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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2-09 17:16   

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组织实施全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政策及法规、规章、规划。统筹规划城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执行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正常、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物预警。

3.负责执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执业规则,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

7.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

8.指导各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9.负责城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城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0.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1.负责制订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12.指导城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承担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柳江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6.有关职能分工。

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柳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柳江区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区民政局有关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龄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指导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卫生健康局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联合处置机制。

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代管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依法开展红十字会队伍建设,参与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的防病治病及抗灾、减灾和扶危济困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冠名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负责无偿献血工作。

代管区计划生育协会(简称区计生协会)。区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负责编制区计生协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计生协会工作的重大政策性问题的建议,综合、协调、督促等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机关(含计生协会)编制人数16人,实有在职人数20人,离休1人,退休29人。

区红十字会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3人。

区爱卫办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

区医改办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

区初保办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7人。

区防艾办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人数80人,实有人数74人,退休30人。

区卫生监督所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28人,退休20人。

区人民医院编制人数419人,实有人数377人,退休161人。

区中医医院编制人数180人,实有人数137人,退休47人。

区妇幼保健院编制人数128人,实有人数94人,退休49人。

8个乡镇卫生院编制人数457人,实有人数397人,退休41人。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1.深入推进医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区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开展免笔试招聘工作,充实区乡人才队伍;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加大村卫生室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扎实推进。

2.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继续开展全面两孩政策的正面宣传力度;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开展打击“两非”行动,加大力度,确保出生性别比更趋合理;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点、生育关怀、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的关爱工作。

3.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53382万元,同比增1045万元,涨幅2%。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48万元,同比减701万元,降幅7.6%

2、政府性基金拨款150万元,同比增150万元,涨幅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

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4684万元,同比增1596万元,涨幅3.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53382万元,同比增1045万元,增幅2%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同比增174万元,涨幅33.85%

2)卫生健康支出5241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8.18%,同比增1001万元,涨幅1.92%

3)城乡社区事务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8%同比增150万元,涨幅100%

4)住房保障支出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5%同比减2万元,降幅1.4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1%同比增833万元,涨幅15.6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76%同比增707万元,涨幅14.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54%同比增19万元,涨幅7.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同比增107万元,涨幅44.0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7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49%同比增32万元,涨幅0.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6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0.07%同比增3169万元,涨幅15.4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8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6.16%同比减2950万元,降幅11.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5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38%,同比增399万元,涨幅33.36%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1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1%,同比增149万元,涨幅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8%同比减55万元,降幅57.89%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8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1%同比增174万元,涨幅33.85%

2、卫生健康支出772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8.83%,同比增667万元,涨幅9.45%

3、城乡社区事务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2%,同比增150万元,涨幅100%

4、住房保障支出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4%同比减2万元,降幅1.47%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2.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0.8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0.03万元,同比减2.31万元,同比下降1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同比减0.51万元,同比下降)12.9%,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接待工作经费使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6.6万元,同比减2.2万元,同比下降11.7%,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万元,同比减2.2万元,同比下降11.7%,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车辆使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10.97万元,同比增20.94万元,同比涨11.0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15.15万元,同比减41.05万元,降幅26.2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降15.5万元,降幅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6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0709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卫健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柳江区卫健局:艾滋病防治项目区级配套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3)柳江区卫健局:为民办实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门诊巩固基本药物维持治疗补贴预算绩效项目;

4)柳江区卫健局:特定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区级配套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5)柳江区卫健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预算绩效项目;

6)柳江区卫健局:企业计生人员退休增资5%预算绩效项目;

7)柳江区创卫办:创城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2.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3.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4.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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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2-09 17:16   

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组织实施全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政策及法规、规章、规划。统筹规划城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执行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正常、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物预警。

3.负责执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执业规则,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

7.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

8.指导各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9.负责城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城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0.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1.负责制订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12.指导城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承担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柳江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6.有关职能分工。

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柳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柳江区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区民政局有关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龄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指导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卫生健康局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联合处置机制。

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代管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依法开展红十字会队伍建设,参与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的防病治病及抗灾、减灾和扶危济困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冠名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负责无偿献血工作。

代管区计划生育协会(简称区计生协会)。区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负责编制区计生协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计生协会工作的重大政策性问题的建议,综合、协调、督促等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机关(含计生协会)编制人数16人,实有在职人数20人,离休1人,退休29人。

区红十字会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3人。

区爱卫办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

区医改办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

区初保办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7人。

区防艾办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人数80人,实有人数74人,退休30人。

区卫生监督所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28人,退休20人。

区人民医院编制人数419人,实有人数377人,退休161人。

区中医医院编制人数180人,实有人数137人,退休47人。

区妇幼保健院编制人数128人,实有人数94人,退休49人。

8个乡镇卫生院编制人数457人,实有人数397人,退休41人。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1.深入推进医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区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开展免笔试招聘工作,充实区乡人才队伍;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加大村卫生室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扎实推进。

2.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继续开展全面两孩政策的正面宣传力度;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开展打击“两非”行动,加大力度,确保出生性别比更趋合理;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点、生育关怀、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的关爱工作。

3.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53382万元,同比增1045万元,涨幅2%。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48万元,同比减701万元,降幅7.6%

2、政府性基金拨款150万元,同比增150万元,涨幅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

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4684万元,同比增1596万元,涨幅3.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53382万元,同比增1045万元,增幅2%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同比增174万元,涨幅33.85%

2)卫生健康支出5241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8.18%,同比增1001万元,涨幅1.92%

3)城乡社区事务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8%同比增150万元,涨幅100%

4)住房保障支出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5%同比减2万元,降幅1.4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1%同比增833万元,涨幅15.6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76%同比增707万元,涨幅14.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54%同比增19万元,涨幅7.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同比增107万元,涨幅44.0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7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49%同比增32万元,涨幅0.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6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0.07%同比增3169万元,涨幅15.4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8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6.16%同比减2950万元,降幅11.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5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38%,同比增399万元,涨幅33.36%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1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1%,同比增149万元,涨幅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8%同比减55万元,降幅57.89%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8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1%同比增174万元,涨幅33.85%

2、卫生健康支出772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8.83%,同比增667万元,涨幅9.45%

3、城乡社区事务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2%,同比增150万元,涨幅100%

4、住房保障支出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4%同比减2万元,降幅1.47%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2.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0.8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0.03万元,同比减2.31万元,同比下降1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同比减0.51万元,同比下降)12.9%,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接待工作经费使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6.6万元,同比减2.2万元,同比下降11.7%,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万元,同比减2.2万元,同比下降11.7%,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车辆使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10.97万元,同比增20.94万元,同比涨11.0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15.15万元,同比减41.05万元,降幅26.2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降15.5万元,降幅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6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0709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卫健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柳江区卫健局:艾滋病防治项目区级配套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3)柳江区卫健局:为民办实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门诊巩固基本药物维持治疗补贴预算绩效项目;

4)柳江区卫健局:特定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区级配套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5)柳江区卫健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预算绩效项目;

6)柳江区卫健局:企业计生人员退休增资5%预算绩效项目;

7)柳江区创卫办:创城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2.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3.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4.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