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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1 12:0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江区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简称柳江区纪委监察局,接受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指示、决定,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抓好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监督柳江区、乡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党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法令的情况。

2.组织实施对所辖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处理和不服上级党委及行政机关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决定的其他应受理的申诉工作,保护党员、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3.负责抓好行政效能投诉、受理行政效能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纠风工作。

4.组织实施对全区党员、监察对象开展廉政勤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规定及制文。

6.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江区监察局内设七个职能工作室,分别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20178月设立11个派出纪检组,派出纪检组由柳江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区纪委负责。

中共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代管的柳江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具体承担自治区、柳州市对柳江区绩效考评工作及柳江区本级绩效考评工作。柳江区督查考评办公室属临时机构,没有独立机构编制,由柳江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绩效办、区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四个部门职能整合而成,具体承担督查督办、绩效考评、行政效能、百姓问政、政府热线等工作。

20174月成立的柳江区绩效考评中心隶属于柳江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做好自治区、柳州市绩效考评指标的分解下派、过程督查、结果反馈;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各镇和区直机关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等工作。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情况

柳江区纪委监察局及派出纪检组编制数为75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8人,公益性岗位1人。

柳江区绩效考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年末在职人员3人。

柳江区绩效考评中心事业编制9人,年末在职人员3人。

四、预算编制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的各项基本支出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

3、真实准确原则。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是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4、保证重点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优先安排基本支出、法定支出的前提下,压缩一般性支出,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集中财力重点保障事关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支出,服从并服务于全区发展大局。

5、勤俭节约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办事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严格控制出国、公务接待和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十九届一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要反复学习、深入思考,学思践悟,把握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进一步严明纪律、从严治理扶贫领域中产生的腐败行为,严抓“四风”、严惩腐败,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113.47万元,同比增548.36万元,同比增长97.04%。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3.47万元,同比增428.36万元,同比增长88.30%

2、政府性基金拨款200万元,同比增120万元,同比增长15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113.47万元,同比增548.36万元,同比增长97.04%%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86.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66%同比增373.82万元,同比增长90.5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4.4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79%同比增27.85万元,同比增长76.03%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3.9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15%同比增10.26万元,同比增长75.05%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7.96%同比增120万元,同比增长150%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8.3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4%同比增16.44万元,同比增长75.2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85.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57%同比增273.36万元,同比增长87.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6.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42%同比增235.95万元,同比增长98.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6.9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26%同比增57.86万元,同比增长117.9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2%同比减20.44万元,同比下降91.6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2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43%同比增275万元,同比增长108.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4%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8.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8.91%

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4.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85%

其他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4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1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86.7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4.48万元;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3.93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0万元;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8.3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3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4.37万元,同比减4.49万元,同比下降23.8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2018年无此项财政预算。

2、公务接待费5.37万元,同比减7.49万元,同比下降58.24%,原因是控制接待费,使接待费逐年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9万元,同比增3万元,同比增长5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同比增3万元,同比增长50%,原因是2017年新成立派出纪检组及绩效考评中心,年末在职人数由27人增至48人,业务量大幅增加,案件数也大量增加,办案车辆使用频率加大,加之车辆逐年陈旧,费用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2018年无此项财政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58.62万元,同比增218.82万元,同比增长91.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未作单列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26台(套)。

  1.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经费

2柳江区纪委百朋镇党建廉政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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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1 12:0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江区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简称柳江区纪委监察局,接受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指示、决定,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抓好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监督柳江区、乡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党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法令的情况。

2.组织实施对所辖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处理和不服上级党委及行政机关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决定的其他应受理的申诉工作,保护党员、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3.负责抓好行政效能投诉、受理行政效能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纠风工作。

4.组织实施对全区党员、监察对象开展廉政勤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规定及制文。

6.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江区监察局内设七个职能工作室,分别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20178月设立11个派出纪检组,派出纪检组由柳江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区纪委负责。

中共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代管的柳江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具体承担自治区、柳州市对柳江区绩效考评工作及柳江区本级绩效考评工作。柳江区督查考评办公室属临时机构,没有独立机构编制,由柳江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绩效办、区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四个部门职能整合而成,具体承担督查督办、绩效考评、行政效能、百姓问政、政府热线等工作。

20174月成立的柳江区绩效考评中心隶属于柳江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做好自治区、柳州市绩效考评指标的分解下派、过程督查、结果反馈;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各镇和区直机关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等工作。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情况

柳江区纪委监察局及派出纪检组编制数为75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8人,公益性岗位1人。

柳江区绩效考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年末在职人员3人。

柳江区绩效考评中心事业编制9人,年末在职人员3人。

四、预算编制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的各项基本支出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

3、真实准确原则。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是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4、保证重点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优先安排基本支出、法定支出的前提下,压缩一般性支出,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集中财力重点保障事关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支出,服从并服务于全区发展大局。

5、勤俭节约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办事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严格控制出国、公务接待和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十九届一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要反复学习、深入思考,学思践悟,把握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进一步严明纪律、从严治理扶贫领域中产生的腐败行为,严抓“四风”、严惩腐败,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113.47万元,同比增548.36万元,同比增长97.04%。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3.47万元,同比增428.36万元,同比增长88.30%

2、政府性基金拨款200万元,同比增120万元,同比增长15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113.47万元,同比增548.36万元,同比增长97.04%%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86.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66%同比增373.82万元,同比增长90.5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4.4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79%同比增27.85万元,同比增长76.03%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3.9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15%同比增10.26万元,同比增长75.05%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7.96%同比增120万元,同比增长150%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8.3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4%同比增16.44万元,同比增长75.2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85.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57%同比增273.36万元,同比增长87.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6.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42%同比增235.95万元,同比增长98.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6.9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26%同比增57.86万元,同比增长117.9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2%同比减20.44万元,同比下降91.6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2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43%同比增275万元,同比增长108.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4%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8.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8.91%

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4.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85%

其他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4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1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86.7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4.48万元;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3.93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0万元;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8.3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3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4.37万元,同比减4.49万元,同比下降23.8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2018年无此项财政预算。

2、公务接待费5.37万元,同比减7.49万元,同比下降58.24%,原因是控制接待费,使接待费逐年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9万元,同比增3万元,同比增长5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同比增3万元,同比增长50%,原因是2017年新成立派出纪检组及绩效考评中心,年末在职人数由27人增至48人,业务量大幅增加,案件数也大量增加,办案车辆使用频率加大,加之车辆逐年陈旧,费用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2018年无此项财政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58.62万元,同比增218.82万元,同比增长91.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未作单列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26台(套)。

  1.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经费

2柳江区纪委百朋镇党建廉政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