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一)贯例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为区人民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决策建议。
(二)研究部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研究起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按管理权限,负责区城管执法人员招聘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年度考核工作。
(四)负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批和应诉工作。
(五)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六)负责规范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并对其行业进行监管;指导环卫设施建设;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信息交流活动。
(七)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公安交警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中,关于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侵占道路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环境保护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中关于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中,关于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的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垃圾收集、清扫、清运、卫生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环境卫生方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各街道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三)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的管理;
(四)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市政公厕、垃圾中转站(房)、环卫专用机械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作业与管理;
(五)负责城区各道路洒水降尘作业;
(六)负责城区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隔离栏清洗工作;
(七)负责征收建成区范围内各商户、单位、住户等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八)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领域宣传、培训、公益性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1个,即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本局设置有综合办公室、计财股、市容股、法规股、党务办、人事股、执法监督股等7个股室和拉堡中队、基隆中队、进德中队、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中队、扬尘中队及“五车”中队。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未定级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计财股、有偿收费股、劳资股、业务股、公厕管理股、车队、综合保障股。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情况: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6名;参公事业单位编制82名,实有人数71名;总人数77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制46名,实有人数45名。
我局编制内实有人员7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71人),比上年减少1人,减少1%,科员级以上76人,占99%;编外人员实有165人,退休人员20人。环卫所编外人员实有498人,退休人员8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继续以坚定的信心,切实有效的措施,攻坚克难,深入开展清理拆除违法建设“飓风行动”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理整治;全面推进 “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完成 2022年区委区政府拆除“两违”建筑目标任务。
(二)继续按照城市管理和“双城”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城区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跨槛经营及“脏乱差”整治和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露天烧烤和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开展燃气专项整治和绿化执法工作。
(四)开展“五车”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的整治和处罚力度;注重教育宣传,通过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营造我区安全、有序、畅通的静态交通环境。
(四)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施工工地的监管;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滴撒漏”、未密闭运输、车轮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加强秸秆禁烧、乱焚烧垃圾整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五)推动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同时加大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逐步扩大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标识覆盖范围。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现场宣传活动,提高居民主动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加强新城区环境卫生外包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认真开展法制培训和案卷评查等相关法规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案件的办理。做好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七)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继续抓好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任务。
(八)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保质完成道路清扫保洁、卫生整治、垃圾清运、洒水降尘工作。按照主干道为主,次干道为辅,小街小巷全覆盖的保洁原则,对全区主次道路保洁实行长效管理,确保道路清扫保洁实现全面覆盖。同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加强对老城区和基隆开发区的小街小巷、卫生死角的专项整治。
(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培训,努力提高收费服务质量。及时掌握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对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态度,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三)大力推进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同区分类办持续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工作模式,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考评机制,促进工作成效。推动建立大件垃圾拆卸中心,降低大件垃圾运输、处理成本,助力环卫精细化管理。组建分类运输队伍,助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链的形成。开发资源无害化处理小程序,强化生活垃圾氛围的营造,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地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屯的建设,形成垃圾分类无处不在、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生产例会,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减少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0693.55万元,同比增301.3万元,同比增长2.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03.55万元,同比增489.14万元,同比增长7.6%。
2、政府性基金拨款3290万元,同比减278.22万元,同比下降7.8%。
3、事业收入500万元,同比增90.38万元,同比增长22.06%。
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0693.55万元,同比增301.3万元,同比增长2.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3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3%,同比减1.72万元,同比下降0.05%;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1.9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7%,同比减6.4万元,同比下降8.17%;
(3)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0177.1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5.17%,同比增317.86万元,同比增长3.22%;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0.2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 %,同比减8.43万元,同比下降7.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05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66%,同比增137.14万元,同比增长2.3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2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9%,同比增61.53万元,同比增长1.1%;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2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同比增49.84万元,同比增长18.3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08.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同比增25.77万元,同比增长31.0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63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4%,同比增164.16万元,同比增长3.6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1.6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18%;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354.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38%,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1%;
资本性支出预算803.0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33%。
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1019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0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34.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1.97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预算9677.1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0.2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0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4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09万元,同比减3.68万元,同比下降1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3.69万元,同比增0.12万元,同比增长3.36%,原因是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3.4万元,同比减3.8万元,同比下降22.09%,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同比减3.8万元,同比下降22.09%,原因是报废2辆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73万元,同比增1.68万元,同比增长0.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141.33万元,同比增683.45万元,同比增长149.26%。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51.33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99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1302.43万元,同比增822.43万元,同比增长171.34%。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7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042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打击“两违”专项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整治专项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3)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厕所革命”公厕建设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4)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治非法小广告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5)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城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预算绩效项目;
(6)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整治综合业务经费(罚没收入安排)预算绩效项目;
(7)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厕的运行管理费预算绩效项目;
(8)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清扫面积环卫作业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一)贯例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为区人民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决策建议。
(二)研究部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研究起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按管理权限,负责区城管执法人员招聘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年度考核工作。
(四)负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批和应诉工作。
(五)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六)负责规范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并对其行业进行监管;指导环卫设施建设;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信息交流活动。
(七)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公安交警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中,关于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侵占道路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环境保护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中关于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中,关于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的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垃圾收集、清扫、清运、卫生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环境卫生方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各街道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三)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的管理;
(四)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市政公厕、垃圾中转站(房)、环卫专用机械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作业与管理;
(五)负责城区各道路洒水降尘作业;
(六)负责城区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隔离栏清洗工作;
(七)负责征收建成区范围内各商户、单位、住户等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八)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领域宣传、培训、公益性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1个,即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本局设置有综合办公室、计财股、市容股、法规股、党务办、人事股、执法监督股等7个股室和拉堡中队、基隆中队、进德中队、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中队、扬尘中队及“五车”中队。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未定级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计财股、有偿收费股、劳资股、业务股、公厕管理股、车队、综合保障股。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情况: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6名;参公事业单位编制82名,实有人数71名;总人数77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制46名,实有人数45名。
我局编制内实有人员7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71人),比上年减少1人,减少1%,科员级以上76人,占99%;编外人员实有165人,退休人员20人。环卫所编外人员实有498人,退休人员8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继续以坚定的信心,切实有效的措施,攻坚克难,深入开展清理拆除违法建设“飓风行动”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理整治;全面推进 “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完成 2022年区委区政府拆除“两违”建筑目标任务。
(二)继续按照城市管理和“双城”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城区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跨槛经营及“脏乱差”整治和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露天烧烤和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开展燃气专项整治和绿化执法工作。
(四)开展“五车”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的整治和处罚力度;注重教育宣传,通过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营造我区安全、有序、畅通的静态交通环境。
(四)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施工工地的监管;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滴撒漏”、未密闭运输、车轮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加强秸秆禁烧、乱焚烧垃圾整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五)推动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同时加大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逐步扩大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标识覆盖范围。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现场宣传活动,提高居民主动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加强新城区环境卫生外包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认真开展法制培训和案卷评查等相关法规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案件的办理。做好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七)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继续抓好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任务。
(八)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保质完成道路清扫保洁、卫生整治、垃圾清运、洒水降尘工作。按照主干道为主,次干道为辅,小街小巷全覆盖的保洁原则,对全区主次道路保洁实行长效管理,确保道路清扫保洁实现全面覆盖。同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加强对老城区和基隆开发区的小街小巷、卫生死角的专项整治。
(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培训,努力提高收费服务质量。及时掌握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对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态度,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三)大力推进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同区分类办持续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工作模式,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考评机制,促进工作成效。推动建立大件垃圾拆卸中心,降低大件垃圾运输、处理成本,助力环卫精细化管理。组建分类运输队伍,助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链的形成。开发资源无害化处理小程序,强化生活垃圾氛围的营造,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地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屯的建设,形成垃圾分类无处不在、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生产例会,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减少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0693.55万元,同比增301.3万元,同比增长2.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03.55万元,同比增489.14万元,同比增长7.6%。
2、政府性基金拨款3290万元,同比减278.22万元,同比下降7.8%。
3、事业收入500万元,同比增90.38万元,同比增长22.06%。
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0693.55万元,同比增301.3万元,同比增长2.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3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3%,同比减1.72万元,同比下降0.05%;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1.9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7%,同比减6.4万元,同比下降8.17%;
(3)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0177.1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5.17%,同比增317.86万元,同比增长3.22%;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0.2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 %,同比减8.43万元,同比下降7.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05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66%,同比增137.14万元,同比增长2.3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2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9%,同比增61.53万元,同比增长1.1%;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2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同比增49.84万元,同比增长18.3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08.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同比增25.77万元,同比增长31.0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63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4%,同比增164.16万元,同比增长3.6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1.6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18%;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354.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38%,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1%;
资本性支出预算803.0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33%。
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1019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0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34.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1.97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预算9677.1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0.2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0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4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09万元,同比减3.68万元,同比下降1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3.69万元,同比增0.12万元,同比增长3.36%,原因是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3.4万元,同比减3.8万元,同比下降22.09%,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同比减3.8万元,同比下降22.09%,原因是报废2辆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73万元,同比增1.68万元,同比增长0.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141.33万元,同比增683.45万元,同比增长149.26%。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51.33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99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1302.43万元,同比增822.43万元,同比增长171.34%。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7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042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打击“两违”专项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整治专项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3)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厕所革命”公厕建设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4)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治非法小广告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5)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城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预算绩效项目;
(6)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整治综合业务经费(罚没收入安排)预算绩效项目;
(7)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厕的运行管理费预算绩效项目;
(8)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清扫面积环卫作业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