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柳江区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全局各项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这条主线,积极担当作为,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1.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工作要求,及时梳理上报法治柳江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2.深化理论学习教育。科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学习任务,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柳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中明确的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内容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贯彻实施宪法法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规范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等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4次,集中学习2次。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行政执法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活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程序及听证环节,按照政府的工作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审核,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区市场监管局聘用法律顾问1名,拥有公职律师2名,主要参与疑难案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回复、普法宣传等工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统计,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法规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25年未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凸显执法温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网络培训学习、公共法律知识学习领导干部参考率100%、通过率100%。组织做好每年度的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区市场监管局现有在职人员(除工勤人员外)109人,持有有效执法证件107人(2人新考录属试用期内),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98.17%。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运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推行柔性执法,为广大经营者提供纠错与成长的空间。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共办理普通程序案件283件,其中不予处罚89件,减轻处罚49件,从轻处罚98件。为市场主体营造了更加宽松、包容的营商环境。2025年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二批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1件,获柳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典型案例3件。
4.坚持严格监管,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45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83件,简易程序案件462件,处罚没款76.59万余元。
5.畅通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权益。持续推进“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倡议活动,2025年新增7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独立参创),新增3家“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完成40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在高德、百度、腾讯地图标注工作。培育2家ODR线上纠纷解决企业,设立大洋超市、洲泰百货消费维权服务站,把维权服务送到一线,把矛盾化解在现场。年内共受理全国12315平台、政府热线平台群众投诉举报3772件,其中投诉2609件、举报990件、咨询172件、表扬1件;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24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43.7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31万元。
6.聚焦“三品一特”安全,守护经济秩序安全稳定。一是坚持党政同责,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柳江区市场主体督导完成率91.3%,督导问题发现率0.14%,问题整改率100%。强化食品安全快检和监督抽检。督促指导12家农贸市场、1家大型超市利用快检设备开展快检工作,目前已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3896批次,其中呈阳性的快检样品16例,阳性处置率达到100%。目前,共完成食品抽检2438批次,不合格86批次,其中柳江区本级抽检任务829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处置率100%。二是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完成对辖区内177家学校食堂及2家校外供餐单位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其中对81所中小学食堂开展了多轮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对食品原材料、自行消毒餐饮具、预包装食品等重点品类实施精准靶向抽检,共完成专项抽检263批次。三是持续开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536余家次,责令整改17家次,累计查办案件21件。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1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75例,完成药物滥用监测报表25份。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73家特种设备1332台(套),发现安全隐患28处,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7个,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8份,立案5起。
7.开展城镇机动车辆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等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目前已实现对柳江区7家获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全覆盖检查,共发现6家机构存在问题27项;柳江区现有供电公用企业1家、供水公用企业2家、管道燃气供气公用企业2家,已对5家水电气公用企业开展计量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管,目前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540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64家次,约谈销售单位9家,发现销售单位未完善进货查验制度问题已责令改正10家,对涉嫌销售不符合国标的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封电动自行车6辆,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运营企业15家,立案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件2件,督促整改收费公示不规范问题1个。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内部监督,积极开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格开展涉企执法检查。积极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要求,获自治区优秀案卷1卷,对评查出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2.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确保承办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完成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二是支持配合检察机关,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履职尽责,2025年共办理检察建议3件。
3.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加强处理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纠正不当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共收到复议答复通知书27件,行政复议意见书3件,均已按时作出答复。
(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及业务能力的培训。组织干部集中学法,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业务能力,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动员会议,组织干部参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网上培训班。充分利用周例会学习、干部集中培训、自学研读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相关法律进行学习,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药械、化妆品业务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利用例会学习法律法规7场次,参加培训人员600余人次。举办投诉举报业务培训班、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党性修养和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市场监管业务向深向实向好开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
2.强化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一是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推行精准性普法。以保护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展“以法护航,情系重阳”消费维权知识进社区活动。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阳节为契机,在拉堡镇兴柳社区开展“共筑满意消费”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坚持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服务社会稳定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大力宣传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民族团结、反邪教、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费权益维护、禁毒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6.26”禁毒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用药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周等,2025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提升群众食药安全意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线上”利用短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科普、提醒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线下”利用学校宣讲、开展企业培训、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进企业,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举办了“机关党旗红校园食品安”食品安全能力提升培训会,辖区餐饮企业、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计40人参加培训。联合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区烟草专卖局到柳江区拉堡中学开展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法治宣传,结合促进民族团结、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校园欺凌、中小学生安全用药、消费维权等方面开展知识宣讲,活动中共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用药歌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200余份。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维护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及自我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宣传知识和微视频约73篇。区食品安全办印制宣传资料600份,宣传横幅1条,费用共计860元。四是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案卷评查和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活动,2025年以来结合消费维权活动评选典型案例10起,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选出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持续提升法治宣传的舆论引导力、社会影响力。五是创新普法方式,推进网络普法。通过“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最新政策解读等内容,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市场监管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晓度,展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监管难度的提升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长期存在。随着机构改革,部门职责整合,市场监管业务点多、面广,对专业性和全面性要求较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型罕见类型案件多发,新形势下基层匮乏的市场监管执法力量难以满足越发提高的专业化监管需求。
(二)执法队伍的法治监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比较匮乏,法治思维和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在日常业务中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新型经营主体诞生,网络经营违规行为隐蔽且呈上升趋势,职业投诉举报呈上升趋势。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的私益性打假人越来越多,不仅严重困扰企业、破坏营商环境,也大量挤占行政执法资源,导致一线执法人员处理举报投诉工作量大增,一线执法力量越显不足。
三、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聚焦市场监管重点执法领域,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加快建设法治型市场监管队伍。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聚焦市监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继续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做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指导工作;继续做好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等安全监管工作;继续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大学法普法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法治化氛围。继续强化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积极探索创新普法方式,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聚焦市场监管重点执法领域,在行政执法过程持续普及法律知识,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依法严格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
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柳江区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全局各项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这条主线,积极担当作为,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1.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工作要求,及时梳理上报法治柳江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2.深化理论学习教育。科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学习任务,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柳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中明确的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内容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贯彻实施宪法法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规范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等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4次,集中学习2次。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行政执法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活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程序及听证环节,按照政府的工作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审核,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区市场监管局聘用法律顾问1名,拥有公职律师2名,主要参与疑难案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回复、普法宣传等工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统计,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法规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25年未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凸显执法温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网络培训学习、公共法律知识学习领导干部参考率100%、通过率100%。组织做好每年度的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区市场监管局现有在职人员(除工勤人员外)109人,持有有效执法证件107人(2人新考录属试用期内),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98.17%。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运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推行柔性执法,为广大经营者提供纠错与成长的空间。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共办理普通程序案件283件,其中不予处罚89件,减轻处罚49件,从轻处罚98件。为市场主体营造了更加宽松、包容的营商环境。2025年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二批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1件,获柳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典型案例3件。
4.坚持严格监管,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45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83件,简易程序案件462件,处罚没款76.59万余元。
5.畅通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权益。持续推进“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倡议活动,2025年新增7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独立参创),新增3家“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完成40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在高德、百度、腾讯地图标注工作。培育2家ODR线上纠纷解决企业,设立大洋超市、洲泰百货消费维权服务站,把维权服务送到一线,把矛盾化解在现场。年内共受理全国12315平台、政府热线平台群众投诉举报3772件,其中投诉2609件、举报990件、咨询172件、表扬1件;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24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43.7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31万元。
6.聚焦“三品一特”安全,守护经济秩序安全稳定。一是坚持党政同责,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柳江区市场主体督导完成率91.3%,督导问题发现率0.14%,问题整改率100%。强化食品安全快检和监督抽检。督促指导12家农贸市场、1家大型超市利用快检设备开展快检工作,目前已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3896批次,其中呈阳性的快检样品16例,阳性处置率达到100%。目前,共完成食品抽检2438批次,不合格86批次,其中柳江区本级抽检任务829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处置率100%。二是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完成对辖区内177家学校食堂及2家校外供餐单位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其中对81所中小学食堂开展了多轮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对食品原材料、自行消毒餐饮具、预包装食品等重点品类实施精准靶向抽检,共完成专项抽检263批次。三是持续开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536余家次,责令整改17家次,累计查办案件21件。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1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75例,完成药物滥用监测报表25份。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73家特种设备1332台(套),发现安全隐患28处,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7个,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8份,立案5起。
7.开展城镇机动车辆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等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目前已实现对柳江区7家获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全覆盖检查,共发现6家机构存在问题27项;柳江区现有供电公用企业1家、供水公用企业2家、管道燃气供气公用企业2家,已对5家水电气公用企业开展计量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管,目前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540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64家次,约谈销售单位9家,发现销售单位未完善进货查验制度问题已责令改正10家,对涉嫌销售不符合国标的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封电动自行车6辆,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运营企业15家,立案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件2件,督促整改收费公示不规范问题1个。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内部监督,积极开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格开展涉企执法检查。积极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要求,获自治区优秀案卷1卷,对评查出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2.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确保承办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完成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二是支持配合检察机关,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履职尽责,2025年共办理检察建议3件。
3.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加强处理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纠正不当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共收到复议答复通知书27件,行政复议意见书3件,均已按时作出答复。
(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及业务能力的培训。组织干部集中学法,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业务能力,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动员会议,组织干部参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网上培训班。充分利用周例会学习、干部集中培训、自学研读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相关法律进行学习,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药械、化妆品业务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利用例会学习法律法规7场次,参加培训人员600余人次。举办投诉举报业务培训班、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党性修养和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市场监管业务向深向实向好开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
2.强化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一是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推行精准性普法。以保护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展“以法护航,情系重阳”消费维权知识进社区活动。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阳节为契机,在拉堡镇兴柳社区开展“共筑满意消费”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坚持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服务社会稳定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大力宣传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民族团结、反邪教、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费权益维护、禁毒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6.26”禁毒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用药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周等,2025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提升群众食药安全意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线上”利用短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科普、提醒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线下”利用学校宣讲、开展企业培训、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进企业,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举办了“机关党旗红校园食品安”食品安全能力提升培训会,辖区餐饮企业、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计40人参加培训。联合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区烟草专卖局到柳江区拉堡中学开展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法治宣传,结合促进民族团结、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校园欺凌、中小学生安全用药、消费维权等方面开展知识宣讲,活动中共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用药歌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200余份。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维护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及自我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宣传知识和微视频约73篇。区食品安全办印制宣传资料600份,宣传横幅1条,费用共计860元。四是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案卷评查和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活动,2025年以来结合消费维权活动评选典型案例10起,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选出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持续提升法治宣传的舆论引导力、社会影响力。五是创新普法方式,推进网络普法。通过“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最新政策解读等内容,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市场监管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晓度,展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监管难度的提升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长期存在。随着机构改革,部门职责整合,市场监管业务点多、面广,对专业性和全面性要求较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型罕见类型案件多发,新形势下基层匮乏的市场监管执法力量难以满足越发提高的专业化监管需求。
(二)执法队伍的法治监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比较匮乏,法治思维和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在日常业务中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新型经营主体诞生,网络经营违规行为隐蔽且呈上升趋势,职业投诉举报呈上升趋势。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的私益性打假人越来越多,不仅严重困扰企业、破坏营商环境,也大量挤占行政执法资源,导致一线执法人员处理举报投诉工作量大增,一线执法力量越显不足。
三、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聚焦市场监管重点执法领域,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加快建设法治型市场监管队伍。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聚焦市监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继续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做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指导工作;继续做好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等安全监管工作;继续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大学法普法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法治化氛围。继续强化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积极探索创新普法方式,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聚焦市场监管重点执法领域,在行政执法过程持续普及法律知识,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依法严格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