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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6-03-16 15:35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有关工作细则,落实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街路巷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定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文书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绩效、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与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送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2.社会救助股。落实上级和本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指导乡镇开展低保边缘户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审核认定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社会救助有关政策。开展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3.社会事务综合股。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研究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各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地名工作,承担辖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街路巷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推进全区婚姻改革、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服务。

4.老龄儿童股。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协助)内地居民收养登记工作。

(二)部门所属单位的数量4

1.柳江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主要职能:主管全区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儿救助、临时困难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柳江区养老服务促进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促进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和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监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管理乡镇敬老院;配合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准入、运营、监督、退出制度;完成区人民政府和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柳江区社会福利院,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主要职能: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业务范围:1、主业:老年人、孤残儿童的收养、康复、娱乐;兼业:社区老年人、孤残儿童的护理、康复,老人自愿有偿收养。

4.柳江区殡葬管理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殡葬管理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 年我部门总收入2884.06 万元,总支出2884.06 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收支总体平衡。总收入、总支出较上年均增长7.25%,收支规模与结构合理匹配。

(一)收入增减变化原因

收入增长主要源于重点民生保障力度加大与人员待遇政策落实,具体如下:

1.重点民生项目投入扩容,拉动收入增长

项目支出增长9.13%,增加171.30 万元,占总增收额的87.9%,是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结合区域民生需求变化,优化调整民政专项资金投向,重点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提质、残疾人关爱等重点民生领域保障力度,相应增加项目资金规模。

2.人员待遇规范调整,保障基本运转

基本支出增长2.90%,增加23.59万元,主要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按政策正常调整,社保缴费基数随工资标准同步规范核定,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待遇落实到位。

(二)支出增减变化原因

支出增长与收入增长保持同步,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与机构正常运转:

1.民生项目支出加大,成为支出增长核心

项目支出由1876.20万元增至2047.50万元,增长9.13%。紧扣柳江区民生保障工作实际,聚焦困难群众救助、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等关键领域,强化资金保障和精准投入,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2.基本支出平稳增长,保障机构高效运转

基本支出温和增长2.90%,符合部门运行实际。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政策调整、社保费用同步衔接,同时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2884.06万元,较上年增长7.25%,主要原因是聚焦民生保障主业,优化资金配置,一方面加大重点民生领域项目投入,结合柳江区民生需求变化,增加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提质、残疾人关爱等专项项目资金规模,带动项目收入大幅增长;另一方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保障政策,同步调整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相关资金,推动基本收入平稳增长,两项因素共同促成收入整体增长,确保部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资金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2884.06万元,较上年增长7.25%,主要原因是支出安排与收入增长同步,紧密围绕民生保障和机构运转核心需求,精准配置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主要包括:一是重点民生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从1876.20万元增至2047.50万元,增长9.13%,重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等关键领域,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二是基本支出平稳增长,增长2.90%,主要用于落实人员工资福利调整政策、同步衔接社保缴费,同时严格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合理控制运行成本,确保机构高效规范运转,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884.06万元,总支出2884.0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7.25 %,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加大对我部门民生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方面聚焦柳江区民生实际需求,增加重点民政专项项目财政拨款,重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提质、残疾人关爱等领域,带动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长9.13%;另一方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保障政策,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同步调整,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足额到位,推动基本支出增长2.90%,两项因素共同推动财政拨款总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7.2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严格遵循收支匹配、专款专用原则,与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同步,重点保障民生项目和机构正常运转,一是加大财政拨款民生项目投入,将新增财政拨款重点投向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等关键领域,实现项目支出同步增长9.13%;二是合理安排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保障人员经费政策落实和社保缴费衔接,同时从严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确保财政拨款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切实发挥财政拨款保障民生、支撑机构运转的核心作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2828.56万元,较上年增长5.19 %,主要原因是紧扣民政主业,聚焦民生保障核心,优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重点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投入,同时同步落实职工医疗、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合理安排各类支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政策落地见效。具体情况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74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06%,同比增加119.16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聚焦柳江区民生保障重点,加大该领域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等专项工作,同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调整政策,保障各项民生工作和机构运转有序开展,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31.7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2%,同比增加7.79万元,增长32.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基数提高,结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常规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同步微调,相应增加了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支出,保障干部职工卫生健康权益;

(三)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5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2%,同比增加12.62万元,增长32.4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提高,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提升,相应增加住房保障类支出,切实保障干部职工住房权益。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总体支出情况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836.56万元,较上年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资、社保缴费基数调增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提高等因素综合影响。具体情况为:

(二)工资福利支出情况(合计701.6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2026年共计701.69万元,较2025年的666.46万元增加35.23万元,增长5.27%,主要为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标准调整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50.41万元,同比增加9.37万元,同比增长6.6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影响;

2.工资福利支出 - 津贴补贴:74.98万元,同比减少6.71万元,同比下降8.2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3.工资福利支出 - 奖金:45.11万元,同比减少2.51万元,同比下降5.2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4.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43.71万元,同比减少4.04 万元,同比下降8.4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5.工资福利支出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97万元,同比增加15.19 万元,同比增长31.1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6.工资福利支出 - 职业年金缴费:31.99万元,同比增 加7.60万元,同比增长31.1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7.工资福利支出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9万元,同比增加7.81万元,同比增长32.8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8.工资福利支出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8万元,同比增加0.65 万元,同比增长39.70%,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9.工资福利支出 - 住房公积金:51.55万元,同比增加 12.62 万元,同比增长 32.4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提高;

10.工资福利支出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11万元,同比减少4.74万元,同比下降2.2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合计67.41万元)

2026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67.41万元,较2025 年的71.17万元减少3.76万元,同比下降5.28%。支出规模小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优化公用经费使用效率,对非必要开支进行合理压缩,同时保持主要办公需求的保障力度。具体明细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费:4.95万元,同比减少0.50 万元,同比下降9.1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采购,优先使用库存物资,减少重复采购;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印刷费:0.90 万元,同比减少0.09 万元,同比下降9.09%,主要原因是推广电子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刷量,降低印刷成本;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水费:0.75万元,同比减少 0.08 万元,同比下降 9.64%,主要原因是加强用水管理,倡导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浪费;

4.商品和服务支出 - 电费:2.70万元,同比减少0.27万元,同比下降9.09%,主要原因是优化办公设备用电效率,关闭闲置设备电源,降低能耗;

5.商品和服务支出 - 邮电费:3.62万元,同比减少0.36万元,同比下降9.05%,主要原因是优化通讯服务套餐,降低费用;

6.商品和服务支出 - 差旅费:11.60万元,同比减少1.16万元,同比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出差任务,减少不必要出差,优先采用线上会议替代部分实地调研;

7.商品和服务支出 - 维修(护)费:1.40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加强办公设施日常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应急维修支出;

8.商品和服务支出 - 会议费:0.60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9.09%,主要原因是控制会议规模和频次,推广线上会议模式,降低会议组织成本;

9.商品和服务支出 - 培训费:0.72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8.86%,主要原因是整合培训资源,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率;

10.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8.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减少不必要接待,降低接待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 - 工会经费:8万元,同比增加1.90 万元,同比增长31.15%,主要原因是按照工资总额比例正常计提,因人员工资增资导致工会经费基数相应增加;

12.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交通费用:9.90万元,同比减少0.90万元,同比下降8.3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务员交通公务交通补贴支出相应减少;

13.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5万元,同比减少 0.99万元,同比下降4.40%,主要原因是压缩各类非刚性支出,对临时采购需求严格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情况(合计67.4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6年共计67.46万元,较 2025年减少7.88万元,下降10.46%,主要为按政策调整补助范围、优化补助项目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退休费:67.17万元,同比减少 0.83 万元,同比下降1.2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结构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死亡自然减少以及新增1名退休人员,整体支出保持相对稳定;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生活补助:0.24万元,同比减少7.06万元,同比下降96.90%,主要原因是2025年代管退休人员死亡自然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仅保留遗属补助小额生活补助;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奖励金:0.048万元,与2025 年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奖励金发放对象和标准按固定政策执行,无特殊调整,支出规模保持稳定。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2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减少0.07万元,8.86%,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72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8.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压缩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55.5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

一是民政民生保障工作持续深化,救助、高龄、残疾人等相关民政事务工作量增加,对应的工作经费按实际需求予以保障、支出规模扩大,带动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经费刚性增长;

二是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保障力度,新增并足额安排运营补贴配套经费,形成新增支出;

三是强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保障能力,加大对机构设施维护、设备更新及日常运转的投入,提升运转维护经费保障水平;

同时,上年同期支出基数较低,本年度结合民生保障实际需求足额编制并执行预算,综合上述因素导致支出较上年实现翻倍增长。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部门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59.41万元,较上年减少5.66万元,降幅为8.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结构发生变化,部分人员调出及办理退休,相应定额公用经费随之减少;二是严格落实勤俭节约要求,主动缩减日常办公、维修(护)、差旅费等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压减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01.2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96.28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5万元。货物类采购以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为主,同时涵盖特困供养人员冬令保暖物资,以及为散居供养特困人员配置的床铺、衣柜等生活设备设施;服务类采购聚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需求。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5万元,同比减少7万元,同比下降58.33%,主要因开放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数量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17个,预算资金2047.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2.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6年度部门预算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高龄补贴经费

项目编码

450206211290010001314

项目实施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项目主管单位

129-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项目属性

经常性项目

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金额(元)

合计

7550000.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上级

0

     本级

7550000.00

政府性基金

0

        其他资金

0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本项目依据《柳州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柳民规〔2020〕5 号)、《柳州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柳民发〔2020〕82 号)及柳政函〔2014〕298 号等文件设立。根据政策规定,柳江区作为县区,高龄补贴资金由本级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 80-89 周岁补贴按市级政策执行配套机制,90 周岁及以上补贴由本级全额承担。项目严格遵循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及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 发放等相关规定,是柳江区民政局履行老年人福利保障职责的法定民生项目。

项目起始时间

2026.1.1

项目终止时间

2026.12.31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按月发放高龄贴资金,80-89周岁高龄补贴标准:50元/人/月,90-100周岁高龄补贴标准:100元/人/月,百岁以上高龄补贴标准:300元/人/月

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年度预算755万元,每月按标准(80-89周岁50元/人/月、90-100周岁100元/人/月、百岁以上300元/人/月)精准、及时、足额向约9000名80-89周岁、1700名90-100周岁、40名百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确保发放及时率、准确率、足额率均达100%,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资金使用规范,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提升老年群体幸福感与满意度。

中期绩效目标

持续完善高龄补贴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政策与标准稳定,动态调整预算,健全高龄老人信息动态管理及资金监管体系,提升补贴覆盖精准度与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优化服务,减轻高龄老人家庭负担,弘扬敬老爱老风尚,推动柳江区高龄老人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高龄补贴人数

≥11000人

质量指标

补贴资金发放合规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6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80-89周岁高龄补助标准

≥50元/人/月

90-100岁高龄补助标准

≥100元/人/月

百岁以上高龄补助标准

≥300元/人/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高龄老人生活水平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补助老人满意度

≥90%

2026年我部门聚焦民生保障核心领域,将高龄补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列为预算绩效重点项目,合计安排预算资金1605万元,各项目均围绕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权益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精准对接民生需求。通过明确的受益人群、资金用途和绩效目标,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高效落地,切实发挥民生保障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事务、地震事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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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6-03-16 15:35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有关工作细则,落实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街路巷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定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文书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绩效、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与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送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2.社会救助股。落实上级和本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指导乡镇开展低保边缘户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审核认定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社会救助有关政策。开展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3.社会事务综合股。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研究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各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地名工作,承担辖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街路巷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推进全区婚姻改革、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服务。

4.老龄儿童股。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协助)内地居民收养登记工作。

(二)部门所属单位的数量4

1.柳江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主要职能:主管全区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儿救助、临时困难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柳江区养老服务促进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促进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和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监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管理乡镇敬老院;配合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准入、运营、监督、退出制度;完成区人民政府和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柳江区社会福利院,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主要职能: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业务范围:1、主业:老年人、孤残儿童的收养、康复、娱乐;兼业:社区老年人、孤残儿童的护理、康复,老人自愿有偿收养。

4.柳江区殡葬管理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殡葬管理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 年我部门总收入2884.06 万元,总支出2884.06 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收支总体平衡。总收入、总支出较上年均增长7.25%,收支规模与结构合理匹配。

(一)收入增减变化原因

收入增长主要源于重点民生保障力度加大与人员待遇政策落实,具体如下:

1.重点民生项目投入扩容,拉动收入增长

项目支出增长9.13%,增加171.30 万元,占总增收额的87.9%,是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结合区域民生需求变化,优化调整民政专项资金投向,重点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提质、残疾人关爱等重点民生领域保障力度,相应增加项目资金规模。

2.人员待遇规范调整,保障基本运转

基本支出增长2.90%,增加23.59万元,主要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按政策正常调整,社保缴费基数随工资标准同步规范核定,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待遇落实到位。

(二)支出增减变化原因

支出增长与收入增长保持同步,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与机构正常运转:

1.民生项目支出加大,成为支出增长核心

项目支出由1876.20万元增至2047.50万元,增长9.13%。紧扣柳江区民生保障工作实际,聚焦困难群众救助、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等关键领域,强化资金保障和精准投入,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2.基本支出平稳增长,保障机构高效运转

基本支出温和增长2.90%,符合部门运行实际。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政策调整、社保费用同步衔接,同时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2884.06万元,较上年增长7.25%,主要原因是聚焦民生保障主业,优化资金配置,一方面加大重点民生领域项目投入,结合柳江区民生需求变化,增加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提质、残疾人关爱等专项项目资金规模,带动项目收入大幅增长;另一方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保障政策,同步调整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相关资金,推动基本收入平稳增长,两项因素共同促成收入整体增长,确保部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资金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2884.06万元,较上年增长7.25%,主要原因是支出安排与收入增长同步,紧密围绕民生保障和机构运转核心需求,精准配置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主要包括:一是重点民生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从1876.20万元增至2047.50万元,增长9.13%,重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等关键领域,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二是基本支出平稳增长,增长2.90%,主要用于落实人员工资福利调整政策、同步衔接社保缴费,同时严格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合理控制运行成本,确保机构高效规范运转,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884.06万元,总支出2884.0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7.25 %,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加大对我部门民生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方面聚焦柳江区民生实际需求,增加重点民政专项项目财政拨款,重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提质、残疾人关爱等领域,带动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长9.13%;另一方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保障政策,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同步调整,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足额到位,推动基本支出增长2.90%,两项因素共同推动财政拨款总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7.2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严格遵循收支匹配、专款专用原则,与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同步,重点保障民生项目和机构正常运转,一是加大财政拨款民生项目投入,将新增财政拨款重点投向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等关键领域,实现项目支出同步增长9.13%;二是合理安排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保障人员经费政策落实和社保缴费衔接,同时从严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确保财政拨款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切实发挥财政拨款保障民生、支撑机构运转的核心作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2828.56万元,较上年增长5.19 %,主要原因是紧扣民政主业,聚焦民生保障核心,优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重点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投入,同时同步落实职工医疗、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合理安排各类支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政策落地见效。具体情况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74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06%,同比增加119.16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聚焦柳江区民生保障重点,加大该领域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等专项工作,同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调整政策,保障各项民生工作和机构运转有序开展,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31.7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2%,同比增加7.79万元,增长32.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基数提高,结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常规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同步微调,相应增加了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支出,保障干部职工卫生健康权益;

(三)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5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2%,同比增加12.62万元,增长32.4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提高,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提升,相应增加住房保障类支出,切实保障干部职工住房权益。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总体支出情况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836.56万元,较上年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资、社保缴费基数调增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提高等因素综合影响。具体情况为:

(二)工资福利支出情况(合计701.6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2026年共计701.69万元,较2025年的666.46万元增加35.23万元,增长5.27%,主要为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标准调整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50.41万元,同比增加9.37万元,同比增长6.6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影响;

2.工资福利支出 - 津贴补贴:74.98万元,同比减少6.71万元,同比下降8.2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3.工资福利支出 - 奖金:45.11万元,同比减少2.51万元,同比下降5.2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4.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43.71万元,同比减少4.04 万元,同比下降8.4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5.工资福利支出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97万元,同比增加15.19 万元,同比增长31.1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6.工资福利支出 - 职业年金缴费:31.99万元,同比增 加7.60万元,同比增长31.1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7.工资福利支出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9万元,同比增加7.81万元,同比增长32.8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8.工资福利支出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8万元,同比增加0.65 万元,同比增长39.70%,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9.工资福利支出 - 住房公积金:51.55万元,同比增加 12.62 万元,同比增长 32.4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提高;

10.工资福利支出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11万元,同比减少4.74万元,同比下降2.2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合计67.41万元)

2026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67.41万元,较2025 年的71.17万元减少3.76万元,同比下降5.28%。支出规模小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优化公用经费使用效率,对非必要开支进行合理压缩,同时保持主要办公需求的保障力度。具体明细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费:4.95万元,同比减少0.50 万元,同比下降9.1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采购,优先使用库存物资,减少重复采购;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印刷费:0.90 万元,同比减少0.09 万元,同比下降9.09%,主要原因是推广电子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刷量,降低印刷成本;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水费:0.75万元,同比减少 0.08 万元,同比下降 9.64%,主要原因是加强用水管理,倡导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浪费;

4.商品和服务支出 - 电费:2.70万元,同比减少0.27万元,同比下降9.09%,主要原因是优化办公设备用电效率,关闭闲置设备电源,降低能耗;

5.商品和服务支出 - 邮电费:3.62万元,同比减少0.36万元,同比下降9.05%,主要原因是优化通讯服务套餐,降低费用;

6.商品和服务支出 - 差旅费:11.60万元,同比减少1.16万元,同比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出差任务,减少不必要出差,优先采用线上会议替代部分实地调研;

7.商品和服务支出 - 维修(护)费:1.40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加强办公设施日常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应急维修支出;

8.商品和服务支出 - 会议费:0.60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9.09%,主要原因是控制会议规模和频次,推广线上会议模式,降低会议组织成本;

9.商品和服务支出 - 培训费:0.72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8.86%,主要原因是整合培训资源,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率;

10.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8.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减少不必要接待,降低接待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 - 工会经费:8万元,同比增加1.90 万元,同比增长31.15%,主要原因是按照工资总额比例正常计提,因人员工资增资导致工会经费基数相应增加;

12.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交通费用:9.90万元,同比减少0.90万元,同比下降8.3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务员交通公务交通补贴支出相应减少;

13.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5万元,同比减少 0.99万元,同比下降4.40%,主要原因是压缩各类非刚性支出,对临时采购需求严格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情况(合计67.4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6年共计67.46万元,较 2025年减少7.88万元,下降10.46%,主要为按政策调整补助范围、优化补助项目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退休费:67.17万元,同比减少 0.83 万元,同比下降1.2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结构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死亡自然减少以及新增1名退休人员,整体支出保持相对稳定;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生活补助:0.24万元,同比减少7.06万元,同比下降96.90%,主要原因是2025年代管退休人员死亡自然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仅保留遗属补助小额生活补助;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奖励金:0.048万元,与2025 年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奖励金发放对象和标准按固定政策执行,无特殊调整,支出规模保持稳定。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2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减少0.07万元,8.86%,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72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8.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压缩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55.5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

一是民政民生保障工作持续深化,救助、高龄、残疾人等相关民政事务工作量增加,对应的工作经费按实际需求予以保障、支出规模扩大,带动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经费刚性增长;

二是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保障力度,新增并足额安排运营补贴配套经费,形成新增支出;

三是强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保障能力,加大对机构设施维护、设备更新及日常运转的投入,提升运转维护经费保障水平;

同时,上年同期支出基数较低,本年度结合民生保障实际需求足额编制并执行预算,综合上述因素导致支出较上年实现翻倍增长。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部门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59.41万元,较上年减少5.66万元,降幅为8.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结构发生变化,部分人员调出及办理退休,相应定额公用经费随之减少;二是严格落实勤俭节约要求,主动缩减日常办公、维修(护)、差旅费等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压减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01.2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96.28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5万元。货物类采购以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为主,同时涵盖特困供养人员冬令保暖物资,以及为散居供养特困人员配置的床铺、衣柜等生活设备设施;服务类采购聚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需求。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5万元,同比减少7万元,同比下降58.33%,主要因开放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数量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17个,预算资金2047.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2.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6年度部门预算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高龄补贴经费

项目编码

450206211290010001314

项目实施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项目主管单位

129-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项目属性

经常性项目

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金额(元)

合计

7550000.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上级

0

     本级

7550000.00

政府性基金

0

        其他资金

0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本项目依据《柳州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柳民规〔2020〕5 号)、《柳州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柳民发〔2020〕82 号)及柳政函〔2014〕298 号等文件设立。根据政策规定,柳江区作为县区,高龄补贴资金由本级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 80-89 周岁补贴按市级政策执行配套机制,90 周岁及以上补贴由本级全额承担。项目严格遵循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及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 发放等相关规定,是柳江区民政局履行老年人福利保障职责的法定民生项目。

项目起始时间

2026.1.1

项目终止时间

2026.12.31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按月发放高龄贴资金,80-89周岁高龄补贴标准:50元/人/月,90-100周岁高龄补贴标准:100元/人/月,百岁以上高龄补贴标准:300元/人/月

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年度预算755万元,每月按标准(80-89周岁50元/人/月、90-100周岁100元/人/月、百岁以上300元/人/月)精准、及时、足额向约9000名80-89周岁、1700名90-100周岁、40名百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确保发放及时率、准确率、足额率均达100%,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资金使用规范,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提升老年群体幸福感与满意度。

中期绩效目标

持续完善高龄补贴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政策与标准稳定,动态调整预算,健全高龄老人信息动态管理及资金监管体系,提升补贴覆盖精准度与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优化服务,减轻高龄老人家庭负担,弘扬敬老爱老风尚,推动柳江区高龄老人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高龄补贴人数

≥11000人

质量指标

补贴资金发放合规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6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80-89周岁高龄补助标准

≥50元/人/月

90-100岁高龄补助标准

≥100元/人/月

百岁以上高龄补助标准

≥300元/人/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高龄老人生活水平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补助老人满意度

≥90%

2026年我部门聚焦民生保障核心领域,将高龄补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列为预算绩效重点项目,合计安排预算资金1605万元,各项目均围绕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权益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精准对接民生需求。通过明确的受益人群、资金用途和绩效目标,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高效落地,切实发挥民生保障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事务、地震事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