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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说明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2-1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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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简称柳江区纪委监,接受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工委),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镇纪检监察机构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内设十个职能工作室,十一个派驻纪检组和下设二层事业单位一个,分别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预防宣教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区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柳江区委巡察办挂靠管理。

柳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出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及柳州市柳江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柳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出纪检组编制数为75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在职人员67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工勤编制3人,退休人员8人,公益性岗位3人;柳州市柳江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年末在职人员4人;柳江区巡察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1名,年末在职人员10人,公益性岗位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2022年,柳江区纪委将继续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着重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四个新战略布局在柳江的具体实践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决策部署,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主动落实谈心谈制度,督促各级广大党员干部担当尽责、真抓实干

(二)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推动化风成俗、风清气正坚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肃整治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一桌餐隐形变异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新征程作风建设确保“十四五”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见效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重点开展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让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三)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四不摘”精准监督,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等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持续强化监督工作,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用活用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电子监管平台,完善党员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做深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未发之时。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努力推动“三不”一体推进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隐性腐败、变相腐败一查到底。继续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推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家庭家教家风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深化柳江廉政文化教育品牌。继续发挥一校二园一基地廉政教育作用,加快推进职务违法教育建设,做实做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

)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培训和培养有机结合,继续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深化全员培训,切实提高纪检干部专业能力,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办案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处理办法,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以严密监督约束防止“灯下黑”。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832.56万元,同比减130.81万元,同比下降6.6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2.56万元,同比减130.81万元,同比下降6.66%。

2、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832.56万元,同比减130.81万元,同比下降6.66%。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02.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99%,同比减98.07万元,同比下降6.1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84.8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09%同比增17.56万元,同比下降8.67%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7.1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12%同比增6.02万元,同比下降9.53%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7.9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80%同比减少9.15万元,同比下降9.4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1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11%,同比减184.48万元,同比下降11.5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47.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23%,同比减224.59万元,同比下降16.3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4.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01%同比增38.55万元,同比增长17.8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6%同比增1.56万元,同比增长17.0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9.56元,占支出总预算22.89%,同比增53.68万元,同比增长14.6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7.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9.99%

资本性支出预算4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1%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183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02.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84.8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7.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7.9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4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0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0.40万元,同比减2.94万元,同比下降22.0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项工作;                               2、公务接待费2.4万元,同比减2.94万元,同比下降55.06%,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8.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持在4辆水平,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没有此项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07.85万元,同比减11.85万元,同比下降9.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42.00万元,同比增35.00万元,同比增长500%。其中:货物政府采购预算42.00万元,工程政府采购预算42.00万元,服务政府采购预算42.0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4辆,其他办公设备共511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本部门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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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说明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2-1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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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简称柳江区纪委监,接受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工委),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镇纪检监察机构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内设十个职能工作室,十一个派驻纪检组和下设二层事业单位一个,分别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预防宣教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区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柳江区委巡察办挂靠管理。

柳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出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及柳州市柳江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柳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出纪检组编制数为75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在职人员67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工勤编制3人,退休人员8人,公益性岗位3人;柳州市柳江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年末在职人员4人;柳江区巡察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1名,年末在职人员10人,公益性岗位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2022年,柳江区纪委将继续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着重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四个新战略布局在柳江的具体实践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决策部署,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主动落实谈心谈制度,督促各级广大党员干部担当尽责、真抓实干

(二)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推动化风成俗、风清气正坚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肃整治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一桌餐隐形变异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新征程作风建设确保“十四五”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见效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重点开展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让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三)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四不摘”精准监督,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等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持续强化监督工作,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用活用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电子监管平台,完善党员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做深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未发之时。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努力推动“三不”一体推进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隐性腐败、变相腐败一查到底。继续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推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家庭家教家风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深化柳江廉政文化教育品牌。继续发挥一校二园一基地廉政教育作用,加快推进职务违法教育建设,做实做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

)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培训和培养有机结合,继续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深化全员培训,切实提高纪检干部专业能力,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办案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处理办法,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以严密监督约束防止“灯下黑”。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832.56万元,同比减130.81万元,同比下降6.6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2.56万元,同比减130.81万元,同比下降6.66%。

2、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832.56万元,同比减130.81万元,同比下降6.66%。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02.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99%,同比减98.07万元,同比下降6.1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84.8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09%同比增17.56万元,同比下降8.67%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7.1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12%同比增6.02万元,同比下降9.53%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7.9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80%同比减少9.15万元,同比下降9.4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1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11%,同比减184.48万元,同比下降11.5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47.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23%,同比减224.59万元,同比下降16.3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4.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01%同比增38.55万元,同比增长17.8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6%同比增1.56万元,同比增长17.0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9.56元,占支出总预算22.89%,同比增53.68万元,同比增长14.6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7.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9.99%

资本性支出预算4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1%

预算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183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02.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84.8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7.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7.9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4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0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0.40万元,同比减2.94万元,同比下降22.0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项工作;                               2、公务接待费2.4万元,同比减2.94万元,同比下降55.06%,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8.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持在4辆水平,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没有此项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07.85万元,同比减11.85万元,同比下降9.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42.00万元,同比增35.00万元,同比增长500%。其中:货物政府采购预算42.00万元,工程政府采购预算42.00万元,服务政府采购预算42.0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4辆,其他办公设备共511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本部门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