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和服务,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监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领导水平和履职能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准则和规定,圆满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
一、2017年柳江区环保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狠抓环保监察力度,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一是实施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确定了28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覆盖了辖区内制糖、造纸、化工、涉重金属、规模化禽畜养殖及其他污染较大的行业企业,采用摇号、抽号等方式保证每季度至少对本辖区内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二是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累计开展排污申报登记企业185家,排污费征收企业92家,合计征收排污费172.3444万元,并按规定上缴和管理使用。三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和纠纷。今年共接到群众反映环境污染问题553件,涉及水污染纠纷32件,噪声污染纠纷222件,大气污染纠纷285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及时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调处,有效确保各项投诉件都能得到及时查处并答复反馈。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了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企业7家,其中对广西华盛集团露塘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凤糖柳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废气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两家违法企业分别做出处罚10万元的罚款决定。对辖区内69家建材企业启动开展环保专项整治。重点对挖沙、采石、水泥、制糖、石灰生产和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企业开展集中整治。五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后督察的相关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柳江区共接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13件,其中2个案件为重复投诉。目前已办结案件7件,未办结案件6件,办结率为53.8%,按时办理率100%。其中涉及我局的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已经全部办结。
(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大力加强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做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31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照有关程序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公示项目办理情况,同时,执行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从10月1日起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事项。二是对危险废物进行规划管理。督促辖区内2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新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管理危险废物,同时,将其纳入广西固废申报管理系统,实现了对辖区内危废的实时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处罚环境违法事件。截至目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3份,处罚金额达147.57万元,立案53件,下达处罚事先告知书53件,结案37件,并按照有关程序公开公示项目办理情况。四是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管理。督促全区14家医院、4家糖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柳州市柳江区人民医院、广西凤糖柳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存在的辐射标志不明显、台账不清晰等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强化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农村环境整治质量。一是全面开展生态乡村创建。组织土博镇、洛满镇、流山镇3个乡镇申报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协调农业、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核实创建生态乡镇15个建设指标数据。目前,土博镇、流山镇、洛满镇通过柳州市环保局专家组和自治区环保厅专家组的现场核查,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在成团镇龙山村戈茶屯、三都镇中觉村中觉屯建设污水处理示范点,共投入近270万元,建设2套日处理量共140吨/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座、人工湿地2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约6780m,受益农户385户,受益人口1530人,目前成团镇龙山村戈茶屯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正在安装电源,三都镇中觉村中觉村已完成工程量的92﹪,预计11月底完工。三是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柳江区10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相关要求,目前已全部完成安装10个乡镇44处水源保护区标志牌。
(四)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64个,其中环评报告书项目13个、报告表项目51个,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52个,批准建设的项目总投资769056.56万元,环保投资14452.93万元,环评率100%,项目办结率100%。同时做好项目立项申请审核,共审核项目立项申请45个。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及柳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辖区内新改扩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及投资规模要求严格审批,一年来所有项目均未出现越权审批、违规审批和擅自降低环评等级进行审批的情况。三是坚持审批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齐抓。在项目审批中坚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发挥环评“控制闸”的作用,实现工作机制上的新突破。管理上从建设项目的申报、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确定、环评文本的预审、评审、审批上,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管理审批程序,既服务企业,又规范管理。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区域总体规划要求且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做到坚决否决。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环境监测水平。一是持续做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科学选择了里雍镇广实村岩冲屯、穿山镇木团村委木团屯、进德镇沙子村委羊占屯3个村屯开展2017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截至目前,前四季度监测工作已顺利完成,辖区内农村环境质量较好,未受到较大污染。二是完成柳江区实验高中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基建和仪器设备都已完成,力争在年底完成试运行和验收工作,确保2018年开始正式运行并联网上报数据。三是圆满完成生态乡镇申报镇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积极配合生态乡镇申报,圆满完成了流山镇、洛满镇、土博镇等乡镇的空气、区域环境噪声的环境质量监测,为各镇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提供了数据支撑。四是开展飞行抽检比对监测。对柳城县、融水县、融安县、柳江区和柳南区的近20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企业开展飞行抽检比对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前三季度部分企业的监测比对工作并出具监测报告近30份,监测结果上报至柳州市监察大队。五是开展小流域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4月22日-5月3日根据柳州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对竹鹅溪、新圩江共18个地表水断面和10个底泥断面进行采样监测,共分析样品400个,外送样品110个,开展小流域水环境调查监测为整治柳江掌握了第一手的数据资料。
过去一年,虽然柳江区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境质量与柳州其他城区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要求与环境制约的矛盾日益突出,治污减排的压力有增无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现有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职责多、任务重的现状与能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等等。
二、2018年柳江区环保工作相关计划
1、做好2018年城区环境质量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及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自治区和柳州市目标责任制下达的控制目标内。
2、认真落实“环保系统直管改革”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履行好执法性监测工作。日常监测将逐步围绕执法性监测为重点,为各级环保部门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监测数据。
3、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主动领任务,主动作为,确保准时完成普查工作。
4、不断提高监测能力水平。在2018年将在原有的实验监测项目的基础下,向地下水环境质量23个实验项目进行逐步扩项,确保实验项目、水平、质量都走在全区县区级监测站的前列。
5、提高应急监察监测水平。不断配置相应的应急监测设备特别是水气便携式快速分析仪,无人监察机等先进设备,提高整体应急能力,同时,加强环境监察基层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6、扎实解决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继续做好“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及日常环境信访纠纷查处工作,对群众的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抓落实”。
7、继续做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进生态乡镇申报创建工作,2018年计划申报3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8、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对有关企业的跟踪督办力度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辖区清洁生产验收完成率。
9、进一步提升主动服务能力。做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做好与上级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的工作衔接。指导建设单位依法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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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和服务,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监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领导水平和履职能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准则和规定,圆满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
一、2017年柳江区环保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狠抓环保监察力度,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一是实施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确定了28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覆盖了辖区内制糖、造纸、化工、涉重金属、规模化禽畜养殖及其他污染较大的行业企业,采用摇号、抽号等方式保证每季度至少对本辖区内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二是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累计开展排污申报登记企业185家,排污费征收企业92家,合计征收排污费172.3444万元,并按规定上缴和管理使用。三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和纠纷。今年共接到群众反映环境污染问题553件,涉及水污染纠纷32件,噪声污染纠纷222件,大气污染纠纷285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及时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调处,有效确保各项投诉件都能得到及时查处并答复反馈。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了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企业7家,其中对广西华盛集团露塘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凤糖柳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废气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两家违法企业分别做出处罚10万元的罚款决定。对辖区内69家建材企业启动开展环保专项整治。重点对挖沙、采石、水泥、制糖、石灰生产和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企业开展集中整治。五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后督察的相关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柳江区共接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13件,其中2个案件为重复投诉。目前已办结案件7件,未办结案件6件,办结率为53.8%,按时办理率100%。其中涉及我局的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已经全部办结。
(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大力加强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做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31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照有关程序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公示项目办理情况,同时,执行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从10月1日起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事项。二是对危险废物进行规划管理。督促辖区内2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新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管理危险废物,同时,将其纳入广西固废申报管理系统,实现了对辖区内危废的实时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处罚环境违法事件。截至目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3份,处罚金额达147.57万元,立案53件,下达处罚事先告知书53件,结案37件,并按照有关程序公开公示项目办理情况。四是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管理。督促全区14家医院、4家糖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柳州市柳江区人民医院、广西凤糖柳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存在的辐射标志不明显、台账不清晰等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强化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农村环境整治质量。一是全面开展生态乡村创建。组织土博镇、洛满镇、流山镇3个乡镇申报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协调农业、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核实创建生态乡镇15个建设指标数据。目前,土博镇、流山镇、洛满镇通过柳州市环保局专家组和自治区环保厅专家组的现场核查,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在成团镇龙山村戈茶屯、三都镇中觉村中觉屯建设污水处理示范点,共投入近270万元,建设2套日处理量共140吨/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座、人工湿地2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约6780m,受益农户385户,受益人口1530人,目前成团镇龙山村戈茶屯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正在安装电源,三都镇中觉村中觉村已完成工程量的92﹪,预计11月底完工。三是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柳江区10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相关要求,目前已全部完成安装10个乡镇44处水源保护区标志牌。
(四)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64个,其中环评报告书项目13个、报告表项目51个,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52个,批准建设的项目总投资769056.56万元,环保投资14452.93万元,环评率100%,项目办结率100%。同时做好项目立项申请审核,共审核项目立项申请45个。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及柳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辖区内新改扩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及投资规模要求严格审批,一年来所有项目均未出现越权审批、违规审批和擅自降低环评等级进行审批的情况。三是坚持审批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齐抓。在项目审批中坚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发挥环评“控制闸”的作用,实现工作机制上的新突破。管理上从建设项目的申报、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确定、环评文本的预审、评审、审批上,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管理审批程序,既服务企业,又规范管理。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区域总体规划要求且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做到坚决否决。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环境监测水平。一是持续做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科学选择了里雍镇广实村岩冲屯、穿山镇木团村委木团屯、进德镇沙子村委羊占屯3个村屯开展2017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截至目前,前四季度监测工作已顺利完成,辖区内农村环境质量较好,未受到较大污染。二是完成柳江区实验高中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基建和仪器设备都已完成,力争在年底完成试运行和验收工作,确保2018年开始正式运行并联网上报数据。三是圆满完成生态乡镇申报镇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积极配合生态乡镇申报,圆满完成了流山镇、洛满镇、土博镇等乡镇的空气、区域环境噪声的环境质量监测,为各镇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提供了数据支撑。四是开展飞行抽检比对监测。对柳城县、融水县、融安县、柳江区和柳南区的近20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企业开展飞行抽检比对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前三季度部分企业的监测比对工作并出具监测报告近30份,监测结果上报至柳州市监察大队。五是开展小流域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4月22日-5月3日根据柳州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对竹鹅溪、新圩江共18个地表水断面和10个底泥断面进行采样监测,共分析样品400个,外送样品110个,开展小流域水环境调查监测为整治柳江掌握了第一手的数据资料。
过去一年,虽然柳江区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境质量与柳州其他城区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要求与环境制约的矛盾日益突出,治污减排的压力有增无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现有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职责多、任务重的现状与能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等等。
二、2018年柳江区环保工作相关计划
1、做好2018年城区环境质量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及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自治区和柳州市目标责任制下达的控制目标内。
2、认真落实“环保系统直管改革”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履行好执法性监测工作。日常监测将逐步围绕执法性监测为重点,为各级环保部门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监测数据。
3、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主动领任务,主动作为,确保准时完成普查工作。
4、不断提高监测能力水平。在2018年将在原有的实验监测项目的基础下,向地下水环境质量23个实验项目进行逐步扩项,确保实验项目、水平、质量都走在全区县区级监测站的前列。
5、提高应急监察监测水平。不断配置相应的应急监测设备特别是水气便携式快速分析仪,无人监察机等先进设备,提高整体应急能力,同时,加强环境监察基层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6、扎实解决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继续做好“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及日常环境信访纠纷查处工作,对群众的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抓落实”。
7、继续做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进生态乡镇申报创建工作,2018年计划申报3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8、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对有关企业的跟踪督办力度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辖区清洁生产验收完成率。
9、进一步提升主动服务能力。做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做好与上级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的工作衔接。指导建设单位依法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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