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气发〔2019〕2号
柳州市柳江区气象局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气象部门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桂气办发〔2019〕25号)和《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桂气办发〔2019〕2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柳江区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避免雷击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2019年防雷安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安排,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
1.专项检查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5月20日
2.对柳江区所辖范围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同时,对隐患问题企业、单位要跟踪到底。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查,委托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是否具有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进行定期检测;
2.最近一次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3.最近一次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提出的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已整改;
4.近两年是否发生雷电灾害;
5.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制定防御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6.是否有专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
三、相关内容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防雷安全责任制、防御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3.与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机构签订的合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核实原件后并提供复印件)
(二)需要在场的人员
1.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缺席应委托相关工作的负责人。
2.涉及检查内容的具体工作人员。
(三)请各有关单位给予配合和支持,拒绝接受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联合安监或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分阶段、逐步进行对重点场所的防雷安全检查,年内责令所有尚未整改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于二次检查后拒不整改的,专项汇报给柳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由法规科统一组织,开展下一步执法工作。
附件:1. 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2. 专项检查记录表
柳州市柳江区气象局
2019年4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气发〔2019〕2号
柳州市柳江区气象局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气象部门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桂气办发〔2019〕25号)和《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桂气办发〔2019〕2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柳江区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避免雷击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2019年防雷安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安排,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
1.专项检查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5月20日
2.对柳江区所辖范围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同时,对隐患问题企业、单位要跟踪到底。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查,委托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是否具有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进行定期检测;
2.最近一次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3.最近一次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提出的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已整改;
4.近两年是否发生雷电灾害;
5.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制定防御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6.是否有专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
三、相关内容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防雷安全责任制、防御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3.与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机构签订的合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核实原件后并提供复印件)
(二)需要在场的人员
1.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缺席应委托相关工作的负责人。
2.涉及检查内容的具体工作人员。
(三)请各有关单位给予配合和支持,拒绝接受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联合安监或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分阶段、逐步进行对重点场所的防雷安全检查,年内责令所有尚未整改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于二次检查后拒不整改的,专项汇报给柳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由法规科统一组织,开展下一步执法工作。
附件:1. 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2. 专项检查记录表
柳州市柳江区气象局
2019年4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