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单位职责
柳江区环境保护局的基本职能是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工作目标是生态县的创建工作、清洁水源工作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宣传等。环保局有两个二层机构分别为: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环境保护监察大队。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职能有对企业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纠纷监测、跨区飞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等,为掌握全区环境质量及环境保护提供决策数据依据。柳江区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职能有对企业的排污收费、纠纷处理、环境执法监察、“12369“环保值班举报热线运行、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和各种专项活动、环境隐患大整治大排查等工作。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局所属全额行政机关单位,其中有2个二层机构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无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和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无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二)、编制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39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非实名编制3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实有人数52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40人(行政人员10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29人,无事业人员),占77%;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2人,占23%。其中在编人员中40人的经费来源于财政局全额拨款;另外12人为编外聘用人员,其中分别为监测站技术人员7人,办证厅窗口审批业务人员1人,食堂、保洁员、门卫等4人。所有费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40人中,科级以上17 人,占41 %;其他人员23人,占59%。
无事业编。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9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8年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普查的对象为我区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污染及其他生产、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污染防治工作,对柳州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备实施淘汰,监督监测等工作;生态区的创建工作;农村污水处理;整个城区的公益性监测;企业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纠纷监测等,对企业的排污收费、纠纷处理、环境执法监察、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和各种专项活动、环境隐患大整治大排查等工作。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点领域和主要方向
1、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2、生态区创建工作
3、农村污水处理示范运行经费
4、污染防治工作
5、环境专项行动
6、环境质量监测业务费
7、企业监督性监测经费
8、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实验室资质认证
9、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0.噪声扰民污染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806.39万元,同比增加174.16万元,同比增长27.5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39万元,同比减25.84万元,同比下降4.08%。
2、政府性基金拨款200万元,同比增200万元,上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806.39万元,同比增174.16万元,同比增长27.55%。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6%,同比减少2.21万元,同比下降4.5%;
(2)医疗卫生科目支出预算17.4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17%,同比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5.35%;
(3)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513.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7%,同比减少21.06万元,同比下降4%。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200万元,占总支出24.8%,上年度该科目没有支出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7.99万元,占总支出3.47%,同比减少1.58万元,同比下降5.3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39.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9%,同比增11.16万元,同比增长2.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7.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34%,同比增27.08万元,同比增长8.1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62%,同比增加13.68万元,同比增长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002%万元,同比减少29.75万元,同比下降99.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51%,同比增163万元,同比增长79.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预算3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资本性支出预算2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对企业的补助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80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万元,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类类科目支出预算47.23万元;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7.49万元;
3、节能环保类科目支出预算513.68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7.9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2.7万元,同比减少5.56万元,同比下降30.4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接待费8.7万元,同比减少5.56万元,同比下降38.99%,原因是我局各部门股室站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厉行节约,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支出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支出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81.82万元,同比增加13.67万元,同比增长2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01.9万元,同比增加152.1万元,同比增长305.4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2辆,其他办公设备共330台。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单位职责
柳江区环境保护局的基本职能是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工作目标是生态县的创建工作、清洁水源工作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宣传等。环保局有两个二层机构分别为: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环境保护监察大队。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职能有对企业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纠纷监测、跨区飞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等,为掌握全区环境质量及环境保护提供决策数据依据。柳江区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职能有对企业的排污收费、纠纷处理、环境执法监察、“12369“环保值班举报热线运行、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和各种专项活动、环境隐患大整治大排查等工作。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局所属全额行政机关单位,其中有2个二层机构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无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和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无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二)、编制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39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非实名编制3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实有人数52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40人(行政人员10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29人,无事业人员),占77%;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2人,占23%。其中在编人员中40人的经费来源于财政局全额拨款;另外12人为编外聘用人员,其中分别为监测站技术人员7人,办证厅窗口审批业务人员1人,食堂、保洁员、门卫等4人。所有费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40人中,科级以上17 人,占41 %;其他人员23人,占59%。
无事业编。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9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8年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普查的对象为我区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污染及其他生产、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污染防治工作,对柳州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备实施淘汰,监督监测等工作;生态区的创建工作;农村污水处理;整个城区的公益性监测;企业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纠纷监测等,对企业的排污收费、纠纷处理、环境执法监察、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和各种专项活动、环境隐患大整治大排查等工作。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点领域和主要方向
1、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2、生态区创建工作
3、农村污水处理示范运行经费
4、污染防治工作
5、环境专项行动
6、环境质量监测业务费
7、企业监督性监测经费
8、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实验室资质认证
9、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0.噪声扰民污染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806.39万元,同比增加174.16万元,同比增长27.5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39万元,同比减25.84万元,同比下降4.08%。
2、政府性基金拨款200万元,同比增200万元,上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806.39万元,同比增174.16万元,同比增长27.55%。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6%,同比减少2.21万元,同比下降4.5%;
(2)医疗卫生科目支出预算17.4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17%,同比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5.35%;
(3)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513.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7%,同比减少21.06万元,同比下降4%。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200万元,占总支出24.8%,上年度该科目没有支出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7.99万元,占总支出3.47%,同比减少1.58万元,同比下降5.3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39.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9%,同比增11.16万元,同比增长2.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7.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34%,同比增27.08万元,同比增长8.1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62%,同比增加13.68万元,同比增长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002%万元,同比减少29.75万元,同比下降99.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51%,同比增163万元,同比增长79.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预算3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资本性支出预算2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对企业的补助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80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万元,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类类科目支出预算47.23万元;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7.49万元;
3、节能环保类科目支出预算513.68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7.9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2.7万元,同比减少5.56万元,同比下降30.4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接待费8.7万元,同比减少5.56万元,同比下降38.99%,原因是我局各部门股室站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厉行节约,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支出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支出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81.82万元,同比增加13.67万元,同比增长2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01.9万元,同比增加152.1万元,同比增长305.4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2辆,其他办公设备共330台。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