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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2-17 11:04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全区政法工作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统筹会议纪要、记录等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研究全区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关系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区政法调研工作。承担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和文稿服务工作,承担涉及政法工作综合性文稿事务。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政法改革重点工作。

配合区委组织部提出加强全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协助考察、管理全区政法系统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及非领导职务干部。协管乡镇(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干部。了解掌握全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全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全区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根据授权,代管区法学会的干部。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2.综治平安建设股。负责调查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指导协调全区各镇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全区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全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区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全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推动开展平安柳江创建活动。推动落实全区平安建设相关单位领导责任制。负责总结推广基层开展平安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出平安柳江建设先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建议方案。指导推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群众安全感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平安建设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业务培训。承担区级综合类考评涉及区委政法委的工作任务。

3.基层社会治理股。协调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推动全区“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4.维稳反邪教股。配合区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指导全区政法系统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全区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组织全区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调查研究全区涉邪教问题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向区委和市委政法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区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信息收集分析及社会稳定信息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收集、汇总全区涉及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情报信息,组织开展信息分析、上报、通报。组织协调全区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区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定期综合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研究提出化解重大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意见和对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指导有关方面做好重要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全区安保维稳工作。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组织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5.宣教和执法监督室。负责机关对外宣传、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机关工作经验和典型。承办综合协调全区政法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区委宣传工作主管部门做好全区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区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拟定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方案和口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政法各部门开展主题教育。

监督检查全区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全区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区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指导、协调工作。

6.柳州市柳江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护路办)主要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区综治委和上级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和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研究、拟定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规划、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铁路沿线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各项措施,做好与铁路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务、文书档案管理和宣传报道工作;办理上级和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柳州市柳江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防线办)主要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维护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部署,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并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搜集、排查、分析本辖区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了解掌握本辖区各种涉外活动情况,并整理上报情报信息;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业务基础调研、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专门工作;协助配合区委、区人民政府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工作;完成上级和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8.柳州市柳江区法学会(简称:区法学会)主要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法学会的工作部署,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草拟和论证工作,通过调研、研讨和论证咨询,为全区规章制度建设提供建议意见;立足柳江实际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为解决司法、执法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配合综治、法院、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参与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和诉讼服务等活动,推动依法治区进程;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工作;完成上级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政法委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综治平安建设股、基层社会治理股、维稳反邪教股、宣教和执法监督室;另外4个单位设在区委政法委,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分别为区护路办、区防线办、区法学会,禁毒信息中心。

区委政法委核定编制数为1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2人。非编人员4人。

现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3人,工勤人员2人,禁毒信息中心4人,区法学会1人。离退休人员4人,外聘人员4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1是继续加大对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全力推动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严防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非访等,加强情报信息与应急处置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2是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零容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全力推进重点行业乱象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3是深入整治毒品问题,继续深入摸排制贩毒人员和吸毒人员,进一步强化重点涉毒人员管控追踪,全力推进“无毒自然屯”创建工作,确保我区继续保持制毒案件“0”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0”发生,社会面吸毒人员尿检率达95%以上。

4是完善网格化管理,推动落实兼职网格员津贴补贴,扎实推进网格化管控涉毒人员、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不断强化网格化治理,建立健全全科网格,真正形成“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工作格局。

5是充分发挥乡镇政法委员作用,推进区、镇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挂牌成立、落实人员编制等),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向自然屯延伸实现全覆盖,完善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加快“三网合一”工程建设和平台融合,切实提升综治中心信息化应用水平,并将其打造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运转枢纽和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869.93万元,同比减55.33万元,同比下降1.8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4.13万元,同比增134.04万元,同比增长8.88%。

2、政府性基金拨款1225.80万元,同比减189.37万元,同比下降13.38%。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869.93万元,同比减55.33万元,同比下降1.8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65.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54%,同比增137.37万元,同比增长9.6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5.1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57%,同比减1.63万元,同比下降3.49%;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6%,同比减0.68万元,同比下降4.86%;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225.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71%,同比减189.37万元,同比下降13.38%;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2%,同比减1.02万元,同比下降4.7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2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3%,同比减18.80万元,同比下降5.4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2.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03%,同比减31.39万元,同比下降10.4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6%,同比减12.29万元,同比下降31.1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同比增0.82万元,同比增长25.8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541.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57%,同比减36.54万元,同比下降1.4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20.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9.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23%;

资本性支出预算15.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0%;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286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5.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65.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5.1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32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225.8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4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9万元,同比减0.28万元,同比下降13.5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出国出境公务活动安排计划。

    2、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同比增(减)××万元,同比减0.28万元,同比下降13.53%,原因是厉行节约,取消无关紧要公务活动,减少接待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参加车改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参加车改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无车辆更新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6.03万元,同比增6.32万元,同比增长32.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7.16万元,同比增0.65万元,同比增长9.98%。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7.16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42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本部门单位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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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2-1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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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全区政法工作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统筹会议纪要、记录等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研究全区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关系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区政法调研工作。承担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和文稿服务工作,承担涉及政法工作综合性文稿事务。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政法改革重点工作。

配合区委组织部提出加强全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协助考察、管理全区政法系统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及非领导职务干部。协管乡镇(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干部。了解掌握全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全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全区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根据授权,代管区法学会的干部。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2.综治平安建设股。负责调查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指导协调全区各镇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全区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全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区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全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推动开展平安柳江创建活动。推动落实全区平安建设相关单位领导责任制。负责总结推广基层开展平安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出平安柳江建设先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建议方案。指导推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群众安全感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平安建设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业务培训。承担区级综合类考评涉及区委政法委的工作任务。

3.基层社会治理股。协调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推动全区“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4.维稳反邪教股。配合区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指导全区政法系统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全区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组织全区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调查研究全区涉邪教问题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向区委和市委政法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区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信息收集分析及社会稳定信息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收集、汇总全区涉及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情报信息,组织开展信息分析、上报、通报。组织协调全区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区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定期综合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研究提出化解重大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意见和对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指导有关方面做好重要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全区安保维稳工作。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组织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5.宣教和执法监督室。负责机关对外宣传、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机关工作经验和典型。承办综合协调全区政法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区委宣传工作主管部门做好全区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区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拟定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方案和口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政法各部门开展主题教育。

监督检查全区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全区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区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指导、协调工作。

6.柳州市柳江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护路办)主要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区综治委和上级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和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研究、拟定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规划、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铁路沿线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各项措施,做好与铁路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务、文书档案管理和宣传报道工作;办理上级和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柳州市柳江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防线办)主要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维护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部署,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并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搜集、排查、分析本辖区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了解掌握本辖区各种涉外活动情况,并整理上报情报信息;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业务基础调研、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专门工作;协助配合区委、区人民政府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工作;完成上级和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8.柳州市柳江区法学会(简称:区法学会)主要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法学会的工作部署,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草拟和论证工作,通过调研、研讨和论证咨询,为全区规章制度建设提供建议意见;立足柳江实际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为解决司法、执法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配合综治、法院、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参与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和诉讼服务等活动,推动依法治区进程;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工作;完成上级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政法委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综治平安建设股、基层社会治理股、维稳反邪教股、宣教和执法监督室;另外4个单位设在区委政法委,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分别为区护路办、区防线办、区法学会,禁毒信息中心。

区委政法委核定编制数为1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2人。非编人员4人。

现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3人,工勤人员2人,禁毒信息中心4人,区法学会1人。离退休人员4人,外聘人员4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1是继续加大对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全力推动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严防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非访等,加强情报信息与应急处置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2是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零容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全力推进重点行业乱象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3是深入整治毒品问题,继续深入摸排制贩毒人员和吸毒人员,进一步强化重点涉毒人员管控追踪,全力推进“无毒自然屯”创建工作,确保我区继续保持制毒案件“0”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0”发生,社会面吸毒人员尿检率达95%以上。

4是完善网格化管理,推动落实兼职网格员津贴补贴,扎实推进网格化管控涉毒人员、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不断强化网格化治理,建立健全全科网格,真正形成“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工作格局。

5是充分发挥乡镇政法委员作用,推进区、镇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挂牌成立、落实人员编制等),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向自然屯延伸实现全覆盖,完善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加快“三网合一”工程建设和平台融合,切实提升综治中心信息化应用水平,并将其打造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运转枢纽和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869.93万元,同比减55.33万元,同比下降1.8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4.13万元,同比增134.04万元,同比增长8.88%。

2、政府性基金拨款1225.80万元,同比减189.37万元,同比下降13.38%。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869.93万元,同比减55.33万元,同比下降1.8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65.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54%,同比增137.37万元,同比增长9.6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5.1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57%,同比减1.63万元,同比下降3.49%;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6%,同比减0.68万元,同比下降4.86%;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225.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71%,同比减189.37万元,同比下降13.38%;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2%,同比减1.02万元,同比下降4.7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2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3%,同比减18.80万元,同比下降5.4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2.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03%,同比减31.39万元,同比下降10.4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6%,同比减12.29万元,同比下降31.1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同比增0.82万元,同比增长25.8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541.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57%,同比减36.54万元,同比下降1.4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20.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9.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23%;

资本性支出预算15.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0%;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286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5.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65.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5.1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32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225.8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4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9万元,同比减0.28万元,同比下降13.5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出国出境公务活动安排计划。

    2、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同比增(减)××万元,同比减0.28万元,同比下降13.53%,原因是厉行节约,取消无关紧要公务活动,减少接待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参加车改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参加车改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无车辆更新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6.03万元,同比增6.32万元,同比增长32.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7.16万元,同比增0.65万元,同比增长9.98%。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7.16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42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本部门单位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