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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33消费节”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规则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发布日期: 2025-04-02 10: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提振消费和扩大服务消费决策部署,根据2025广西“33消费节”活动安排,释放餐饮服务消费潜力,自治区商务厅开展2025年广西“33消费节”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活动规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5年广西“33消费节”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活动时间

1.活动时间:2025年4月2日(含)—2025年6月30日(含)(以实际日期为准)

2.发券时间:活动期间,每周五上午10时00分起发放消费券(首轮发券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每个周期内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每轮发券周期以每周五作为首日至下周四23时59分59秒,共7天为一个周期,其中,首轮发券以2025年4月2日作为首日至当周周四23时59分59秒有效,最后一轮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23时59分59秒)。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通过美团APP活动专区入口进入发券页面,领取消费券后,在参与商家购买餐饮套餐即可享受消费券额度对应优惠。

(一)餐饮消费券面额:发放“满180元减35元”“满100元减20元”“满25元减5元”三档面额的餐饮消费券。

(二)消费者领券频次及有效期:每名用户每轮发券周期可领取不同面额消费券各1张,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之时起至当轮发券周期最后一天23时59分59秒前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领取成功后用户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购买指定餐饮套餐享受对应优惠。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者用券方式

消费者通过美团APP活动专区入口进入发券页面领券,消费券领券成功后,点击“美团APP—我的—红包/卡券—消费券”可查看。用户在美团平台选购餐饮商家商品后,在付款结算环节达到核销门槛后即可使用对应消费券直接抵扣相应优惠金额。

(二)领取、使用限制

手机定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美团用户均可领取、使用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为每轮最后一天23时59分59秒前有效,过期不用自动失效。用券购买的套餐商品有效期至每轮最后一天23时59分59秒。

发券、领券、用券时间表


发券周期

领券时间

政府消费券

有效期

使用政府消费券购买的餐饮套餐订单有效期

第一轮

42100043235959

43235959前有效

43235959前核销

第二轮

441000410235959

410235959前有效

410235959前核销

第三轮

4111000417235959

417235959前有效

417235959前核销

第四轮

4171000424235959

424235959前有效

424235959前核销

第五轮

425100051235959

51235959前有效

51235959前核销

第六轮

52100058235959

58235959前有效

58235959前核销

591000515235959

515235959前有效

515235959前核销

5161000522235959

522235959前有效

522235959前核销

5231000529235959

529235959前有效

529235959前核销

530100065235959

65235959前有效

65235959前核销

第十一

661000612235959

612235959前有效

612235959前核销

十二

6131000619235959

619235959前有效

619235959前核销

十三

6201000626235959

626235959前有效

626235959前核销

十四

6271000630235959

630235959前有效

630235959前核销

(三)其他说明

1.每张消费券仅适用于单笔订单中的一件商品,不得拆分合并使用。

2.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该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平台系统自动退还已使用的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在【“我的—消费券”】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消费券已过有效期则不返还消费券。【如交易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消费券。】

3.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手机自身定位位置不准、美团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用户征信问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4.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以不正当方式套取活动优惠的商家、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美团APP账号等,活动主承办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美团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活动主承办方、美团的任何优惠活动。

5.仅限经美团APP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参加活动的商家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消费券用于即时消费,禁止商家或用户以任何形式兑换现金、找零、充值、办理储值卡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线上购买代金券后线下到店充值等行为)。如经发现,立即取消核销资格,并列入风控商家名单,限制其参加类似活动。

6.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主承办方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立即生效。

7.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美团APP客服反映,美团APP将积极协调解决。

8.若因用户违规操作导致账户被系统风控,出现账户内消费券失效的情况,失效消费券不予补发。

9.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的,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以任何形式向领券用户进行补偿,消费券自动失效。用户可继续按规则领取、使用消费券。

五、活动商家

1.报名条件:在广西实际经营餐饮业务,依法纳税、履行统计义务、诚信经营的餐饮商家,经各市商务部门组织推荐及风控筛查后即可列入参与活动范围。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6日

3.报名方式:商家可扫描附件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六、本活动规则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所有。

2025年3月29日

附件:2025年广西33消费节餐饮消费券商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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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消费
2025年广西“33消费节”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规则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发布日期: 2025-04-02 10: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提振消费和扩大服务消费决策部署,根据2025广西“33消费节”活动安排,释放餐饮服务消费潜力,自治区商务厅开展2025年广西“33消费节”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活动规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5年广西“33消费节”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活动时间

1.活动时间:2025年4月2日(含)—2025年6月30日(含)(以实际日期为准)

2.发券时间:活动期间,每周五上午10时00分起发放消费券(首轮发券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每个周期内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每轮发券周期以每周五作为首日至下周四23时59分59秒,共7天为一个周期,其中,首轮发券以2025年4月2日作为首日至当周周四23时59分59秒有效,最后一轮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23时59分59秒)。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通过美团APP活动专区入口进入发券页面,领取消费券后,在参与商家购买餐饮套餐即可享受消费券额度对应优惠。

(一)餐饮消费券面额:发放“满180元减35元”“满100元减20元”“满25元减5元”三档面额的餐饮消费券。

(二)消费者领券频次及有效期:每名用户每轮发券周期可领取不同面额消费券各1张,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之时起至当轮发券周期最后一天23时59分59秒前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领取成功后用户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购买指定餐饮套餐享受对应优惠。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者用券方式

消费者通过美团APP活动专区入口进入发券页面领券,消费券领券成功后,点击“美团APP—我的—红包/卡券—消费券”可查看。用户在美团平台选购餐饮商家商品后,在付款结算环节达到核销门槛后即可使用对应消费券直接抵扣相应优惠金额。

(二)领取、使用限制

手机定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美团用户均可领取、使用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为每轮最后一天23时59分59秒前有效,过期不用自动失效。用券购买的套餐商品有效期至每轮最后一天23时59分59秒。

发券、领券、用券时间表


发券周期

领券时间

政府消费券

有效期

使用政府消费券购买的餐饮套餐订单有效期

第一轮

42100043235959

43235959前有效

43235959前核销

第二轮

441000410235959

410235959前有效

410235959前核销

第三轮

4111000417235959

417235959前有效

417235959前核销

第四轮

4171000424235959

424235959前有效

424235959前核销

第五轮

425100051235959

51235959前有效

51235959前核销

第六轮

52100058235959

58235959前有效

58235959前核销

591000515235959

515235959前有效

515235959前核销

5161000522235959

522235959前有效

522235959前核销

5231000529235959

529235959前有效

529235959前核销

530100065235959

65235959前有效

65235959前核销

第十一

661000612235959

612235959前有效

612235959前核销

十二

6131000619235959

619235959前有效

619235959前核销

十三

6201000626235959

626235959前有效

626235959前核销

十四

6271000630235959

630235959前有效

630235959前核销

(三)其他说明

1.每张消费券仅适用于单笔订单中的一件商品,不得拆分合并使用。

2.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该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平台系统自动退还已使用的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在【“我的—消费券”】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消费券已过有效期则不返还消费券。【如交易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消费券。】

3.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手机自身定位位置不准、美团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用户征信问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4.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以不正当方式套取活动优惠的商家、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美团APP账号等,活动主承办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美团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活动主承办方、美团的任何优惠活动。

5.仅限经美团APP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参加活动的商家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消费券用于即时消费,禁止商家或用户以任何形式兑换现金、找零、充值、办理储值卡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线上购买代金券后线下到店充值等行为)。如经发现,立即取消核销资格,并列入风控商家名单,限制其参加类似活动。

6.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主承办方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立即生效。

7.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美团APP客服反映,美团APP将积极协调解决。

8.若因用户违规操作导致账户被系统风控,出现账户内消费券失效的情况,失效消费券不予补发。

9.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的,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以任何形式向领券用户进行补偿,消费券自动失效。用户可继续按规则领取、使用消费券。

五、活动商家

1.报名条件:在广西实际经营餐饮业务,依法纳税、履行统计义务、诚信经营的餐饮商家,经各市商务部门组织推荐及风控筛查后即可列入参与活动范围。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6日

3.报名方式:商家可扫描附件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六、本活动规则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所有。

2025年3月29日

附件:2025年广西33消费节餐饮消费券商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