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单位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区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本区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依法依规提出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立项的建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制定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本区政府外债。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如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柳江区财政局 |
行政 |
|
柳江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心 |
参公 |
|
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参公 |
|
柳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参公 |
|
柳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 |
|
全区12个镇财政所 |
参公 |
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如下表:
单位:人
|
项 目 |
合 计 |
行政 单位 |
|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
|
编制数 |
144 |
32 |
96 |
|
16 |
| ||||
|
实有人数 |
129 |
32 |
84 |
|
13 |
| ||||
|
在职人数 |
129 |
32 |
84 |
|
13 |
| ||||
|
其中:在岗在编人数 |
129 |
32 |
84 |
|
13 |
| ||||
|
在岗超编人数 |
0 |
0 |
|
|
|
| ||||
|
离退休人数 |
54 |
22 |
32 |
|
|
| ||||
|
其中:离休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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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退休人数 |
54 |
22 |
32 |
|
|
| ||||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围绕2018年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全力保增长。我局将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强化征收工作责任落实,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强化税法约束和征管措施落实,创新征管方式,改进征管措施,确保税收足额入库。同时,扎实做好税收清算核查、汇算清缴工作,挖掘税收潜力,提高收入增量。另外,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缴库,促进收入增长。
(二)紧跟上级稳增长政策,争取财政政策资金扶持。积极把握新常态下上级“稳增长”政策方向,找准上级资金投入重点,以“撤县设区”战略发展机遇为契机,积极反映我区财政困难,创造条件,努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推动我区实体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拉动我区经济发展财政增收。
(三)全力做好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支出管理,勤俭办好一切事业,努力建设“廉价政府”。一是保障工资和基本运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倾斜民生投入,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及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三是科学筹集资金,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落实重点工作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投入。四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支出监管,将财力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民生保障事业,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快财政管理改革,促进支出提速增效。一是认真落实上级一系列降税清费改革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以税收短期的“减”促进长远的“增”。二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快预算资金审核拨付,督促部门单位抓紧项目实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力度,督促部门加快历年存量资金的拨付使用,激活财政资金存量,避免和减少资金沉积。三是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等,提高财政资金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完善监督制度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全面清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完善 “事前、事中、事后” 资金追踪问效体制,围绕上级财政收支管理检查重点,加大涉农、扶贫等民生资金、重大项目资金、“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查改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与审计、人大、纪检监察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互通,形成合力,扩大监督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全面按照上级部署及党建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开创财政党建工作新局面。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分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廉政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开展勤政廉政深度约谈工作,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491.58万元,同比增418.93万元,同比增长20.2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1.58万元,同比增418.93万元,同比增长20.2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491.58万元,同比增418.93万元,同比增长20.21%。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18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53%,同比增413.29万元,同比增长23.3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59.7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41%,同比增3.97万元,同比增长2.55%;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57.2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30%,同比增0.68万元,同比增长1.20%;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93.7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76%,同比增0.99万元,同比增长1.0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55.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3%,同比增127.02万元,同比增长9.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03.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64%,同比增158.68万元,同比增长15.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2.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35%,同比增62.96万元,同比增长33.2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1%,同比减94.63万元,同比下降99.7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35.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57%,同比增291.91万元,同比增长39.2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65.9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5%;
资本性支出预算54.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1%;
其他支出预算0.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此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6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1.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0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3.66万元,同比减29.59万元,同比下降46.7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年无此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31.86万元,同比减29.59万元,同比下降48.15%,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和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8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公车改革后我单位保留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年无此预算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30.03万元,同比增48.59万元,同比增长59.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79.53万元,同比增27.94万元,同比增长54.1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柳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单位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区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本区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依法依规提出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立项的建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制定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本区政府外债。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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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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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财政局 |
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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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心 |
参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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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参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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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参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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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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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12个镇财政所 |
参公 |
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如下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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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合 计 |
行政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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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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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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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144 |
32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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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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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 |
129 |
32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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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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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
129 |
32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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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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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岗在编人数 |
129 |
32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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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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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超编人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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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数 |
54 |
2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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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离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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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数 |
54 |
2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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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围绕2018年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全力保增长。我局将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强化征收工作责任落实,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强化税法约束和征管措施落实,创新征管方式,改进征管措施,确保税收足额入库。同时,扎实做好税收清算核查、汇算清缴工作,挖掘税收潜力,提高收入增量。另外,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缴库,促进收入增长。
(二)紧跟上级稳增长政策,争取财政政策资金扶持。积极把握新常态下上级“稳增长”政策方向,找准上级资金投入重点,以“撤县设区”战略发展机遇为契机,积极反映我区财政困难,创造条件,努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推动我区实体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拉动我区经济发展财政增收。
(三)全力做好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支出管理,勤俭办好一切事业,努力建设“廉价政府”。一是保障工资和基本运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倾斜民生投入,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及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三是科学筹集资金,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落实重点工作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投入。四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支出监管,将财力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民生保障事业,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快财政管理改革,促进支出提速增效。一是认真落实上级一系列降税清费改革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以税收短期的“减”促进长远的“增”。二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快预算资金审核拨付,督促部门单位抓紧项目实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力度,督促部门加快历年存量资金的拨付使用,激活财政资金存量,避免和减少资金沉积。三是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等,提高财政资金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完善监督制度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全面清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完善 “事前、事中、事后” 资金追踪问效体制,围绕上级财政收支管理检查重点,加大涉农、扶贫等民生资金、重大项目资金、“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查改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与审计、人大、纪检监察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互通,形成合力,扩大监督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全面按照上级部署及党建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开创财政党建工作新局面。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分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廉政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开展勤政廉政深度约谈工作,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491.58万元,同比增418.93万元,同比增长20.2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1.58万元,同比增418.93万元,同比增长20.2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491.58万元,同比增418.93万元,同比增长20.21%。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18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53%,同比增413.29万元,同比增长23.3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59.7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41%,同比增3.97万元,同比增长2.55%;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57.2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30%,同比增0.68万元,同比增长1.20%;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93.7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76%,同比增0.99万元,同比增长1.0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55.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3%,同比增127.02万元,同比增长9.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03.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64%,同比增158.68万元,同比增长15.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2.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35%,同比增62.96万元,同比增长33.2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1%,同比减94.63万元,同比下降99.7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35.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57%,同比增291.91万元,同比增长39.2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65.9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5%;
资本性支出预算54.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1%;
其他支出预算0.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此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6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1.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0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3.66万元,同比减29.59万元,同比下降46.7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年无此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31.86万元,同比减29.59万元,同比下降48.15%,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和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8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公车改革后我单位保留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年无此预算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30.03万元,同比增48.59万元,同比增长59.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79.53万元,同比增27.94万元,同比增长54.1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柳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