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模式切换

关于2024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9-15 17:10   

关于2024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5826日在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区本级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4年决算情况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认真落实区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统筹财政资金资源,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需求,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回升向好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2.95亿元,下降15.6%,完成调整预算的118.8%。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5亿元,下降29.6%,完成调整预算的114.3%其中:税收收入4.67亿元,下降27.3%;非税收入2.68亿元,下降33.3%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1.85亿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款到期入库抬高了基数。企业所得税0.38亿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采取查补税款等措施实现增收。土地增值税0.19亿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2023年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入库一次性大额税款0.58亿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加上受房地产销量低迷和土地交易量下行影响,导致收入减少。耕地占用税0.03亿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2023年查补入库一次性大额税款0.10亿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契税0.48亿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2023年挂牌土地权属转让一次性大额税款0.25亿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加上房地产销量低迷和土地交易量下行影响,导致收入减少。印花税0.13亿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2023年高速公路项目入库一次性大额税款0.06亿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0.28亿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增值税随征收入,因增值税下降而减收。罚没收入0.26亿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入库高速公路违法占地以及高村回迁房违建处罚款等一次性收入0.17亿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2亿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大额一次性收入较2023年减少1.36亿元,2023年高速公路耕地指标出让一次性大额收入2.46亿元,2024年一次性大额收入主要为智慧停车经营权出让收入1.1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23.78亿元,增长6.9%。其中:返还性收入1.05亿元,财力性补助收入12.42亿元,专项补助收入10.31亿元。

3)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18亿元。

4)上年结余收入9.21亿元。

5)调入其他资金0.03亿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0亿元。

(详见附件2决算草案表一、表二)

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0.14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1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减少0.01亿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8.18亿元,下降8.4%,完成调整预算的105.6%。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0亿元,增长2.2%,完成调整预算的88.5%。其中:节能环保支出降低86.3%,主要是由于该科目2023年拨付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补贴资金0.01亿元、拨付柳江区九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资金0.04亿元,2024年上级补助支出较2023年减少0.05亿元。交通运输下降56.6%,主要是该科目2023年拨付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资金0.02亿元、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0.01亿元,上级补助支出较2023年减少0.0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下降58.2%,主要是由于该科目2023年拨付重点园区基础设施资金0.05亿元、拨付企业扶持资金0.06亿元,故该科目支出较2023年减少。金融支出增长81.2%,主要是由于该科目2024年拨付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较2023年增加0.09亿元。住房和保障增长65.4%,主要是由于该科目2024年拨付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0.15亿元,上级补助支出较2023年增加0.15亿元,同时2024年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增支0.31亿元。债务付息增长69.7%,主要是由于2024年政府债券付息支出较2023年增加0.27亿元。

2)上解支出4.35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36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32亿元。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0亿元。

4)调出资金0.09亿元。

5)补充预算周转金-0.01亿元。

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亿元。

(详见附件2决算草案表一、表三)

当年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减少0.27亿元,主要是根据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决算数据进行调整。

  1. 收支结余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77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结余3.59亿元,一般债券资金结余1.18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结余0.26亿元)。

年终结余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0.41亿元,主要是根据上级补助收入及债券转贷收入决算数据进行调整。

  1.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0.23亿元,全年没有动用,年末全部统筹用于平衡预算。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4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40亿元,当年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0亿元,统筹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24年当年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亿元,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54亿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汇总全区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本级各预算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90.94万元,下降25.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接待费47万元,增长126.5%;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94万元,下降33.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4.18亿元,下降41.6%,完成调整预算的83.5%,具体构成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收入0.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5%,下降52.4%

2)上级补助收入3.89亿元,增长23.7%

3)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02亿元;

4)调入资金0.09亿元;

5)上年结余收入2.27亿元。

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465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补助收入及调入资金决算数据进行调整。

2.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54亿元,下降38.5%,完成调整预算的79.7%,具体构成如下: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8亿元,增长8.0%

2)上解支出0.09亿元;

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97亿元。

当年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938万元,主要是根据上解支出决算数据进行调整。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64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结余0.1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结余0.34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结余0.1亿元),本级结余0.18亿元。(详见附件2决算草案表五)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357万元,下降3.8%,完成调整预算的107.8%。其中:股利、股息收入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万元。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1.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319万元,增长1.9%,完成调整预算的96.3%。其中:调出资金261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当年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8万元,均为上级专项结余。

(详见附件2决算草案表六)。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72亿元,增长13.9%,完成调整预算的79.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4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0亿元。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0.13亿元。

  1.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55亿元,增长9.9%,完成调整预算的99.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3亿元。当年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0.04亿元。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0.1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16亿元。

(详见附件2决算草案表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决算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64.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0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3.64亿元。(自治区暂未核定2024年限额)。

  1. 政府债务转贷收入

2024年自治区代发我区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2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18亿元(均为再融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7.0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5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5.97亿元)。

  1.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2024年全区债务还本付息共计3.98亿元,其中:还本2.10亿元(一般债务1.80亿元,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0.30亿元);付息1.88亿元(一般债务0.67亿元,专项债务1.21亿元)。(详见附件4政府债务情况决算表)。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相比,政府债务余额与报告一致,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减少2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减少138万元(主要是根据自治区文件及决算数据进行调整,该债券项目资金仅列入自治区地方债务余额,不列入地方债务余额)。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二是提高绩效运行监控质量,选取重点监控项目3个,涉及资金0.65亿元,绩效监控结果作为资金拨付和预算调整的依据。三是抓好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组织67个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选取5个重点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开展财政绩效重点评价,针对重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发函反馈部门,督促整改到位。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为年度预算调整、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将7个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深化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激发绩效管理内生动力。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

三、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一)突出精准施策,助力经济企稳发展

1. 稳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费支持政策,推动政策红利高效精准惠及企业,全年累计落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0.84亿元。

2. 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大力统筹各类资金形成合力,做好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全年安排新增政府债券资金0.67亿元用于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粮安工程等项目建设,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0.86亿元用于花红药业集团股份公司整体搬迁、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3. 财金联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桂惠贷等惠企政策实施,助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年累计发放桂惠贷贷款13.80亿元,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0.10亿元,进一步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持续做好普惠金融扩面、增量、降本、增效文章。

4. 加力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年统筹安排各类资金1.58亿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支持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等优势主导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扶持智能家电产业优化发展,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发放消费券等商品促销活动,落实购房相关补贴政策,刺激拉动社会消费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二)坚持为民理财,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全年民生支出达2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2%,增长0.14%

  1. 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71亿元,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统筹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3亿元,支持做好低保、临时救助等工作;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0.08亿元,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更充分高质量就业。
  2. 支持推动教育事业提质扩能。统筹安排教育资金1.57亿元,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支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支持推进我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3. 支持促进健康柳江建设。统筹安排卫生健康资金2.31亿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0.34亿元,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94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4. 支持推进农业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农业农村资金3.09亿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亿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0.76亿元,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统筹资金资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合力抓好收入组织。充分发挥财源建设组织机构的领导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积极应对经济持续下行等不利局面,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依法依规应收尽收。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5亿元,确保基础财力保障需求。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入研究上级政策动向,特别是两新”“两重和一揽子化债政策,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累计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67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16.31亿元、国债资金1.00亿元)、债券资金9.20亿元,为三保、化债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提供保障。三是加力盘活存量资金资源。坚持常态化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全年清理盘活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0.39亿元和上年专项结余结转资金6.59亿元,强化资金统筹效应;加快推动资产资源处置变现,全年完成资产资源处置7宗,实现收入1.35亿元,统筹保障三保、化债等刚性支出需求。

(二)聚焦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一是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出台进一步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制定二十三条过紧日子硬核措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为三保和化债需求提供支撑和保障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实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严控新增支出政策和政府投资项目,根据资金情况和支出轻重缓急程度按月制定支出计划,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可控性和灵活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两费继续按20%压减,部门工作经费在2023年压减50%的基础上再按10%压减,其他非必要非急需支出能减则减、能缓则缓,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的统筹保障。三是严控编外聘用人员规模。进一步加强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核减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核减后每年将节约财政资金0.45亿元以上。

(三)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一是全力保障基层三保。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编制三保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严格三保资金专户管理,有效防范化解三保风险隐患,2024三保支出18.53亿元,执行进度82.5%,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二是守紧守牢债务风险红线。充分发挥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构的组织领导作用,多部门协同推进化债工作,按月做好全口径债务统计更新和动态监测分析,不折不扣落实国家一揽子化债政策,大力统筹盘活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有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4年政府债务率为222.6%,下降5.4个百分点,全年无新增隐性债务,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三是织密织牢运行风险防线。健全国库库款预测监控长效机制,持续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加强库款统筹能力,合理调控库款保障水平,统筹保障预算执行资金需求,财政支付风险可控。

(四)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监督效能

一是预决算公开管理不断规范。组织全区231个预算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核查,核查覆盖面达100%,确保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公开信息符合要求。二是政府采购效率不断提升。全年办理政府采购项目856宗,涉及采购资金2.44亿元,节约资金0.04亿元,资金节约率1.7%三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完成预算评审项目共计58个,总送审金额3.34亿元,核减金额0.37亿元,净核减率11.1%;完成结算评审项目共计59个,总送审金额4.92亿元,核减金额0.45亿元,净核减率9.2%四是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深化。持续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加快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完成2家公司股权划转工作,推进压降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和债务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组织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国有资产底数,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五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不断加强。全年实现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补贴共2.72亿元,惠及群众11.66万人。六是各项监督检查行动持续深入。持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全年检查预算部门35个,检查覆盖面达50%,较2023年提高18个百分点。七是意见落实和问题整改不断加强。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完成各级巡察督查和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五、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针对2024年区本级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一)深挖财源潜力,拓宽渠道夯实保障根基

一是持续强化收入征管。锚定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不断完善部门沟通联动协作机制,着力稳定基础税源,努力挖掘潜在税源,切实抓好大中小税源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总量与质量双提升二是加力争取上级支持。深入研究上级相关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新”“两重等政策支持重点及资金争取关键,特别是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精准谋划、储备和申报上级支持方向的重大项目,主动向上沟通、做好有效衔接,全力争取更大限度的支持。三是强化统筹整合力度。加强增量资金与存量资金、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使用。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衔接。全面盘活政府和国有企业资产资源,全方位拓宽资金来源。

(二)坚持节流增效,提升重点支出保障成色

一是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健全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强化三公两费经费预算管理,202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的三公两费支出按20%的比例压减0.02亿元,并调整降低福利费标准,节约财政资金0.03亿元,各部门工作经费预算在2024年压减10%的基础上再按10%的比例压减0.05亿元。严控编外聘用人员资金规模,坚持未备案的单位自聘人员不予安排相关经费。二是突出重点民生保障。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各学段教育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障能力,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补贴等各项保障政策;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高质量推进就业创业工程。三是加大重点领域资金保障。持续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财政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全力保障上级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推动重大项目得到有效落实。

(三)守牢安全底线,确保财政运行风险可控

一是强化三保风险管控,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严格编制三保预算,加强三保运行监测,管好三保专户,确保三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二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用足用好国家一揽子化债政策,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确保完成年度债务化解目标。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持续压降融资平台数量,筑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防火墙”。三是严格收支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库款动态监控机制,保持合理的库款规模,严控新增暂付款,切实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拧紧资金支付安全阀四是高度重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切实提升财会监督覆盖面及监督效率,严肃财经纪律。

(四)推动改革创新,形成财政规范管理特色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对申报入库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排序,逐项审核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视项目的重要程度安排预算额度,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二是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机制,做到应纳尽纳;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推进绩效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三是纵深推进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深入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监控和评价结果的运用,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精准控制闭环系统。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各环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
×
2024
关于2024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9-15 17:10   

关于2024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5826日在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区本级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4年决算情况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认真落实区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统筹财政资金资源,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需求,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回升向好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2.95亿元,下降15.6%,完成调整预算的118.8%。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5亿元,下降29.6%,完成调整预算的114.3%其中:税收收入4.67亿元,下降27.3%;非税收入2.68亿元,下降33.3%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1.85亿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款到期入库抬高了基数。企业所得税0.38亿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采取查补税款等措施实现增收。土地增值税0.19亿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2023年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入库一次性大额税款0.58亿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加上受房地产销量低迷和土地交易量下行影响,导致收入减少。耕地占用税0.03亿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2023年查补入库一次性大额税款0.10亿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契税0.48亿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2023年挂牌土地权属转让一次性大额税款0.25亿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加上房地产销量低迷和土地交易量下行影响,导致收入减少。印花税0.13亿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2023年高速公路项目入库一次性大额税款0.06亿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0.28亿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增值税随征收入,因增值税下降而减收。罚没收入0.26亿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入库高速公路违法占地以及高村回迁房违建处罚款等一次性收入0.17亿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2亿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大额一次性收入较2023年减少1.36亿元,2023年高速公路耕地指标出让一次性大额收入2.46亿元,2024年一次性大额收入主要为智慧停车经营权出让收入1.1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23.78亿元,增长6.9%。其中:返还性收入1.05亿元,财力性补助收入12.42亿元,专项补助收入10.31亿元。

3)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18亿元。

4)上年结余收入9.21亿元。

5)调入其他资金0.03亿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0亿元。

(详见附件2决算草案表一、表二)

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0.14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1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减少0.01亿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8.18亿元,下降8.4%,完成调整预算的105.6%。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0亿元,增长2.2%,完成调整预算的88.5%。其中:节能环保支出降低86.3%,主要是由于该科目2023年拨付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补贴资金0.01亿元、拨付柳江区九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资金0.04亿元,2024年上级补助支出较2023年减少0.05亿元。交通运输下降56.6%,主要是该科目2023年拨付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资金0.02亿元、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0.01亿元,上级补助支出较2023年减少0.0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下降58.2%,主要是由于该科目2023年拨付重点园区基础设施资金0.05亿元、拨付企业扶持资金0.06亿元,故该科目支出较2023年减少。金融支出增长81.2%,主要是由于该科目2024年拨付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较2023年增加0.09亿元。住房和保障增长65.4%,主要是由于该科目2024年拨付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0.15亿元,上级补助支出较2023年增加0.15亿元,同时2024年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增支0.31亿元。债务付息增长69.7%,主要是由于2024年政府债券付息支出较2023年增加0.27亿元。

2)上解支出4.35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36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32亿元。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0亿元。

4)调出资金0.09亿元。

5)补充预算周转金-0.01亿元。

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亿元。

(详见附件2决算草案表一、表三)

当年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减少0.27亿元,主要是根据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决算数据进行调整。

  1. 收支结余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77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结余3.59亿元,一般债券资金结余1.18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结余0.26亿元)。

年终结余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0.41亿元,主要是根据上级补助收入及债券转贷收入决算数据进行调整。

  1.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0.23亿元,全年没有动用,年末全部统筹用于平衡预算。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4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40亿元,当年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0亿元,统筹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24年当年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亿元,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54亿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汇总全区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本级各预算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90.94万元,下降25.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接待费47万元,增长126.5%;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94万元,下降33.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4.18亿元,下降41.6%,完成调整预算的83.5%,具体构成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收入0.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5%,下降52.4%

2)上级补助收入3.89亿元,增长23.7%

3)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02亿元;

4)调入资金0.09亿元;

5)上年结余收入2.27亿元。

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465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补助收入及调入资金决算数据进行调整。

2.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54亿元,下降38.5%,完成调整预算的79.7%,具体构成如下: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8亿元,增长8.0%

2)上解支出0.09亿元;

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97亿元。

当年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938万元,主要是根据上解支出决算数据进行调整。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64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结余0.1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结余0.34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结余0.1亿元),本级结余0.18亿元。(详见附件2决算草案表五)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357万元,下降3.8%,完成调整预算的107.8%。其中:股利、股息收入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万元。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1.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319万元,增长1.9%,完成调整预算的96.3%。其中:调出资金261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当年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8万元,均为上级专项结余。

(详见附件2决算草案表六)。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72亿元,增长13.9%,完成调整预算的79.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4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0亿元。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0.13亿元。

  1.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55亿元,增长9.9%,完成调整预算的99.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3亿元。当年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0.04亿元。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0.1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16亿元。

(详见附件2决算草案表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决算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64.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0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3.64亿元。(自治区暂未核定2024年限额)。

  1. 政府债务转贷收入

2024年自治区代发我区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2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18亿元(均为再融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7.0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5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5.97亿元)。

  1.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2024年全区债务还本付息共计3.98亿元,其中:还本2.10亿元(一般债务1.80亿元,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0.30亿元);付息1.88亿元(一般债务0.67亿元,专项债务1.21亿元)。(详见附件4政府债务情况决算表)。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相比,政府债务余额与报告一致,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减少2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减少138万元(主要是根据自治区文件及决算数据进行调整,该债券项目资金仅列入自治区地方债务余额,不列入地方债务余额)。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二是提高绩效运行监控质量,选取重点监控项目3个,涉及资金0.65亿元,绩效监控结果作为资金拨付和预算调整的依据。三是抓好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组织67个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选取5个重点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开展财政绩效重点评价,针对重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发函反馈部门,督促整改到位。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为年度预算调整、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将7个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深化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激发绩效管理内生动力。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

三、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一)突出精准施策,助力经济企稳发展

1. 稳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费支持政策,推动政策红利高效精准惠及企业,全年累计落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0.84亿元。

2. 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大力统筹各类资金形成合力,做好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全年安排新增政府债券资金0.67亿元用于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粮安工程等项目建设,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0.86亿元用于花红药业集团股份公司整体搬迁、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3. 财金联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桂惠贷等惠企政策实施,助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年累计发放桂惠贷贷款13.80亿元,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0.10亿元,进一步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持续做好普惠金融扩面、增量、降本、增效文章。

4. 加力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年统筹安排各类资金1.58亿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支持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等优势主导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扶持智能家电产业优化发展,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发放消费券等商品促销活动,落实购房相关补贴政策,刺激拉动社会消费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二)坚持为民理财,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全年民生支出达2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2%,增长0.14%

  1. 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71亿元,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统筹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3亿元,支持做好低保、临时救助等工作;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0.08亿元,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更充分高质量就业。
  2. 支持推动教育事业提质扩能。统筹安排教育资金1.57亿元,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支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支持推进我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3. 支持促进健康柳江建设。统筹安排卫生健康资金2.31亿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0.34亿元,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94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4. 支持推进农业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农业农村资金3.09亿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亿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0.76亿元,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统筹资金资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合力抓好收入组织。充分发挥财源建设组织机构的领导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积极应对经济持续下行等不利局面,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依法依规应收尽收。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5亿元,确保基础财力保障需求。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入研究上级政策动向,特别是两新”“两重和一揽子化债政策,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累计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67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16.31亿元、国债资金1.00亿元)、债券资金9.20亿元,为三保、化债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提供保障。三是加力盘活存量资金资源。坚持常态化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全年清理盘活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0.39亿元和上年专项结余结转资金6.59亿元,强化资金统筹效应;加快推动资产资源处置变现,全年完成资产资源处置7宗,实现收入1.35亿元,统筹保障三保、化债等刚性支出需求。

(二)聚焦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一是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出台进一步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制定二十三条过紧日子硬核措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为三保和化债需求提供支撑和保障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实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严控新增支出政策和政府投资项目,根据资金情况和支出轻重缓急程度按月制定支出计划,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可控性和灵活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两费继续按20%压减,部门工作经费在2023年压减50%的基础上再按10%压减,其他非必要非急需支出能减则减、能缓则缓,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的统筹保障。三是严控编外聘用人员规模。进一步加强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核减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核减后每年将节约财政资金0.45亿元以上。

(三)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一是全力保障基层三保。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编制三保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严格三保资金专户管理,有效防范化解三保风险隐患,2024三保支出18.53亿元,执行进度82.5%,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二是守紧守牢债务风险红线。充分发挥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构的组织领导作用,多部门协同推进化债工作,按月做好全口径债务统计更新和动态监测分析,不折不扣落实国家一揽子化债政策,大力统筹盘活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有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4年政府债务率为222.6%,下降5.4个百分点,全年无新增隐性债务,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三是织密织牢运行风险防线。健全国库库款预测监控长效机制,持续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加强库款统筹能力,合理调控库款保障水平,统筹保障预算执行资金需求,财政支付风险可控。

(四)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监督效能

一是预决算公开管理不断规范。组织全区231个预算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核查,核查覆盖面达100%,确保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公开信息符合要求。二是政府采购效率不断提升。全年办理政府采购项目856宗,涉及采购资金2.44亿元,节约资金0.04亿元,资金节约率1.7%三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完成预算评审项目共计58个,总送审金额3.34亿元,核减金额0.37亿元,净核减率11.1%;完成结算评审项目共计59个,总送审金额4.92亿元,核减金额0.45亿元,净核减率9.2%四是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深化。持续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加快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完成2家公司股权划转工作,推进压降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和债务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组织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国有资产底数,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五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不断加强。全年实现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补贴共2.72亿元,惠及群众11.66万人。六是各项监督检查行动持续深入。持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全年检查预算部门35个,检查覆盖面达50%,较2023年提高18个百分点。七是意见落实和问题整改不断加强。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完成各级巡察督查和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五、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针对2024年区本级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一)深挖财源潜力,拓宽渠道夯实保障根基

一是持续强化收入征管。锚定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不断完善部门沟通联动协作机制,着力稳定基础税源,努力挖掘潜在税源,切实抓好大中小税源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总量与质量双提升二是加力争取上级支持。深入研究上级相关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新”“两重等政策支持重点及资金争取关键,特别是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精准谋划、储备和申报上级支持方向的重大项目,主动向上沟通、做好有效衔接,全力争取更大限度的支持。三是强化统筹整合力度。加强增量资金与存量资金、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使用。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衔接。全面盘活政府和国有企业资产资源,全方位拓宽资金来源。

(二)坚持节流增效,提升重点支出保障成色

一是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健全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强化三公两费经费预算管理,202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的三公两费支出按20%的比例压减0.02亿元,并调整降低福利费标准,节约财政资金0.03亿元,各部门工作经费预算在2024年压减10%的基础上再按10%的比例压减0.05亿元。严控编外聘用人员资金规模,坚持未备案的单位自聘人员不予安排相关经费。二是突出重点民生保障。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各学段教育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障能力,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补贴等各项保障政策;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高质量推进就业创业工程。三是加大重点领域资金保障。持续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财政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全力保障上级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推动重大项目得到有效落实。

(三)守牢安全底线,确保财政运行风险可控

一是强化三保风险管控,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严格编制三保预算,加强三保运行监测,管好三保专户,确保三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二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用足用好国家一揽子化债政策,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确保完成年度债务化解目标。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持续压降融资平台数量,筑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防火墙”。三是严格收支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库款动态监控机制,保持合理的库款规模,严控新增暂付款,切实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拧紧资金支付安全阀四是高度重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切实提升财会监督覆盖面及监督效率,严肃财经纪律。

(四)推动改革创新,形成财政规范管理特色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对申报入库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排序,逐项审核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视项目的重要程度安排预算额度,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二是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机制,做到应纳尽纳;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推进绩效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三是纵深推进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深入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监控和评价结果的运用,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精准控制闭环系统。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各环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