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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问题(问题5)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0-11-13 15:20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个别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县级依法治污力度偏弱。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依然存在违法建设项目。柳江区一些石材加工企业存在手续不全,工艺水平落后和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从事矿山开采作业过程中,未落实绿色矿山开采建设相关要求,矿区扬尘污染较为严重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时,督察组转办的柳江区黄岭石灰岩矿矿区环境问题,2018723日,黄岭矿区原4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建矿完成并恢复生产,但矿区进厂道路未硬化,粗放开采和加工,面源污染防控缺乏,弃土无覆盖,无喷淋抑尘设施,矿区扬尘污染较为严重,未落实绿色矿山开采建设相关要求,未开展矿区生态修复,企业未尽到基本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责任单位

柳江区里高镇、拉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江大队、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综合整治工作。为整治我区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柳江区人民政府于2019115制定并印发了《柳州市柳江区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指挥长的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对辖区所有矿山进行综合整治。为加强对柳江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领导,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查处力度,执行最严厉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柳江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柳州市柳江区2019年整治非法占用林地风暴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矿区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矿石资源,引导矿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柳江区人民政府于2020622制定并印发了《柳江区采石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对矿山企业形成常态化管理。针对里高镇石材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柳江生态环境局20191111制定了《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关于里高镇石材加工厂环境综合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依法对里高镇石材加工企业进行综合整治

(二)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力争治理取得成效按照制定的各项工作方案要求,柳江区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全力出击,重点排查整治矿山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越界开采情况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以及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情况。对辖区内矿山、石材加工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综合治理;对矿山砂石运输未封闭运输的行为和超限运输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根据《柳江区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柳江区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指派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等责任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辖区内现存的15家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11家矿山,柳江区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于2019117日分别向矿山业主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针对每一家矿山企业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行成柳江区矿山林地综合整治整改方案一览表,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严格督促指导企业限期整改其中柳州市黄岭养栏山石灰石有限公司、柳江县花果山建材有限公司、柳江县果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奇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5家矿山完成了矿山标准化建设方案的编制并按方案要求开展建设。

截止202010月,柳州市黄岭养栏山石灰石有限公司、柳江县花果山建材有限公司、柳江县果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奇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市金壶页岩有限公司、柳江县友明建材有限公司7家矿山企业已经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达到复工复产要求柳州市黄岭养栏山石灰石有限公司经过7个多月的停产整改,已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该公司共完成道路硬化约7公里,完成生产线封闭式厂房建设及降尘的喷淋设施安装、自动化冲水槽建设,完成矿区内的排水沟及三级沉淀池等环保设施建设,对原废料废弃土堆场进行了复垦植绿,厂区绿化面积200多亩,已开采的工作面已全部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整改以来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整改完成率95%以上。

(三)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区交通运输局联合交警、农机、城管等部门针对矿山企业砂石骨料未密闭运输和超限运输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019114日至1231日期间,通过在路口设卡检查及对重点路段不定时联合巡查等方式,共检查车辆400余辆,查处65余辆,其中城管部门处罚2.6万元,交警部门处罚8.41万元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处罚改装车辆24.5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一些重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运输和非法改装、扬撒情况有所缓解。

针对辖区内3家矿山企业存在的扬尘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柳江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查处,累计罚款金额6万元。针对里高镇17家石材加工厂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柳江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区自然资源局对12家存在违法使用土地行为的石材加工厂下达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区城管执法局对25家存在违法占地建设的石材加工厂下达拆除公告。截止目前里高镇25家违法占地建设的石材加工厂已完成拆除

四、验收情况

20201112日,由柳江区里高镇、拉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江大队、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生态环境局组成自行验收组,抽查柳州市黄岭养栏山石灰石有限公司综合整治情况,并审阅整改台账,自行验收组一致认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个别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县级依法治污力度偏弱。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依然存在违法建设项目问题整治基本落实了《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帐基本完整清晰,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并要求各责任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 0772-7264428


环境保护
柳州市柳江区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问题(问题5)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0-11-13 15:20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个别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县级依法治污力度偏弱。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依然存在违法建设项目。柳江区一些石材加工企业存在手续不全,工艺水平落后和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从事矿山开采作业过程中,未落实绿色矿山开采建设相关要求,矿区扬尘污染较为严重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时,督察组转办的柳江区黄岭石灰岩矿矿区环境问题,2018723日,黄岭矿区原4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建矿完成并恢复生产,但矿区进厂道路未硬化,粗放开采和加工,面源污染防控缺乏,弃土无覆盖,无喷淋抑尘设施,矿区扬尘污染较为严重,未落实绿色矿山开采建设相关要求,未开展矿区生态修复,企业未尽到基本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责任单位

柳江区里高镇、拉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江大队、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综合整治工作。为整治我区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柳江区人民政府于2019115制定并印发了《柳州市柳江区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指挥长的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对辖区所有矿山进行综合整治。为加强对柳江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领导,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查处力度,执行最严厉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柳江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柳州市柳江区2019年整治非法占用林地风暴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矿区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矿石资源,引导矿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柳江区人民政府于2020622制定并印发了《柳江区采石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对矿山企业形成常态化管理。针对里高镇石材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柳江生态环境局20191111制定了《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关于里高镇石材加工厂环境综合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依法对里高镇石材加工企业进行综合整治

(二)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力争治理取得成效按照制定的各项工作方案要求,柳江区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全力出击,重点排查整治矿山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越界开采情况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以及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情况。对辖区内矿山、石材加工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综合治理;对矿山砂石运输未封闭运输的行为和超限运输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根据《柳江区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柳江区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指派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等责任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辖区内现存的15家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11家矿山,柳江区矿山林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于2019117日分别向矿山业主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针对每一家矿山企业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行成柳江区矿山林地综合整治整改方案一览表,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严格督促指导企业限期整改其中柳州市黄岭养栏山石灰石有限公司、柳江县花果山建材有限公司、柳江县果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奇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5家矿山完成了矿山标准化建设方案的编制并按方案要求开展建设。

截止202010月,柳州市黄岭养栏山石灰石有限公司、柳江县花果山建材有限公司、柳江县果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柳江县育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奇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市金壶页岩有限公司、柳江县友明建材有限公司7家矿山企业已经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达到复工复产要求柳州市黄岭养栏山石灰石有限公司经过7个多月的停产整改,已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该公司共完成道路硬化约7公里,完成生产线封闭式厂房建设及降尘的喷淋设施安装、自动化冲水槽建设,完成矿区内的排水沟及三级沉淀池等环保设施建设,对原废料废弃土堆场进行了复垦植绿,厂区绿化面积200多亩,已开采的工作面已全部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整改以来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整改完成率95%以上。

(三)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区交通运输局联合交警、农机、城管等部门针对矿山企业砂石骨料未密闭运输和超限运输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019114日至1231日期间,通过在路口设卡检查及对重点路段不定时联合巡查等方式,共检查车辆400余辆,查处65余辆,其中城管部门处罚2.6万元,交警部门处罚8.41万元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处罚改装车辆24.5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一些重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运输和非法改装、扬撒情况有所缓解。

针对辖区内3家矿山企业存在的扬尘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柳江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查处,累计罚款金额6万元。针对里高镇17家石材加工厂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柳江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区自然资源局对12家存在违法使用土地行为的石材加工厂下达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区城管执法局对25家存在违法占地建设的石材加工厂下达拆除公告。截止目前里高镇25家违法占地建设的石材加工厂已完成拆除

四、验收情况

20201112日,由柳江区里高镇、拉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江大队、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生态环境局组成自行验收组,抽查柳州市黄岭养栏山石灰石有限公司综合整治情况,并审阅整改台账,自行验收组一致认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个别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县级依法治污力度偏弱。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依然存在违法建设项目问题整治基本落实了《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帐基本完整清晰,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并要求各责任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 0772-726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