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党的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档案、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协助管理列入区委双重管理干部范围的区直、市直驻柳江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调动事宜;办理区委向区人大、区人民政府、区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区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工作;办理全区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承办部分干部交流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备案工作。
(四)建立、管理科级后备干部队伍,负责处级后备干部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年轻干部队伍和选调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定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监督管理干部,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六)制定实施全区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和村级干部培训。
(七)组织拟订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方案,指导全区基层党(工)委、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召开党代表大会,指导和监督全区的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工作,负责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及工作分队长的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发展壮大薄弱村空壳村集体经济。
(八)研究和指导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抓好社区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负责大学生村官和社区组织员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计划,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开展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协助做好在本区的市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
(十)承担组织员队伍建设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督促和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和指导全区各领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的引进人才政策,拟定完善我区的人才政策,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优秀专家开展活动,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研究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研究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十三)指导、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向区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收集、编写工作。牵头组织党建课题研讨活动,负责全区组织系统网宣工作的管理、指导,负责党建学会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各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向区委反映老干部情况、报告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离休干部。负责办好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负责办好老年学校和老干部党校,丰富老干部晚年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教育。发挥老干部作用,配合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队伍的组织、思想、业务建设,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十五)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机构设置。
我部所属全额拨款机关单位有1个,内设机构共8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科、人才科、干部监督科、公务员科、老干科。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共2个,为柳江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柳江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编制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部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28名,其中,部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我部实有人数28人,比上年减少2人,减少10%。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28人(行政人员18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8人),占100%。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28人中,科级以上9人,占32%;其他人员8人,占42%。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退休人员19人。
4.车辆构成情况
区委组织部现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均为老干部生活服务用车。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内生活。深入推进抓党建组脱贫攻坚、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动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和村“两委”干部调整县级联审制度,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强化村干部队伍管理。深化开展“点亮支部”创优升级活动,扩大“两随机”督导覆盖面。打造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一支部一特色”,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紧抓国企党建工作不放松。培育社区“大党委”制模式下多元化服务机制,优化设置城市社区,持续提升城市社区服务场所服务功能,推动柳江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完善提升“209国道非公党建示范带”“322国道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带”,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心关爱一线扶贫干部,管好用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打造集体经济示范项目,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再上新台阶,实现2020年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2.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落实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动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分层分类重点培养,梯次储备”原则调整充实后备干部库,筹备第二期柳江区青年干部培训班,继续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为2021年换届储备人才。继续选派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到中心工作和重点一线岗位挂职。加快建设综合性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用心用情为老同志提供精准服务。抓好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日常监督,扎实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倒查工作,认真梳理巡视巡察以及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和反馈的选人用人问题,坚持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3.发挥政策优势形成人才聚集效应。继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助推人才集聚发展。结合《柳江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落实落地,并加快制定完善配套实施细则,以政策优势助推人才集聚发展。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探索人才引进、人才培训等工作,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强化柔性引才。做好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切实做好本土人才培养开发,扩大增量,促进人才整体素质提升。积极推进人才管理和人才评价机制创新,注重人才培育重点工程建设,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逐步优化人才队伍。注重人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为人才创造最优条件,搭建好舞台,为留住人才提供后劲,为柳江发展注入动力。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3102.43万元,同比减1144.60万元,同比下降26.9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4.83万元,同比减252.20万元,同比下降9.02%。
2、政府性基金拨款550万元,同比减900万元,同比下降62.07%。
3、国有资本经营预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下降0%。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5、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7.6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3102.43万元,同比减1144.60万元,同比下降26.95%。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417.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93%,同比增300.64万元,同比增长14.2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2.6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66%,同比减104.67万元,同比下降55.89%;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5%,同比减0.22万元,同比下降1.08%;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73%,同比减900万元,同比下降62.07%。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同比减0.35万元,同比下降1.08%;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440万元,同比下降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99.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08%,同比增18.55万元,同比增长3.8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4.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05%,同比增12.79万元,同比增长3.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7.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57%,同比增2.12万元,同比增长2.8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7%,同比增3.66万元,同比增长27.7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603.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92%,同比减1163.16万元,同比下降30.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98.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2.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9.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0%;
资本性支出预算6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5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10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417.5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2.6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10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5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1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5.04万元,同比减4.32万元,同比增长下降46.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活动安排。
2、公务接待费5.04万元,同比减4.32万元,同比增长下降46.15%,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需求。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需求。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2.72万元,同比增3.59万元,同比增长9.1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66万元,同比减6.06万元,同比下降8.6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66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56万元,同比增47.90万元,同比增长591.36%。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辆,其他办公设备共768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柳江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党的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档案、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协助管理列入区委双重管理干部范围的区直、市直驻柳江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调动事宜;办理区委向区人大、区人民政府、区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区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工作;办理全区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承办部分干部交流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备案工作。
(四)建立、管理科级后备干部队伍,负责处级后备干部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年轻干部队伍和选调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定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监督管理干部,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六)制定实施全区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和村级干部培训。
(七)组织拟订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方案,指导全区基层党(工)委、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召开党代表大会,指导和监督全区的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工作,负责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及工作分队长的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发展壮大薄弱村空壳村集体经济。
(八)研究和指导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抓好社区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负责大学生村官和社区组织员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计划,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开展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协助做好在本区的市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
(十)承担组织员队伍建设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督促和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和指导全区各领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的引进人才政策,拟定完善我区的人才政策,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优秀专家开展活动,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研究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研究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十三)指导、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向区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收集、编写工作。牵头组织党建课题研讨活动,负责全区组织系统网宣工作的管理、指导,负责党建学会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各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向区委反映老干部情况、报告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离休干部。负责办好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负责办好老年学校和老干部党校,丰富老干部晚年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教育。发挥老干部作用,配合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队伍的组织、思想、业务建设,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十五)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机构设置。
我部所属全额拨款机关单位有1个,内设机构共8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科、人才科、干部监督科、公务员科、老干科。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共2个,为柳江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柳江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编制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部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28名,其中,部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我部实有人数28人,比上年减少2人,减少10%。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28人(行政人员18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8人),占100%。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28人中,科级以上9人,占32%;其他人员8人,占42%。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退休人员19人。
4.车辆构成情况
区委组织部现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均为老干部生活服务用车。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内生活。深入推进抓党建组脱贫攻坚、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动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和村“两委”干部调整县级联审制度,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强化村干部队伍管理。深化开展“点亮支部”创优升级活动,扩大“两随机”督导覆盖面。打造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一支部一特色”,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紧抓国企党建工作不放松。培育社区“大党委”制模式下多元化服务机制,优化设置城市社区,持续提升城市社区服务场所服务功能,推动柳江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完善提升“209国道非公党建示范带”“322国道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带”,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心关爱一线扶贫干部,管好用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打造集体经济示范项目,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再上新台阶,实现2020年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2.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落实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动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分层分类重点培养,梯次储备”原则调整充实后备干部库,筹备第二期柳江区青年干部培训班,继续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为2021年换届储备人才。继续选派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到中心工作和重点一线岗位挂职。加快建设综合性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用心用情为老同志提供精准服务。抓好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日常监督,扎实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倒查工作,认真梳理巡视巡察以及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和反馈的选人用人问题,坚持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3.发挥政策优势形成人才聚集效应。继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助推人才集聚发展。结合《柳江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落实落地,并加快制定完善配套实施细则,以政策优势助推人才集聚发展。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探索人才引进、人才培训等工作,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强化柔性引才。做好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切实做好本土人才培养开发,扩大增量,促进人才整体素质提升。积极推进人才管理和人才评价机制创新,注重人才培育重点工程建设,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逐步优化人才队伍。注重人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为人才创造最优条件,搭建好舞台,为留住人才提供后劲,为柳江发展注入动力。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3102.43万元,同比减1144.60万元,同比下降26.9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4.83万元,同比减252.20万元,同比下降9.02%。
2、政府性基金拨款550万元,同比减900万元,同比下降62.07%。
3、国有资本经营预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下降0%。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5、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7.6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3102.43万元,同比减1144.60万元,同比下降26.95%。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417.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93%,同比增300.64万元,同比增长14.2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2.6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66%,同比减104.67万元,同比下降55.89%;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5%,同比减0.22万元,同比下降1.08%;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73%,同比减900万元,同比下降62.07%。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同比减0.35万元,同比下降1.08%;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440万元,同比下降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99.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08%,同比增18.55万元,同比增长3.8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4.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05%,同比增12.79万元,同比增长3.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7.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57%,同比增2.12万元,同比增长2.8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7%,同比增3.66万元,同比增长27.7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603.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92%,同比减1163.16万元,同比下降30.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98.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2.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9.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0%;
资本性支出预算6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5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10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417.5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2.6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10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5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1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5.04万元,同比减4.32万元,同比增长下降46.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活动安排。
2、公务接待费5.04万元,同比减4.32万元,同比增长下降46.15%,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需求。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需求。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2.72万元,同比增3.59万元,同比增长9.1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66万元,同比减6.06万元,同比下降8.6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66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56万元,同比增47.90万元,同比增长591.36%。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辆,其他办公设备共768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