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模式切换

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6-03-17 17:30   

 

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 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目标:

柳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2016年主要工作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廉洁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突出以查办关系民生民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为重点,积极扩大办案成果,努力形成办案的规模效应,努力实现反贪办案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目前共有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技术科、案件监督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队、专职检委。

共有专项行政编制60名,机关工人编制3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58人,退休人员29名。

3.预算编制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部门项目库管理,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牢固树立节俭意识,尽量压缩一般性支出;务求实效、高质高效完成编制任务。

 

二、关于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柳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县检察机关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718.17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18.1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718.17万元。

(二)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718.17万元。其中: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公共安全52.6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127.19万元

3)医疗卫生24.7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0.14万元

2.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 基本支出609.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的补助167.56万元。

(2) 项目支出10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万元

 

三、关于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 年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718.17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609.27万元。主要是用于主要用于是柳江县人民检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108.9万元。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四、关于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按照资金来源划分。

2015年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共计108.9万元。其中: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8.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108.9万元。

 

五、关于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三公”经费分项编制,反映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6年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3.9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7.96万元,比上年减少0.45万元,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公务接待规范后,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费16万元,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比上年相比减少18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减少,只余警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
×
其他
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6-03-17 17:30   

 

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 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目标:

柳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2016年主要工作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廉洁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突出以查办关系民生民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为重点,积极扩大办案成果,努力形成办案的规模效应,努力实现反贪办案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目前共有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技术科、案件监督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队、专职检委。

共有专项行政编制60名,机关工人编制3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58人,退休人员29名。

3.预算编制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部门项目库管理,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牢固树立节俭意识,尽量压缩一般性支出;务求实效、高质高效完成编制任务。

 

二、关于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柳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县检察机关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718.17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18.1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718.17万元。

(二)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718.17万元。其中: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公共安全52.6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127.19万元

3)医疗卫生24.7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0.14万元

2.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 基本支出609.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的补助167.56万元。

(2) 项目支出10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万元

 

三、关于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 年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718.17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609.27万元。主要是用于主要用于是柳江县人民检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108.9万元。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四、关于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按照资金来源划分。

2015年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共计108.9万元。其中: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8.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108.9万元。

 

五、关于柳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三公”经费分项编制,反映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6年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3.9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7.96万元,比上年减少0.45万元,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公务接待规范后,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费16万元,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比上年相比减少18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减少,只余警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