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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4 09:4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负责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主要职能是对城区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公共厕所管理以及负责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和单位征收垃圾处理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1个,即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本局设置有综合办公室、计财股、市容股、法规股、党务办、人事股6个股室和市容一中队、市容二中队、进德中队及查处违法建设中队。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设置有:站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有偿(收费)股、劳资股5个股室及一个车队。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情况: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4名;参公事业单位编制82名,实有人数80名;总人数84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编制51名。

我局编制内实有人员84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80人),比上年减少6人,减少6%,科员级以上83人,占98%;退休人员15人。编外人员128人。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事业编制内在职人员49人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人,占事业人员40%,退休人员77人。非编人员51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2018年我局以构建“大城管”格局为目标,以建设“数字化城管”为抓手,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打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一) 队伍建设方面

继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注重全体人员政治素质培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队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二) 市容管理方面

1、继续按照城市管理和“双城”创建等标准,认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认真开展督查工。对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加强巡查,加大城管执法局、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采取日常查与集中查、设点查与巡逻查、白天查与夜间查等方式,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的管控力度,做好对违章车辆的取证、处罚工作。严厉查处在慢车道、人行道上乱停、乱摆的“五车”违法行为,常态化综合治理“五车”乱象。同时通过增加施划停车泊位、增加临时停放点;设置隔离桩或护栏;加大贴单、拖车处置措施,达到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引导有序停放

3要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一是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制订建筑垃圾运输行为监管制度,建立运输单位台帐资料,对运输单位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章行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将违章行为记录在案,在对运输单位资格审批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虑,对违章行为恶劣的,取消其运输建筑垃圾的资格。二是要建立经常性联合执法机制。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无证运输、乱倒、乱堆等违章行为从严查处。

4、将针对主要路段两侧门店的跨槛经营进行摸底排查,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进行宣传教育,限期改正,并在现场取得违法违规证据。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复查,如发现当事人逾期没有改正的,同时第二次取得现场证据,执法人员将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未提出复议、诉讼的前提下,进行催告,催告后拒不履行义务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与传统的执法模式相比,“非现场执法”将事前教育、事中执法、事后监管形成完整的闭环,力求实现教育引导、规范执法、震慑惩戒的作用,并减少执法人员与相对人在现场的直接正面冲突,保护了执法队员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对城区新增的广告进行摸底排查、备案,加大沿线户外广告的治理,拆除未经批准的违法户外广告牌,整治不规范设置的招牌和户外广告牌、清理和整治楼顶和墙面广告,更换画面陈旧、破损广告。

6、继续加强固定门店无证占道经营烧烤、露天流动占道无证经营烧烤、非法露天烧烤、市区内露天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的监管,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证实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屡教不改、严重扰民且拒不配合执法的,要公开曝光,坚决予以取缔,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打击“两违“方面

加强“两违”易发、高发区域监管,持续深化“两违”专项整治。一是对重点项目用地及其周边区域进行细致调查,掌握最准确的“两违”信息,加大管控和拆违力度,把“两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降低社会损失和执法成本。二是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行动,确保我县卫片执法查处工作整体推进。三是积极发挥我局对各镇打击“两违”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要求各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重点地段及违法案件高发区坚持开展不定期经常巡查、重点整治。同时我局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各镇开展拆违行动。

(四) 环卫方面

推进实施柳州市各项重点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重要考核指标事项:一是按照柳州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做好20197座市政公厕建设的选址工作,并跟进201817座公厕的竣工和验收。二是计划完成一处地埋式垃圾桶设施的建设,做好选址及建设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确定和实施,继续做好鼓励居民住户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四是计划完成四处环卫河水取水点的建设。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杜绝单位内部管理乱象;加强单位内外协调工作,建立联合调控制度,确保环卫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股室业务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业务管理水平。

3)加强环卫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对环卫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清运车的密闭运输和覆盖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证环卫车辆的安全行车和车容车貌的整洁;对果皮箱进行定期清洗,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

4)规范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工作,对垃圾清运点进行规范划分、合理布局;对现有车辆进行合理分配、增加清运车次,提高清运效率;加大检查力度和安全责任教育力度。

5)着力加强环卫队伍建设。由于柳江撤县设区,我区环卫管理面积不断扩大,工作量剧增,质量要求提高,致使环卫工人员不断增加。我站根据业务需要又增加了环卫清扫人员六十多人,按路段定人,实现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全面覆盖,确保每条道路都有专职人员。

6)协调相关的部门逐步解决环卫办公用地及基隆片区的环卫专用地问题。如争取征得建设路中转站后面1.6亩土地等。

7)加快新改建公厕建设的步伐,解决新改建公厕的经费等问题。我站承担公厕建设的任务,其中2018年新建市政公厕(温馨小栈)1座、新建市政公厕(综合公厕)1座、市政公厕(一类)15座,总共17座;2019年新建市政公厕(温馨小栈)1座、新建市政公厕(综合公厕)1座、市政公厕(一类)5座,总共7座;2020年新建市政公厕(综合公厕)1座、市政公厕(一类)10座,总共11座;三年合计建设35座。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6480.0666万元,同比增406.3220万元,同比增长6.6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23.2666万元,同比增477.1820万元,同比增长10.5%

2、政府性基金拨款1106.8000万元,同比减420.8600万元,同比下降27.55%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50.0000万元,同比增350.000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6480.0666万元,同比增406.3220万元,同比增长6.6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58.73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104.2777万元,同比增长67.51%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0.530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9%同比增14.6814万元,同比增长26.29%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037.957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3.17%同比增263.8743万元,同比增长4.57%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2.846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74%同比增23.4886万元,同比增长26.2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919.3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48%同比增577.6620万元,同比增长17.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99.33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84%同比增492.5098万元,同比增长15.8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1.18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6%同比增26.7158万元,同比增长11.3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8.86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同比增58.4364万元,同比增长13526.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560.6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52%同比增171.3400万元,同比增长6.2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3.31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8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62.14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63%

资本性支出预算97.19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

其他支出预算198.02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7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480.0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23.2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6.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预算支出3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58.732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0.5301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037.957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2.846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4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2.47万元,同比减0.07万元,同比下降0.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3.47万元,同比减0.07万元,同比下降1.98%,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的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9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及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66.265万元,同比增66.36万元,同比增长66.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55.3276万元,同比减522.0324万元,同比下降67.15%。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55.3276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824.9万元,同比增824.9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87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打击“两违”专项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柳江区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市容整治专项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3柳江区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整治非法小广告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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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4 09:4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负责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主要职能是对城区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公共厕所管理以及负责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和单位征收垃圾处理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1个,即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本局设置有综合办公室、计财股、市容股、法规股、党务办、人事股6个股室和市容一中队、市容二中队、进德中队及查处违法建设中队。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设置有:站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有偿(收费)股、劳资股5个股室及一个车队。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情况: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4名;参公事业单位编制82名,实有人数80名;总人数84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编制51名。

我局编制内实有人员84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80人),比上年减少6人,减少6%,科员级以上83人,占98%;退休人员15人。编外人员128人。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事业编制内在职人员49人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人,占事业人员40%,退休人员77人。非编人员51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2018年我局以构建“大城管”格局为目标,以建设“数字化城管”为抓手,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打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一) 队伍建设方面

继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注重全体人员政治素质培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队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二) 市容管理方面

1、继续按照城市管理和“双城”创建等标准,认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认真开展督查工。对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加强巡查,加大城管执法局、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采取日常查与集中查、设点查与巡逻查、白天查与夜间查等方式,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的管控力度,做好对违章车辆的取证、处罚工作。严厉查处在慢车道、人行道上乱停、乱摆的“五车”违法行为,常态化综合治理“五车”乱象。同时通过增加施划停车泊位、增加临时停放点;设置隔离桩或护栏;加大贴单、拖车处置措施,达到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引导有序停放

3要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一是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制订建筑垃圾运输行为监管制度,建立运输单位台帐资料,对运输单位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章行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将违章行为记录在案,在对运输单位资格审批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虑,对违章行为恶劣的,取消其运输建筑垃圾的资格。二是要建立经常性联合执法机制。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无证运输、乱倒、乱堆等违章行为从严查处。

4、将针对主要路段两侧门店的跨槛经营进行摸底排查,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进行宣传教育,限期改正,并在现场取得违法违规证据。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复查,如发现当事人逾期没有改正的,同时第二次取得现场证据,执法人员将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未提出复议、诉讼的前提下,进行催告,催告后拒不履行义务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与传统的执法模式相比,“非现场执法”将事前教育、事中执法、事后监管形成完整的闭环,力求实现教育引导、规范执法、震慑惩戒的作用,并减少执法人员与相对人在现场的直接正面冲突,保护了执法队员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对城区新增的广告进行摸底排查、备案,加大沿线户外广告的治理,拆除未经批准的违法户外广告牌,整治不规范设置的招牌和户外广告牌、清理和整治楼顶和墙面广告,更换画面陈旧、破损广告。

6、继续加强固定门店无证占道经营烧烤、露天流动占道无证经营烧烤、非法露天烧烤、市区内露天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的监管,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证实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屡教不改、严重扰民且拒不配合执法的,要公开曝光,坚决予以取缔,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打击“两违“方面

加强“两违”易发、高发区域监管,持续深化“两违”专项整治。一是对重点项目用地及其周边区域进行细致调查,掌握最准确的“两违”信息,加大管控和拆违力度,把“两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降低社会损失和执法成本。二是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行动,确保我县卫片执法查处工作整体推进。三是积极发挥我局对各镇打击“两违”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要求各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重点地段及违法案件高发区坚持开展不定期经常巡查、重点整治。同时我局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各镇开展拆违行动。

(四) 环卫方面

推进实施柳州市各项重点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重要考核指标事项:一是按照柳州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做好20197座市政公厕建设的选址工作,并跟进201817座公厕的竣工和验收。二是计划完成一处地埋式垃圾桶设施的建设,做好选址及建设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确定和实施,继续做好鼓励居民住户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四是计划完成四处环卫河水取水点的建设。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杜绝单位内部管理乱象;加强单位内外协调工作,建立联合调控制度,确保环卫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股室业务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业务管理水平。

3)加强环卫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对环卫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清运车的密闭运输和覆盖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证环卫车辆的安全行车和车容车貌的整洁;对果皮箱进行定期清洗,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

4)规范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工作,对垃圾清运点进行规范划分、合理布局;对现有车辆进行合理分配、增加清运车次,提高清运效率;加大检查力度和安全责任教育力度。

5)着力加强环卫队伍建设。由于柳江撤县设区,我区环卫管理面积不断扩大,工作量剧增,质量要求提高,致使环卫工人员不断增加。我站根据业务需要又增加了环卫清扫人员六十多人,按路段定人,实现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全面覆盖,确保每条道路都有专职人员。

6)协调相关的部门逐步解决环卫办公用地及基隆片区的环卫专用地问题。如争取征得建设路中转站后面1.6亩土地等。

7)加快新改建公厕建设的步伐,解决新改建公厕的经费等问题。我站承担公厕建设的任务,其中2018年新建市政公厕(温馨小栈)1座、新建市政公厕(综合公厕)1座、市政公厕(一类)15座,总共17座;2019年新建市政公厕(温馨小栈)1座、新建市政公厕(综合公厕)1座、市政公厕(一类)5座,总共7座;2020年新建市政公厕(综合公厕)1座、市政公厕(一类)10座,总共11座;三年合计建设35座。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6480.0666万元,同比增406.3220万元,同比增长6.6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23.2666万元,同比增477.1820万元,同比增长10.5%

2、政府性基金拨款1106.8000万元,同比减420.8600万元,同比下降27.55%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50.0000万元,同比增350.000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6480.0666万元,同比增406.3220万元,同比增长6.6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58.73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104.2777万元,同比增长67.51%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0.530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9%同比增14.6814万元,同比增长26.29%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037.957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3.17%同比增263.8743万元,同比增长4.57%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2.846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74%同比增23.4886万元,同比增长26.2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919.3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48%同比增577.6620万元,同比增长17.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99.33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84%同比增492.5098万元,同比增长15.8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1.18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6%同比增26.7158万元,同比增长11.3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8.86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同比增58.4364万元,同比增长13526.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560.6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52%同比增171.3400万元,同比增长6.2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3.31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8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62.14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63%

资本性支出预算97.19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

其他支出预算198.02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7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480.0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23.2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6.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预算支出3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58.732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0.5301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037.957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2.846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4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2.47万元,同比减0.07万元,同比下降0.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3.47万元,同比减0.07万元,同比下降1.98%,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的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9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及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66.265万元,同比增66.36万元,同比增长66.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55.3276万元,同比减522.0324万元,同比下降67.15%。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55.3276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824.9万元,同比增824.9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87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打击“两违”专项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柳江区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市容整治专项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3柳江区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整治非法小广告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