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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审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 2019-06-28 09:47    |  作者: 柳州市柳江区审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依据《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做好我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特制订本计划。

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全面贯彻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年度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部门预算,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公开专项审计经费使用情况。人事机构信息公开。公开局机关领导简介以及局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责。

 二是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

 三是跟踪审计结果,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整改,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是推进审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公布重要审计工作会议、重要工作通知、重大活动、重要审计事务、应急管理等工作动态。

(三)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加强对审计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强化监督考核,推进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审计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为加速深化审计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持。

二、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我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被审计单位,在收到整改结果(含延伸审计的下属单位整改情况汇总)书面告知我局的同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单位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督促指导其做好整改报告的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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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
柳州市柳江区审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 2019-06-28 09:47    |  作者: 柳州市柳江区审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依据《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做好我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特制订本计划。

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全面贯彻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年度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部门预算,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公开专项审计经费使用情况。人事机构信息公开。公开局机关领导简介以及局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责。

 二是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

 三是跟踪审计结果,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整改,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是推进审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公布重要审计工作会议、重要工作通知、重大活动、重要审计事务、应急管理等工作动态。

(三)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加强对审计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强化监督考核,推进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审计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为加速深化审计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持。

二、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我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被审计单位,在收到整改结果(含延伸审计的下属单位整改情况汇总)书面告知我局的同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单位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督促指导其做好整改报告的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