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的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或上报的文件。
(三)承办各办、局、各镇人民政府、基层单位请示及上级转来公文和人民群众来信。
(四)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或办文需要,组织协调有关事项。
(五)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督促检查各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对柳州市和区人民政府文件、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区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
(七)收集自治区内外及本区的重要政务和经济信息,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领导决策服务。
(八)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反映重要情况,协助区直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基层单位向区人民政府反映重要问题。
(九)负责管理和协调处理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区国防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调解处理山林土地水利纠纷办公室、区民族事务局和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
(十)负责上级文电的传阅及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理。
(十一)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区领导工作提供服务。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设有金融办,文书档案股、秘书股、行政事业股、督查室、应急办6个股室。编制现状为在职公务人员29人;在职工勤人员8人。目前我单位的人员构成为在职公务人员29人;在职工勤人员8人;退休10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强化综合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办在全区政务运行中的枢纽作用,贯通上下、联系左右、协调内外,确保区政府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管理、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安排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好区政府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强化文字统筹,完成区政府、区政府办公文、区领导讲话稿等各类综合文稿的起草、统稿工作,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督查督办,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领导信箱办理工作,做好领导批示、会议决定事项的政务督查。
(四)规范政务管理,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区总值班室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区政府外事工作和对外交往联系接待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和答复以区政府、区政府办为对象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提高服务保障效能,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高质高效完成各类公文的收发、流转、归档、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强化机关大楼日常管理和区级机关行政后勤各项保障工作。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优化办公室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综合协调、参谋辅政、督促落实、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37.05万元,同比增54.78万元,同比增长9.4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7.05万元,同比减5.22万元,同比下降0.90%。
2、政府性基金拨款60万元,同比增6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37.05万元,同比增54.78万元,同比增长9.41%。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84.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9%,同比减6.26万元,同比下降1.2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7.3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增0.10万元,同比增长0.21%;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5%,同减少0.13万元,同比下降0.74%;
(4)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预算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同增加60万元,同比增长9.41%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0%,同比增1.10万元,同比增长4.0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45.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86%,同比增44.78万元,同比增长11.1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1.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06%,同比增51.23万元,同比增长17.0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0.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41%,同比增19.68万元,同比增长27.6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0%,同比减少26.14万元,同比下降92.2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14%,同比增10万元,同比增长5.4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8.8%,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
资本性支出预算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25%,同比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2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3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7.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84.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9%,同比减6.26万元,同比下降1.2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7.3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增0.10万元,同比增长0.21%;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5%,同减少0.13万元,同比下降0.74%;
(4)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预算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同增加6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0%,同比增1.10万元,同比增长4.08%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0.18万元,同比减1.56万元,同比下降7.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费,也没人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6.58万元,同比减1.56万元,同比下降19.16%,原因是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接待费进行压缩,严把接待审批,按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3.6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90.86万元,同比增19.68万元,同比增长27.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0.65万元,同比增8.85万元,同比增长491.6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6辆,其他办公设备—电脑50台,打印设备37台,文件柜17个,办公桌椅50套。
(四)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没有预算绩效目标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相关文档: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的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或上报的文件。
(三)承办各办、局、各镇人民政府、基层单位请示及上级转来公文和人民群众来信。
(四)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或办文需要,组织协调有关事项。
(五)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督促检查各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对柳州市和区人民政府文件、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区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
(七)收集自治区内外及本区的重要政务和经济信息,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领导决策服务。
(八)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反映重要情况,协助区直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基层单位向区人民政府反映重要问题。
(九)负责管理和协调处理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区国防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调解处理山林土地水利纠纷办公室、区民族事务局和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
(十)负责上级文电的传阅及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理。
(十一)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区领导工作提供服务。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设有金融办,文书档案股、秘书股、行政事业股、督查室、应急办6个股室。编制现状为在职公务人员29人;在职工勤人员8人。目前我单位的人员构成为在职公务人员29人;在职工勤人员8人;退休10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强化综合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办在全区政务运行中的枢纽作用,贯通上下、联系左右、协调内外,确保区政府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管理、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安排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好区政府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强化文字统筹,完成区政府、区政府办公文、区领导讲话稿等各类综合文稿的起草、统稿工作,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督查督办,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领导信箱办理工作,做好领导批示、会议决定事项的政务督查。
(四)规范政务管理,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区总值班室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区政府外事工作和对外交往联系接待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和答复以区政府、区政府办为对象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提高服务保障效能,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高质高效完成各类公文的收发、流转、归档、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强化机关大楼日常管理和区级机关行政后勤各项保障工作。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优化办公室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综合协调、参谋辅政、督促落实、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37.05万元,同比增54.78万元,同比增长9.4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7.05万元,同比减5.22万元,同比下降0.90%。
2、政府性基金拨款60万元,同比增6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37.05万元,同比增54.78万元,同比增长9.41%。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84.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9%,同比减6.26万元,同比下降1.2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7.3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增0.10万元,同比增长0.21%;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5%,同减少0.13万元,同比下降0.74%;
(4)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预算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同增加60万元,同比增长9.41%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0%,同比增1.10万元,同比增长4.0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45.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86%,同比增44.78万元,同比增长11.1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1.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06%,同比增51.23万元,同比增长17.0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0.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41%,同比增19.68万元,同比增长27.6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0%,同比减少26.14万元,同比下降92.2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14%,同比增10万元,同比增长5.4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8.8%,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
资本性支出预算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25%,同比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2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3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7.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84.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9%,同比减6.26万元,同比下降1.2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7.3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增0.10万元,同比增长0.21%;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5%,同减少0.13万元,同比下降0.74%;
(4)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预算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同增加6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0%,同比增1.10万元,同比增长4.08%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0.18万元,同比减1.56万元,同比下降7.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费,也没人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6.58万元,同比减1.56万元,同比下降19.16%,原因是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接待费进行压缩,严把接待审批,按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3.6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90.86万元,同比增19.68万元,同比增长27.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0.65万元,同比增8.85万元,同比增长491.6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6辆,其他办公设备—电脑50台,打印设备37台,文件柜17个,办公桌椅50套。
(四)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没有预算绩效目标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相关文档: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桂ICP备18004841号 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
管理维护: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