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全镇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二)组织镇属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尤其是科技兴农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整体素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督促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级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的工作。
(八)管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三都镇党政机关及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有9个,其中党政机关单位4个,分别是柳江区三都镇人大,柳江区三都镇政府,柳江区三都镇党委,柳江区三都镇社团,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柳江区三都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柳江区三都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柳江区三都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柳江区三都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柳江区三都镇林业站。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编内在职人数 |
退休人数 |
遗属人数 |
其他人员 |
|
三都镇人大 |
行政 |
1 |
1 |
0 |
0 |
|
|
三都镇政府 |
行政 |
19 |
17 |
12 |
4 |
老村官1人,聘用文员5人,禁毒专干11人,食安办协管员10人,村干52人,团妇干20人,退休村干103人,村民小组长100人,人口管理员94人,食品站1人,退职武警1人 |
|
三都镇党委 |
行政 |
9 |
8 |
0 |
0 |
|
|
三都镇社团 |
行政 |
1 |
1 |
0 |
0 |
|
|
三都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
事业 |
8 |
7 |
6 |
0 |
聘用文员1人 |
|
三都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
事业 |
4 |
4 |
1 |
2 |
|
|
三都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 |
事业 |
12 |
11 |
6 |
1 |
|
|
三都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事业 |
6 |
6 |
0 |
2 |
|
|
三都镇林业站 |
事业 |
4 |
4 |
0 |
0 |
|
|
合计 |
|
64 |
59 |
25 |
9 |
|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在新的一年里,三都镇将始终贯彻落实柳江区第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秀美新三都”奋斗目标,牢牢把握建设幸福宜居三都这个主题。2019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发展特色农业。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产量的基础上,注重精品化、特色化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香葱、子姜、花草苗木”万亩基地建设。深入创建“葱满幸福”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扩大加水肥一体化微喷灌及物理防虫害运用推广,引入龙头企业和大型超市参与示范区建设,完善核心区基础设施、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实行香葱标准化生产,逐步建立产供销一体化体系。注重养殖业品种引进和养殖技术推广工作,引导猪、牛、山羊、水鱼等养殖项目规模化发展。
2.继续深入开展“美丽柳江•宜居乡村”活动,以群众为主体,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配全硬件设施,严格管理办法,营造生态氛围等具体措施,实现环境保洁常态化;继续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化”工程。结合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和农村污水垃圾综合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农网改造等项目,使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柳江区宜居乡村建设示范点,建设坡累屯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继续打造柳江区“宜居乡村”综合示范点,建设完善以觉山村为中心的水利设施建设、道路建设等,辐射带动周边村屯建设。
3.扎实稳步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立健全教育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做好计生工作,全面落实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继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兑现各项惠民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
4.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按照上级要求和原定的脱贫计划,加大力度完成立项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贫困村的生产发展条件;继续做好扶贫产业开发工作,积极培育新型产业,探寻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脱贫对象收入和脱贫村自我发展能力;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积极申请办理扶贫小额贷款、关爱圆梦、危房改造等手续,让扶贫红利惠及每一个贫困群众;做好扶贫业务的学习培训,指导帮扶人员有序开展帮扶工作,逐条落实“八有一超”和“十一有一低于”,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脱贫“双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建档立卡数据分析和建档立卡户动态监测,全面掌握动态信息跟踪服务。
5.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群众情绪疏导、社会矛盾协调化解、继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理机制,立足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平安三都”建设,切实做好禁毒、防艾、群防群治等工作,大力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6.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始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执行“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扎实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活动。打造“葱锋一号”党建品牌。
7.依托“葱满幸福”农业示范区及“宜居乡村”建设,挖掘三都农耕文化和创富人文资源,大力打造板朝—拉雅—边山—里谷—根坡生态乡村示范带,上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愁文化示范点,建立生态养殖场、采摘园、农家舍、奇石园等休闲娱乐载体,带动休闲观光农家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
8.继续做好“葱满幸福”农业示范区和宜居乡村示范点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宜居乡村活动。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160.39万元,同比增加170.91万元,同比增长17.2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0.39万元,同比增加170.91万元,同比增长17.27%。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160.39万元,同比增加170.91万元,同比增长17.27%。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9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89%,同比增加147.86万元,同比增长27.03%;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30.2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61%,同比增加6.45万元,同比增长27.07%;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85.6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6%,同比增加36.72万元,同比增长24.66%;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79.1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82%,同比减少14.95万元,同比下降14.06%;
(5)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9.1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82%,同比增加27.77万元,同比增长54.04%;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9.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53%,同比减少38.79万元,同比下降56.88%;
(7)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9.5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27%,同比增加5.85万元,同比增长13.3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045.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1%,同比增146.68万元,同比增长16.3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58.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09%,同比增加123.38万元,同比增长16.7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8.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26%,同比增加8.3万元,同比增长6.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59.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65%,同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34.0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4.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同比增加24.23万元,同比增加26.7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9.7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53%,同比增加33.49万元,同比增长43.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5.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7%,同比增加2.74万元,同比增长114.23%;
其他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12万元,同比下降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16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94.96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30.2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85.6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91.4万元;
5、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9.16万元;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9.4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9.5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4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1.45万元,同比减少17.04万元,同比下降44.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9.45万元,同比减少12.07万元,同比下降56.09%,原因是2019年继续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2万元,同比减少9.12万元,同比下降34.94%,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8万元,同比减少4.98万元,同比下降29.33%,原因是严格规范公车使用,减少公车的破损等。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2019年不新增公务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93.46万元,同比增加35.32万元,同比增长60.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5.19万元,同比增加5.72万元,同比增长29.3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7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36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三都镇人民政府:开展预防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及差旅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为经费使用效率达到100%,确保做好2019年一氧化碳中毒宣传、预防工作,实现一氧化碳中毒零发生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相关文档: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全镇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二)组织镇属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尤其是科技兴农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整体素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督促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级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的工作。
(八)管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三都镇党政机关及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有9个,其中党政机关单位4个,分别是柳江区三都镇人大,柳江区三都镇政府,柳江区三都镇党委,柳江区三都镇社团,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柳江区三都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柳江区三都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柳江区三都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柳江区三都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柳江区三都镇林业站。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编内在职人数 |
退休人数 |
遗属人数 |
其他人员 |
|
三都镇人大 |
行政 |
1 |
1 |
0 |
0 |
|
|
三都镇政府 |
行政 |
19 |
17 |
12 |
4 |
老村官1人,聘用文员5人,禁毒专干11人,食安办协管员10人,村干52人,团妇干20人,退休村干103人,村民小组长100人,人口管理员94人,食品站1人,退职武警1人 |
|
三都镇党委 |
行政 |
9 |
8 |
0 |
0 |
|
|
三都镇社团 |
行政 |
1 |
1 |
0 |
0 |
|
|
三都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
事业 |
8 |
7 |
6 |
0 |
聘用文员1人 |
|
三都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
事业 |
4 |
4 |
1 |
2 |
|
|
三都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 |
事业 |
12 |
11 |
6 |
1 |
|
|
三都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事业 |
6 |
6 |
0 |
2 |
|
|
三都镇林业站 |
事业 |
4 |
4 |
0 |
0 |
|
|
合计 |
|
64 |
59 |
25 |
9 |
|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在新的一年里,三都镇将始终贯彻落实柳江区第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秀美新三都”奋斗目标,牢牢把握建设幸福宜居三都这个主题。2019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发展特色农业。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产量的基础上,注重精品化、特色化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香葱、子姜、花草苗木”万亩基地建设。深入创建“葱满幸福”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扩大加水肥一体化微喷灌及物理防虫害运用推广,引入龙头企业和大型超市参与示范区建设,完善核心区基础设施、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实行香葱标准化生产,逐步建立产供销一体化体系。注重养殖业品种引进和养殖技术推广工作,引导猪、牛、山羊、水鱼等养殖项目规模化发展。
2.继续深入开展“美丽柳江•宜居乡村”活动,以群众为主体,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配全硬件设施,严格管理办法,营造生态氛围等具体措施,实现环境保洁常态化;继续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化”工程。结合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和农村污水垃圾综合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农网改造等项目,使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柳江区宜居乡村建设示范点,建设坡累屯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继续打造柳江区“宜居乡村”综合示范点,建设完善以觉山村为中心的水利设施建设、道路建设等,辐射带动周边村屯建设。
3.扎实稳步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立健全教育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做好计生工作,全面落实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继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兑现各项惠民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
4.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按照上级要求和原定的脱贫计划,加大力度完成立项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贫困村的生产发展条件;继续做好扶贫产业开发工作,积极培育新型产业,探寻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脱贫对象收入和脱贫村自我发展能力;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积极申请办理扶贫小额贷款、关爱圆梦、危房改造等手续,让扶贫红利惠及每一个贫困群众;做好扶贫业务的学习培训,指导帮扶人员有序开展帮扶工作,逐条落实“八有一超”和“十一有一低于”,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脱贫“双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建档立卡数据分析和建档立卡户动态监测,全面掌握动态信息跟踪服务。
5.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群众情绪疏导、社会矛盾协调化解、继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理机制,立足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平安三都”建设,切实做好禁毒、防艾、群防群治等工作,大力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6.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始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执行“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扎实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活动。打造“葱锋一号”党建品牌。
7.依托“葱满幸福”农业示范区及“宜居乡村”建设,挖掘三都农耕文化和创富人文资源,大力打造板朝—拉雅—边山—里谷—根坡生态乡村示范带,上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愁文化示范点,建立生态养殖场、采摘园、农家舍、奇石园等休闲娱乐载体,带动休闲观光农家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
8.继续做好“葱满幸福”农业示范区和宜居乡村示范点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宜居乡村活动。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160.39万元,同比增加170.91万元,同比增长17.2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0.39万元,同比增加170.91万元,同比增长17.27%。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160.39万元,同比增加170.91万元,同比增长17.27%。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9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89%,同比增加147.86万元,同比增长27.03%;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30.2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61%,同比增加6.45万元,同比增长27.07%;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85.6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6%,同比增加36.72万元,同比增长24.66%;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79.1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82%,同比减少14.95万元,同比下降14.06%;
(5)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9.1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82%,同比增加27.77万元,同比增长54.04%;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9.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53%,同比减少38.79万元,同比下降56.88%;
(7)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9.5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27%,同比增加5.85万元,同比增长13.3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045.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1%,同比增146.68万元,同比增长16.3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58.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09%,同比增加123.38万元,同比增长16.7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8.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26%,同比增加8.3万元,同比增长6.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59.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65%,同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34.0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4.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同比增加24.23万元,同比增加26.7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9.7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53%,同比增加33.49万元,同比增长43.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5.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7%,同比增加2.74万元,同比增长114.23%;
其他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12万元,同比下降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16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94.96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30.2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85.6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91.4万元;
5、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9.16万元;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9.4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9.5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4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1.45万元,同比减少17.04万元,同比下降44.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9.45万元,同比减少12.07万元,同比下降56.09%,原因是2019年继续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2万元,同比减少9.12万元,同比下降34.94%,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8万元,同比减少4.98万元,同比下降29.33%,原因是严格规范公车使用,减少公车的破损等。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2019年不新增公务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93.46万元,同比增加35.32万元,同比增长60.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5.19万元,同比增加5.72万元,同比增长29.3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7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36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三都镇人民政府:开展预防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及差旅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为经费使用效率达到100%,确保做好2019年一氧化碳中毒宣传、预防工作,实现一氧化碳中毒零发生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相关文档: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桂ICP备18004841号 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
管理维护: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