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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4 11:1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共青团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机关的主要职责为:

1.领导柳江区共青团工作,组织柳江区共青团围绕柳江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在柳江区经济建议、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负责研究指导柳江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柳江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和带领柳江区青年创业创新,在柳江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3.协助区党委及各系统党组织管理乡镇团委、各系统团委的正、副书记,培养、选拔、表彰团干部和团员青年。

4.围绕区党委、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负责指导并实施柳江区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团的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5.负责柳江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6.参与制定柳江区青少年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

7.指导和帮助区青联、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

8.承担区党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共青团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设6个部(室):

1.办公室(组织部)

负责团柳江区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会议、会务及文稿起草、印发、报送工作;指导柳江区共青团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团员队伍建设和优秀团员入党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和团的评优表彰工作;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协助各基层党组织选配、管理好团干队伍;组织、指导基层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2.宣教部(网上青年工作部)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柳江区团员青年开展理论学习和研究,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团柳江区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负责团柳江区委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舆论平台的日常维护,负责柳江区团的网络新媒体舆情工作、建设团柳江区委网络舆论工作队伍;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年统战工作;指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负责区青联的日常事务工作。

3.青年发展部

拟定促进青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青年服务体系;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指导柳江青年创新创业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组织实施团柳江区委脱贫攻坚联系点的帮扶工作。

4.学校少年部

研究、指导柳江区职业学校、中学团的工作;指导大、中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指导学校团的基层建设。研究、指导柳江区少先队工作,负责柳江少工委的日常事务;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5.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研究提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意见、规划,提出青少年权益问题的对策;收集和反映青少年的呼声和愿望;参与制定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推动落实;承担未成年人保护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事务,参与处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重大案件;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负责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机构的日常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实施希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柳江区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团市委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希望工程工作机构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负责柳江区希望工作结对资金、一般性捐款资金及希望小学资金使用的管理;负责希望工程资金出入、结存情况的统计和上报。

(二)编制现状

共青团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柳州市柳江区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团柳江区委实有人数2人,科级以上1人,占50%,管理九级1人,占50%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进一步激励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更加注重中国梦主体,着力凝聚青少年思想共识。要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少年积极投身柳江的现代化建设。大力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青少年形成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将继续开展“与人生对话”、“与信仰对话”、“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国梦做好准备。

更加注重实践育人环节,着力提高青少年道德素质。构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价值导向体系,围绕大学生、农村青年、进城务工青年、社区青少年、中小学生等不同类别青年群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感受真情、领悟崇高、体验光荣,不断提高道德水平。继续坚持“实践中育人,活动中成长”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暑期青少年自护教育、法制宣传等活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更加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着力增强教育引领的实效。结合团员青年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主题教育,设身处地把青年作为自己的朋友,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服务,吸引青年主动配合;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在青少年中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普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育引领活动,结合活动实际情况,积极有效地贯彻团的教育内容,增强青年教育引领的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反应青少年利益诉求。

(二)进一步动员青年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助推转型升级,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贡献青春力量。坚持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共青团“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形成覆盖广泛和组织有效的青少年组织体系。加强与各级各类传统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建立“互联网+共青团”的新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微博等新兴联系手段,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青年的影响、服务和凝聚,探索建立“青”字号网络虚拟团组织,努力打造团组织工作和活动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新局面。

参与社会建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体现作为。不断强化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推动和谐柳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创新志愿服务方式,打造一批具有柳江特色的志愿服务工作品牌,促进全区志愿服务资源的大联合、大统筹。继续关注服务青年民生问题。深入开展好“爱心传递”、“手拉手”、“助学基金”、“圆梦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自愿服务行动”、扶贫助困、扶弱助残行动等行动,围绕自护教育、爱心捐赠、快乐陪伴等活动,帮助困难青少年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助力文化发展,在创建“和谐柳江”中引领风尚。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年文化“软实力”建设,着力发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网络文化,为青年成长发展提供精神支柱。积极推动志愿文化建设,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多彩的文体活动吸引青少年。大力开展团(队)组织主题日活动、“中国梦”讲故事比赛等一系列青少年乐意参与、有文化品位的文体活动。

(三)共促青年成长成才,进一步助力青年共享梦想成长的机会

立足成长成才,聚合培养青年。培养凝聚青年人才大军,加大青年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协助党委、政府不断优化引才用才环境,努力为青年人才的成长发展搭建平台。筹建区青年创业者协会,探索简历农村创业青年金融服务网点,深入实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领头雁”计划以及返乡创业大学生培育行动。加大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力度,邀请职业培训专家为择业、就业、待业青年进行免费培训。

立足现实需求,服务助力青年。营造青年想创业、敢创业、创成业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更多青年创业带就业。下半年,举办青年电商培训,培养我区电商人才。大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员、青年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等交友联谊活动,满足团员、青年多方面的社交需要,举办青年相亲交友、文体比赛等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强化广大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依赖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动青工工作再上新台阶。

立足团带队职责,加强少先队建设。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的新特点和少年儿童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切实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将继续筹备和召开全区少先队代表大会,切实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探索少先队辅导员管理细则,举办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大力加强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07.5392万元,同比增25.3388万元,同比增长30.8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5392万元,同比增25.3388万元,同比增长30.8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07.5392万元,同比增25.3388万元,同比增长30.8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95.4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77%同比增21.8034万元,同比增长29.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113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69%同比增1.79万元,同比增长41.4%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292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13%同比增0.6713万元,同比增长41.4%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668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1%同比增1.0741万元,同比增长41.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5.34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76%同比增25.6988万元,同比增长64.8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46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47%同比增25.5718万元,同比增长77.7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7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53%同比增0.127万元,同比增长1.8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2.19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24%同比减0.36万元,同比下降0.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6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2%

商品和服务支出38.03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0.14%

资本性支出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07.5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539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95.464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113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2927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668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0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1050万元,同比减0.03万元,同比下降2.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1050万元,同比减0.03万元,同比下降2.64%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3.1000万元,同比减0.52万元,同比下降14.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万元,同比减0.36万元,同比下降15.25%。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8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2019
共青团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4 11:1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共青团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机关的主要职责为:

1.领导柳江区共青团工作,组织柳江区共青团围绕柳江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在柳江区经济建议、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负责研究指导柳江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柳江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和带领柳江区青年创业创新,在柳江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3.协助区党委及各系统党组织管理乡镇团委、各系统团委的正、副书记,培养、选拔、表彰团干部和团员青年。

4.围绕区党委、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负责指导并实施柳江区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团的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5.负责柳江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6.参与制定柳江区青少年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

7.指导和帮助区青联、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

8.承担区党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共青团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设6个部(室):

1.办公室(组织部)

负责团柳江区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会议、会务及文稿起草、印发、报送工作;指导柳江区共青团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团员队伍建设和优秀团员入党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和团的评优表彰工作;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协助各基层党组织选配、管理好团干队伍;组织、指导基层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2.宣教部(网上青年工作部)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柳江区团员青年开展理论学习和研究,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团柳江区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负责团柳江区委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舆论平台的日常维护,负责柳江区团的网络新媒体舆情工作、建设团柳江区委网络舆论工作队伍;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年统战工作;指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负责区青联的日常事务工作。

3.青年发展部

拟定促进青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青年服务体系;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指导柳江青年创新创业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组织实施团柳江区委脱贫攻坚联系点的帮扶工作。

4.学校少年部

研究、指导柳江区职业学校、中学团的工作;指导大、中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指导学校团的基层建设。研究、指导柳江区少先队工作,负责柳江少工委的日常事务;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5.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研究提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意见、规划,提出青少年权益问题的对策;收集和反映青少年的呼声和愿望;参与制定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推动落实;承担未成年人保护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事务,参与处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重大案件;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负责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机构的日常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实施希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柳江区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团市委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希望工程工作机构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负责柳江区希望工作结对资金、一般性捐款资金及希望小学资金使用的管理;负责希望工程资金出入、结存情况的统计和上报。

(二)编制现状

共青团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柳州市柳江区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团柳江区委实有人数2人,科级以上1人,占50%,管理九级1人,占50%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进一步激励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更加注重中国梦主体,着力凝聚青少年思想共识。要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少年积极投身柳江的现代化建设。大力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青少年形成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将继续开展“与人生对话”、“与信仰对话”、“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国梦做好准备。

更加注重实践育人环节,着力提高青少年道德素质。构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价值导向体系,围绕大学生、农村青年、进城务工青年、社区青少年、中小学生等不同类别青年群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感受真情、领悟崇高、体验光荣,不断提高道德水平。继续坚持“实践中育人,活动中成长”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暑期青少年自护教育、法制宣传等活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更加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着力增强教育引领的实效。结合团员青年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主题教育,设身处地把青年作为自己的朋友,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服务,吸引青年主动配合;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在青少年中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普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育引领活动,结合活动实际情况,积极有效地贯彻团的教育内容,增强青年教育引领的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反应青少年利益诉求。

(二)进一步动员青年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助推转型升级,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贡献青春力量。坚持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共青团“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形成覆盖广泛和组织有效的青少年组织体系。加强与各级各类传统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建立“互联网+共青团”的新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微博等新兴联系手段,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青年的影响、服务和凝聚,探索建立“青”字号网络虚拟团组织,努力打造团组织工作和活动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新局面。

参与社会建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体现作为。不断强化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推动和谐柳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创新志愿服务方式,打造一批具有柳江特色的志愿服务工作品牌,促进全区志愿服务资源的大联合、大统筹。继续关注服务青年民生问题。深入开展好“爱心传递”、“手拉手”、“助学基金”、“圆梦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自愿服务行动”、扶贫助困、扶弱助残行动等行动,围绕自护教育、爱心捐赠、快乐陪伴等活动,帮助困难青少年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助力文化发展,在创建“和谐柳江”中引领风尚。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年文化“软实力”建设,着力发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网络文化,为青年成长发展提供精神支柱。积极推动志愿文化建设,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多彩的文体活动吸引青少年。大力开展团(队)组织主题日活动、“中国梦”讲故事比赛等一系列青少年乐意参与、有文化品位的文体活动。

(三)共促青年成长成才,进一步助力青年共享梦想成长的机会

立足成长成才,聚合培养青年。培养凝聚青年人才大军,加大青年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协助党委、政府不断优化引才用才环境,努力为青年人才的成长发展搭建平台。筹建区青年创业者协会,探索简历农村创业青年金融服务网点,深入实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领头雁”计划以及返乡创业大学生培育行动。加大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力度,邀请职业培训专家为择业、就业、待业青年进行免费培训。

立足现实需求,服务助力青年。营造青年想创业、敢创业、创成业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更多青年创业带就业。下半年,举办青年电商培训,培养我区电商人才。大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员、青年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等交友联谊活动,满足团员、青年多方面的社交需要,举办青年相亲交友、文体比赛等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强化广大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依赖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动青工工作再上新台阶。

立足团带队职责,加强少先队建设。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的新特点和少年儿童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切实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将继续筹备和召开全区少先队代表大会,切实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探索少先队辅导员管理细则,举办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大力加强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07.5392万元,同比增25.3388万元,同比增长30.8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5392万元,同比增25.3388万元,同比增长30.8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07.5392万元,同比增25.3388万元,同比增长30.8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95.4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77%同比增21.8034万元,同比增长29.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113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69%同比增1.79万元,同比增长41.4%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292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13%同比增0.6713万元,同比增长41.4%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668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1%同比增1.0741万元,同比增长41.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5.34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76%同比增25.6988万元,同比增长64.8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46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47%同比增25.5718万元,同比增长77.7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7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53%同比增0.127万元,同比增长1.8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2.19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24%同比减0.36万元,同比下降0.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6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2%

商品和服务支出38.03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0.14%

资本性支出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07.5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539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95.464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113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2927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668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0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1050万元,同比减0.03万元,同比下降2.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1050万元,同比减0.03万元,同比下降2.64%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3.1000万元,同比减0.52万元,同比下降14.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万元,同比减0.36万元,同比下降15.25%。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8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