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的基本职能是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工作目标是生态县的创建工作、清洁水源工作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宣传等。环保局有两个二层机构分别为: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环境保护监察大队。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职能有对企业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纠纷监测、跨区飞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等,为掌握全区环境质量及环境保护提供决策数据依据。柳江区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职能有对企业的排污收费、纠纷处理、环境执法监察、“12369“环保值班举报热线运行、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和各种专项活动、环境隐患大整治大排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局所属全额行政机关单位,其中有2个二层机构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无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州市柳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和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编制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38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实有人数58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40人(行政人员10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29人,无事业人员),占69%;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8人,占31%。其中在编人员中40人的经费来源于财政局全额拨款;另外14人为编外聘用人员,其中分别为监测站技术人员13人,办证厅窗口审批业务人员1人,食堂、保洁员、门卫等4人。所有费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40人中,科级以上17 人,占41 %;其他人员23人,占59%。
无事业编。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2019年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是污染防治工作,对柳州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备实施淘汰,监督监测等工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工作;生态区的创建工作;农村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个城区的公益性监测;企业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纠纷监测等,对企业的排污收费、纠纷处理、环境执法监察、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和各种专项活动、环境隐患大整治大排查等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758.71万元,同比减47.68万元,同比下降5.9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6.71万元,同比增100.32万元,同比增长16.54%。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减200万元,同比下降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758.71万元,同比减47.68万元,同比下降5.91%。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70.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1%,同比增加23.39万元,同比增长49.52%;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3.9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15%,同比增加6.41万元,同比增长36.65%;
(3)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625.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2.50%,同比增加112.26万元,同比增长21.85%。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8.25万元,占总支出5.04%,同比增加10.26万元,同比增长36.6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57.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51%,同比增118.32万元,同比增长21.2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05%,同比增105.76万元,同比增长29.5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8.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1%,同比增加6.9万元,同比增长8.4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万元,同比增加5.81万元,同比增长99.8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49%,同比减少166万元,同比下降45.2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04%;
资本性支出预算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7%,
对企业的补助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9%。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5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70.6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3.90万元;
3、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625.9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8.2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9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9.91万元,同比减2.79万元,同比下降21.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91万元,同比减2.79万元,同比下降32.07%,原因是原因是我局各部门股室站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厉行节约,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支出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支出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6.12万元,同比增0.93万元,同比增长2.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09万元,同比减92.9万元,同比下降46.01%。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1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78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2辆,其他办公设备共325台(套)。
(四)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农村污水处理示范点运行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5.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6.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7.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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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的基本职能是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工作目标是生态县的创建工作、清洁水源工作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宣传等。环保局有两个二层机构分别为: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环境保护监察大队。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职能有对企业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纠纷监测、跨区飞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等,为掌握全区环境质量及环境保护提供决策数据依据。柳江区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职能有对企业的排污收费、纠纷处理、环境执法监察、“12369“环保值班举报热线运行、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和各种专项活动、环境隐患大整治大排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局所属全额行政机关单位,其中有2个二层机构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无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州市柳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和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编制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38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实有人数58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40人(行政人员10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29人,无事业人员),占69%;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8人,占31%。其中在编人员中40人的经费来源于财政局全额拨款;另外14人为编外聘用人员,其中分别为监测站技术人员13人,办证厅窗口审批业务人员1人,食堂、保洁员、门卫等4人。所有费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40人中,科级以上17 人,占41 %;其他人员23人,占59%。
无事业编。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2019年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是污染防治工作,对柳州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备实施淘汰,监督监测等工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工作;生态区的创建工作;农村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个城区的公益性监测;企业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纠纷监测等,对企业的排污收费、纠纷处理、环境执法监察、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和各种专项活动、环境隐患大整治大排查等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758.71万元,同比减47.68万元,同比下降5.9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6.71万元,同比增100.32万元,同比增长16.54%。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减200万元,同比下降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758.71万元,同比减47.68万元,同比下降5.91%。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70.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1%,同比增加23.39万元,同比增长49.52%;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3.9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15%,同比增加6.41万元,同比增长36.65%;
(3)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625.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2.50%,同比增加112.26万元,同比增长21.85%。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8.25万元,占总支出5.04%,同比增加10.26万元,同比增长36.6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57.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51%,同比增118.32万元,同比增长21.2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05%,同比增105.76万元,同比增长29.5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8.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1%,同比增加6.9万元,同比增长8.4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万元,同比增加5.81万元,同比增长99.8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49%,同比减少166万元,同比下降45.2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04%;
资本性支出预算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7%,
对企业的补助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9%。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5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70.6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3.90万元;
3、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625.9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8.2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9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9.91万元,同比减2.79万元,同比下降21.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91万元,同比减2.79万元,同比下降32.07%,原因是原因是我局各部门股室站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厉行节约,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支出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支出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6.12万元,同比增0.93万元,同比增长2.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09万元,同比减92.9万元,同比下降46.01%。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1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78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2辆,其他办公设备共325台(套)。
(四)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农村污水处理示范点运行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5.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6.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7.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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