如何办理参保缴费、如何享受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医保本病历涉及、印刷机发放工作。
工作要求:
1.居民医保病例本内须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参保缴费办法、待遇享受标准和如何享受医疗待遇以及社保经办部门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等内容。
2.要求对原新农合参合人员使用的新农合病例本进行一次更换。新病例本的更换时间应在2018年2月以前完成。我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约为45万人,按2.5元/本标准印制,共需印刷经费112.5万元。
(3)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9.8万元预算绩效项目;
绩效目标促进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农民等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组织有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
社会效益,组织用工单位进场开展招聘活动,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交流平台,促进柳江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进一步做好我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