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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4 10:0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一、单位职责

柳江区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以及测绘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我区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三)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测绘违法案件。(四)严格保护耕地,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主管全区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五)负责全区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工作;对全区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核、汇总上报的征地报批材料;承办由柳江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六)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土地的划拨、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对土地市场地价进行监测,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指导和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全区基准地价的评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估价行业管理,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七)负责全区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地籍管理工作规划;承办由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国有和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的审核工作;组织全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与更新土地统计台帐及薄册;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权属管理。(八)负责全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地籍测绘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管理全区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籍测绘工作,监督测绘成果质量;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监督全区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负责组织区城区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九)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及矿业权市场,主管全区采矿权出让及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恢复治理;负责地质遗迹保护、岩溶洞穴、钟乳石资源、矿泉水、地下水、地热资源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工作。(十一)管理、监督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国土资源部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对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江区国土资源局区下设局机关、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区土地征用与复垦整理服务中心、区土地交易中心、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区国土勘察测绘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7个机构。

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22人,柳江区土地征用与复垦整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22人,柳江区土地交易中心事业编制人员7人,柳江区地质环境监测站编制人员4人,柳江区国土勘察测绘所编制人员10人,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34人,离退休人员4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对柳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进行统筹安排,重点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积极拓展用地指标保障渠道。不断适应建设用地报批的新要求,提高用地审查报批效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施,有效保障稳增长用地需求。

(二)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根据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加强跟踪指导,确保计划落实到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确保2012—2016年全市土地供应率达到60%以上。

(三)强化耕地保护长效管理

继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审批通过的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完成更新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建设基本农田数据库等工作。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强化基层管理部门的基本农田管理职责。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制度,大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的潜力。

(四)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

按照柳江整区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继续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做到上级下达的项目全部完成。

(六)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改善、提高服务质量。打通与住建部门的数据接口,推进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推动不动产公开查询系统建设。认真梳理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部门加快处理,保障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

(七)大力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预防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提高日常执法监管的效能。畅通12336违法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线索办理质量。重点做好2019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及“天眼”执法等专项工作。

(八)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持续抓好党组和纪检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的重心真正转移到监督、执纪和问责上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尽量使系统内少发生或不发生新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继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抓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营造廉荣贪耻的国土文化氛围。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184.9152万元,同比增加67.1097万元,同比增长3.1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8.6152万元,同比减少243.5903万元,同比下降14.06%。其中:经费拨款998.615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160万元;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1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1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696.3万元,同比增加310.07万元,同比增长80.4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184.9152万元,同比增加67.1097万元,同比增长3.17%。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9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42.64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9.6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支出。

(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230.731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局机关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8.2392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98.61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7%,同比减少99.39万元,同比下降9.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4.84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6%,同比减少115万元,同比下降12.11%;

商品和服务支出129.89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1%,同比减少9.7676万元,同比下降6.9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8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3%,同比增加166.5万元,同比增长16.3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18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66.5万元,同比增长16.3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184.9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8.6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9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42.64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96.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支出。

(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230.731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局机关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8.239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6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1.85万元,同比减少6.91万元,同比下降24.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85万元,同比减少1.51万元,同比下降12.22%,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接待管理。加强厉行节约,倡俭治奢。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1万元,同比减少5.4万元,同比下降32.93%,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8.63万元,同比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3.3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72.6万元,同比增72.6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20辆,通用设备441套,专用设备33套,办公家具等设备726个。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221.7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全面细化和完善柳江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2)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及数据整合预算绩效项目84.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保障交易安全和实施信息共享,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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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柳江区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4 10:0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一、单位职责

柳江区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以及测绘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我区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三)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测绘违法案件。(四)严格保护耕地,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主管全区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五)负责全区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工作;对全区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核、汇总上报的征地报批材料;承办由柳江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六)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土地的划拨、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对土地市场地价进行监测,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指导和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全区基准地价的评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估价行业管理,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七)负责全区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地籍管理工作规划;承办由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国有和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的审核工作;组织全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与更新土地统计台帐及薄册;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权属管理。(八)负责全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地籍测绘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管理全区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籍测绘工作,监督测绘成果质量;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监督全区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负责组织区城区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九)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及矿业权市场,主管全区采矿权出让及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恢复治理;负责地质遗迹保护、岩溶洞穴、钟乳石资源、矿泉水、地下水、地热资源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工作。(十一)管理、监督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国土资源部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对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江区国土资源局区下设局机关、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区土地征用与复垦整理服务中心、区土地交易中心、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区国土勘察测绘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7个机构。

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22人,柳江区土地征用与复垦整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22人,柳江区土地交易中心事业编制人员7人,柳江区地质环境监测站编制人员4人,柳江区国土勘察测绘所编制人员10人,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34人,离退休人员4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对柳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进行统筹安排,重点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积极拓展用地指标保障渠道。不断适应建设用地报批的新要求,提高用地审查报批效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施,有效保障稳增长用地需求。

(二)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根据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加强跟踪指导,确保计划落实到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确保2012—2016年全市土地供应率达到60%以上。

(三)强化耕地保护长效管理

继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审批通过的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完成更新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建设基本农田数据库等工作。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强化基层管理部门的基本农田管理职责。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制度,大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的潜力。

(四)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

按照柳江整区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继续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做到上级下达的项目全部完成。

(六)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改善、提高服务质量。打通与住建部门的数据接口,推进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推动不动产公开查询系统建设。认真梳理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部门加快处理,保障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

(七)大力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预防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提高日常执法监管的效能。畅通12336违法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线索办理质量。重点做好2019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及“天眼”执法等专项工作。

(八)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持续抓好党组和纪检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的重心真正转移到监督、执纪和问责上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尽量使系统内少发生或不发生新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继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抓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营造廉荣贪耻的国土文化氛围。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184.9152万元,同比增加67.1097万元,同比增长3.1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8.6152万元,同比减少243.5903万元,同比下降14.06%。其中:经费拨款998.615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160万元;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1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1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696.3万元,同比增加310.07万元,同比增长80.4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184.9152万元,同比增加67.1097万元,同比增长3.17%。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9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42.64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9.6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支出。

(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230.731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局机关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8.2392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98.61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7%,同比减少99.39万元,同比下降9.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4.84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6%,同比减少115万元,同比下降12.11%;

商品和服务支出129.89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1%,同比减少9.7676万元,同比下降6.9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8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3%,同比增加166.5万元,同比增长16.3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18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66.5万元,同比增长16.3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184.9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8.6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9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42.64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96.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支出。

(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230.731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局机关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8.239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6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1.85万元,同比减少6.91万元,同比下降24.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85万元,同比减少1.51万元,同比下降12.22%,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接待管理。加强厉行节约,倡俭治奢。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1万元,同比减少5.4万元,同比下降32.93%,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8.63万元,同比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3.3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72.6万元,同比增72.6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20辆,通用设备441套,专用设备33套,办公家具等设备726个。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221.7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全面细化和完善柳江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2)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及数据整合预算绩效项目84.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保障交易安全和实施信息共享,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