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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扶领发〔2018〕24号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7-16 16:14   

柳州市柳江区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江扶领发201824

    

  

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已经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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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扶领发〔201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2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结合柳江区实际情况,在对原《柳州市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江移民组发〔20173号)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十三五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目标:根据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搬迁安置与后续扶持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我区的搬迁对象以“既符合区域条件又符合搬迁条件”两个条件为主,将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落实相应的后续产业扶持和促进就业创业计划,多渠道筹措整合资金、资源、项目投入后续产业发展,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开展劳务输出,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等服务,实现搬迁对象稳定脱贫。

五年任务: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农林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落实“八包”工作机制,重在落实就业创业后续工作,到2020年,使搬迁对象4261552人稳定脱贫。根据柳江的实际情况,实施完成唯一1个集中搬迁安置点工程,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美化绿化、水、电、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并在小区周边建设城市次干道路西一路、南四路、兴柳路延长线等道路工程。引导安排就业岗位500个以上,其中自主创业100人,经商贸易100人,公益岗位100人,企业招工200人以上,实现贫困户家庭中每户至少安排1人就业。同时兼顾农村的产业发展,其中:发展特色农林业脱贫244607人,发展劳务经济207573人,发展现代服务业48114人,享受低保政策52184人,。

二、年度分解任务

“十三五”时期,计划投资4.56亿元,其中2017年度投资1.86亿元,2018年度投资2.6亿元,20192020年投资1000万元。分别实施老乡家园-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配套建设通行安置小区城市次干道道路工程,年度农业产业项目、就业创业培训项目等后续扶持项目。计划脱贫4261552人,其中2016年脱贫82335人,2017年脱贫65236人,2018年脱贫207724,2019年脱贫72257人。  

(一)2017年度搬迁计划的后续扶持任务。

1、任务范围:自治区下达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61552人,涉及安置点1个,也是柳江区“十三五”期唯一个1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不设置分散安置点。

2、任务内容:落实后续扶持政策,计划组织实施后续扶持项目一批,使搬迁对象1552人能够搬得出、稳得住。加快完成老乡家园—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建设,达到入住条件;多渠道安排就业岗位200个以上,其中:在农村,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农林业项目,受益人口195781人;积极引导发展劳务经济,落实劳务输出280575人;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社会保障兜底项目,享受低保政策52184人,基本实现搬迁对象能致富;启动配套安置小区周边城市次干道工程前期工作。

3、后续扶持年度计划:计划投资1.56亿元,分别实施老乡家园—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年度农业产业项目,就业、创业、培训等项目。计划脱贫65236人,20162017年累计脱贫147571人。

1)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开工建设老乡家园—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项目选址在柳江区新城区内,占地50亩,计划新建楼房12栋,其中层高为6层的住宅楼9栋,层高为11层的住宅楼3栋,总建筑面积29508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地面积13171平方米,商业面积1741平方米。安置点共享柳江新城区西一路、南四路、兴柳路延长线、体育公园、岜公塘公园等城市公共设施,新城小学、新城中学、沙子小学、进德中心医院等教育卫生设施。安置点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4261552人,其中劳动力总计911人,男性1660周岁545人,女性1660周岁366人。

2)主要扶持措施:

一是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依托柳江新城区开发建设,引导搬迁户进入建筑领域打工或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依托城区周边工业园区,由政府组织专场招聘会,亲朋好友推荐,自己应聘等方式,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依托区政府安排公益性岗位,力争在所有搬迁户中,每户有1人以上有就业岗位。对在城区集中安置点的搬迁户,引导搬迁户到城区商业中心经商贸易,也可将安置点配套建设的商铺等营利性物业优惠让利于搬迁户,增加部分搬迁户的经营性收入。

二是实施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项目。按照精准实施生产发展一批、转移就业扶持一批等“八个一批”部署要求,凡是2017年实施种植、养殖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6年的脱贫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均可以享受扶贫产业开发项目补助,促进搬迁贫困户收入稳定增长。产业开发项目主要有种桑养蚕、甘蔗、莲藕、百香果、杉树、鸡、鸭、牛、猪、羊等共72类,涉农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办开展工作,区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糖办等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项目镇村开展培训或现场指导,确保产业效益。

三是整合资金,重点投入扶贫工程建设。由政府主导,整合扶贫、林业、农业、国土、水产畜牧、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扶贫扶持政策,凡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户均能享受。开展产业扶贫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通过双高基地项目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等涉农项目建设,有效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四是抓好产业扶贫科技指导和培训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对搬迁对象进行技能培训,力争搬迁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培训面达到90%左右。整合城区林业、农业、水产畜牧业、旅游业等培训资源,优先安排搬迁户对象免费参加培训,为搬迁农户对象提供更广的就业机遇。

3)资金预算:老乡家园—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计划投资1.55亿元,产业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农村安全饮水、农村交通路网计划投资3000万元以上。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486万元,融资8226万元,区市配套422万元,商业贷款2106万元,整合涉农资金4000多万元。

(5)实施效果分析:项目建成后,解决了搬迁贫困户有稳固住房的问题,极大改善了贫困户的生活条件,对提高贫困村居住环境质量,改变其贫穷落后的面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搬迁后可增强与外界的交往和联系,使搬迁贫困户能更多更快主动地接受外界传来的经济、科技信息,掌握更多的生产技能和脱贫致富的本领。同时,搬迁户将依托城镇化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并共享安置点已建有的医院、学校、公园等公共设施条件,大大改善了搬迁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

(二)2018年度搬迁计划的后续扶持任务。

1、任务范围:柳江区2018年下达城建投资计划。继续完成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建设通行安置点的城市次干道路工程。

2、任务内容:全面完成安置小区内道路、绿化、供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安置小区周边西一路、南四路、兴柳路延长线等城市次干道工程建设。积极组织搬迁移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政府安排公益岗位100个以上,有计划有组织分批次安排200个以上就业岗位。

3、资金预算:西一路、南四路、兴柳路延长线等城市次干道工程估算投资2.6亿元。

4、资金来源:全部为商业贷款。

(三)20192020年度搬迁计划的后续扶持任务。

2019年以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以稳定发展,完善帮扶政策为主,建立健全教育、卫生计生、社区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齐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丧葬、教育资助、五保、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

三、责任分工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编制《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争取自治区、柳州市对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项目的支持;协调相关专项资金整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发展。

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负责城区配套资金的筹措及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拨付;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区扶贫办:负责组织各乡镇做好搬迁对象资格审查、筛选及核定工作;落实搬迁对象稳定脱贫相关工作;落实扶贫相关项目资金捆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划选址;指导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监理职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社保手续的办理;负责对有劳动力的搬迁对象技术培训工作;落实搬迁户就业创业政策,有计划组织搬迁户专场招聘活动;维护搬迁户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区农业局:负责制定年度搬迁户产业扶持计划,落实产业扶贫措施,牵头核实兑现产业扶持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制定贫困搬迁户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扶贫搬迁对象中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保障手续转续工作,指导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区公安局:负责搬迁户户籍迁移、户籍管理及户籍人口认定工作,并做好集中安置点治安保障工作。

区教育局:建设完善新城区小学、中学等学校建设,妥善安置搬迁对象子女就近入学,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子女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搬迁贫困户子女应助尽助。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移民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系转移手续,及时纳入安置地管理。

各镇政府:负责配合各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按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区绩效办: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对各工作部门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保障措施

1、土地扶持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指标按照规定实行单列,开辟快捷办事通道,优先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户搬迁入住新房后两年内,迁出地旧房必须拆除,并将拆除旧房和复垦旧宅基地,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拨付、兑现旧房拆除每户2万元的奖励资金。对原有承包土地和林地仍然保留,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发展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实现移民增收和生态修复双赢,移民土地流转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政策

2、住房政策。

集中安置的住房,按人均住房面积1325㎡安排,户型面积分为49㎡、58㎡、78㎡三种类型。住房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搬迁移民拥有房屋有限产权,按规定进行权属登记,在取得房屋所有权10年内不得转让。

3、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扩大带动面和提高带动能力;继续以甘蔗、种桑养蚕、优质林果为主导产业,促进贫困贫村产业结构调整,并扶持贫困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和帮助工商企业到贫困村兴办利用当地资源带动贫困户增收的项目。

4、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积极组织搬迁移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更多移民实现转移就业。对于自主创业的贫困户,享受当地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符合申请扶贫产业小额贷款贴息条件的贫困户,可在所属乡镇提出贴息贷款申请。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贫困户倾斜,把移民就业纳入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范围。

5、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

移民搬迁后是否保留农村户籍或转为城镇居民要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实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最低生活保障两年不变,由搬出地、迁入地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移民后顾之忧。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就业后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6、搬迁户子女教育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在迁入地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由教育部门统筹安置就近入学,迁入地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收搬迁子女入学。

7、资金保障

充分利用国家专项扶贫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融资资金,如国家专项基金、地方债券、长期低息贷款等资金,整合国土、水利、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的资金,多渠道、多途径筹集扶持经费,确保后续扶持任务顺利完成。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使用监控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各环节的监控,规范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报送:柳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责小组。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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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江扶领发〔2018〕24号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7-16 16:14   

柳州市柳江区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江扶领发201824

    

  

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已经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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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扶领发〔201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2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结合柳江区实际情况,在对原《柳州市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江移民组发〔20173号)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十三五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目标:根据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搬迁安置与后续扶持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我区的搬迁对象以“既符合区域条件又符合搬迁条件”两个条件为主,将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落实相应的后续产业扶持和促进就业创业计划,多渠道筹措整合资金、资源、项目投入后续产业发展,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开展劳务输出,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等服务,实现搬迁对象稳定脱贫。

五年任务: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农林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落实“八包”工作机制,重在落实就业创业后续工作,到2020年,使搬迁对象4261552人稳定脱贫。根据柳江的实际情况,实施完成唯一1个集中搬迁安置点工程,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美化绿化、水、电、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并在小区周边建设城市次干道路西一路、南四路、兴柳路延长线等道路工程。引导安排就业岗位500个以上,其中自主创业100人,经商贸易100人,公益岗位100人,企业招工200人以上,实现贫困户家庭中每户至少安排1人就业。同时兼顾农村的产业发展,其中:发展特色农林业脱贫244607人,发展劳务经济207573人,发展现代服务业48114人,享受低保政策52184人,。

二、年度分解任务

“十三五”时期,计划投资4.56亿元,其中2017年度投资1.86亿元,2018年度投资2.6亿元,20192020年投资1000万元。分别实施老乡家园-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配套建设通行安置小区城市次干道道路工程,年度农业产业项目、就业创业培训项目等后续扶持项目。计划脱贫4261552人,其中2016年脱贫82335人,2017年脱贫65236人,2018年脱贫207724,2019年脱贫72257人。  

(一)2017年度搬迁计划的后续扶持任务。

1、任务范围:自治区下达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61552人,涉及安置点1个,也是柳江区“十三五”期唯一个1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不设置分散安置点。

2、任务内容:落实后续扶持政策,计划组织实施后续扶持项目一批,使搬迁对象1552人能够搬得出、稳得住。加快完成老乡家园—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建设,达到入住条件;多渠道安排就业岗位200个以上,其中:在农村,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农林业项目,受益人口195781人;积极引导发展劳务经济,落实劳务输出280575人;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社会保障兜底项目,享受低保政策52184人,基本实现搬迁对象能致富;启动配套安置小区周边城市次干道工程前期工作。

3、后续扶持年度计划:计划投资1.56亿元,分别实施老乡家园—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年度农业产业项目,就业、创业、培训等项目。计划脱贫65236人,20162017年累计脱贫147571人。

1)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开工建设老乡家园—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项目选址在柳江区新城区内,占地50亩,计划新建楼房12栋,其中层高为6层的住宅楼9栋,层高为11层的住宅楼3栋,总建筑面积29508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地面积13171平方米,商业面积1741平方米。安置点共享柳江新城区西一路、南四路、兴柳路延长线、体育公园、岜公塘公园等城市公共设施,新城小学、新城中学、沙子小学、进德中心医院等教育卫生设施。安置点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4261552人,其中劳动力总计911人,男性1660周岁545人,女性1660周岁366人。

2)主要扶持措施:

一是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依托柳江新城区开发建设,引导搬迁户进入建筑领域打工或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依托城区周边工业园区,由政府组织专场招聘会,亲朋好友推荐,自己应聘等方式,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依托区政府安排公益性岗位,力争在所有搬迁户中,每户有1人以上有就业岗位。对在城区集中安置点的搬迁户,引导搬迁户到城区商业中心经商贸易,也可将安置点配套建设的商铺等营利性物业优惠让利于搬迁户,增加部分搬迁户的经营性收入。

二是实施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项目。按照精准实施生产发展一批、转移就业扶持一批等“八个一批”部署要求,凡是2017年实施种植、养殖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6年的脱贫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均可以享受扶贫产业开发项目补助,促进搬迁贫困户收入稳定增长。产业开发项目主要有种桑养蚕、甘蔗、莲藕、百香果、杉树、鸡、鸭、牛、猪、羊等共72类,涉农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办开展工作,区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糖办等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项目镇村开展培训或现场指导,确保产业效益。

三是整合资金,重点投入扶贫工程建设。由政府主导,整合扶贫、林业、农业、国土、水产畜牧、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扶贫扶持政策,凡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户均能享受。开展产业扶贫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通过双高基地项目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等涉农项目建设,有效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四是抓好产业扶贫科技指导和培训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对搬迁对象进行技能培训,力争搬迁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培训面达到90%左右。整合城区林业、农业、水产畜牧业、旅游业等培训资源,优先安排搬迁户对象免费参加培训,为搬迁农户对象提供更广的就业机遇。

3)资金预算:老乡家园—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计划投资1.55亿元,产业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农村安全饮水、农村交通路网计划投资3000万元以上。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486万元,融资8226万元,区市配套422万元,商业贷款2106万元,整合涉农资金4000多万元。

(5)实施效果分析:项目建成后,解决了搬迁贫困户有稳固住房的问题,极大改善了贫困户的生活条件,对提高贫困村居住环境质量,改变其贫穷落后的面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搬迁后可增强与外界的交往和联系,使搬迁贫困户能更多更快主动地接受外界传来的经济、科技信息,掌握更多的生产技能和脱贫致富的本领。同时,搬迁户将依托城镇化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并共享安置点已建有的医院、学校、公园等公共设施条件,大大改善了搬迁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

(二)2018年度搬迁计划的后续扶持任务。

1、任务范围:柳江区2018年下达城建投资计划。继续完成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建设通行安置点的城市次干道路工程。

2、任务内容:全面完成安置小区内道路、绿化、供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安置小区周边西一路、南四路、兴柳路延长线等城市次干道工程建设。积极组织搬迁移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政府安排公益岗位100个以上,有计划有组织分批次安排200个以上就业岗位。

3、资金预算:西一路、南四路、兴柳路延长线等城市次干道工程估算投资2.6亿元。

4、资金来源:全部为商业贷款。

(三)20192020年度搬迁计划的后续扶持任务。

2019年以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以稳定发展,完善帮扶政策为主,建立健全教育、卫生计生、社区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齐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丧葬、教育资助、五保、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

三、责任分工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编制《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争取自治区、柳州市对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项目的支持;协调相关专项资金整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发展。

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负责城区配套资金的筹措及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拨付;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区扶贫办:负责组织各乡镇做好搬迁对象资格审查、筛选及核定工作;落实搬迁对象稳定脱贫相关工作;落实扶贫相关项目资金捆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划选址;指导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监理职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社保手续的办理;负责对有劳动力的搬迁对象技术培训工作;落实搬迁户就业创业政策,有计划组织搬迁户专场招聘活动;维护搬迁户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区农业局:负责制定年度搬迁户产业扶持计划,落实产业扶贫措施,牵头核实兑现产业扶持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制定贫困搬迁户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扶贫搬迁对象中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保障手续转续工作,指导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区公安局:负责搬迁户户籍迁移、户籍管理及户籍人口认定工作,并做好集中安置点治安保障工作。

区教育局:建设完善新城区小学、中学等学校建设,妥善安置搬迁对象子女就近入学,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子女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搬迁贫困户子女应助尽助。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移民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系转移手续,及时纳入安置地管理。

各镇政府:负责配合各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按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区绩效办: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对各工作部门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保障措施

1、土地扶持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指标按照规定实行单列,开辟快捷办事通道,优先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户搬迁入住新房后两年内,迁出地旧房必须拆除,并将拆除旧房和复垦旧宅基地,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拨付、兑现旧房拆除每户2万元的奖励资金。对原有承包土地和林地仍然保留,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发展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实现移民增收和生态修复双赢,移民土地流转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政策

2、住房政策。

集中安置的住房,按人均住房面积1325㎡安排,户型面积分为49㎡、58㎡、78㎡三种类型。住房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搬迁移民拥有房屋有限产权,按规定进行权属登记,在取得房屋所有权10年内不得转让。

3、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扩大带动面和提高带动能力;继续以甘蔗、种桑养蚕、优质林果为主导产业,促进贫困贫村产业结构调整,并扶持贫困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和帮助工商企业到贫困村兴办利用当地资源带动贫困户增收的项目。

4、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积极组织搬迁移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更多移民实现转移就业。对于自主创业的贫困户,享受当地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符合申请扶贫产业小额贷款贴息条件的贫困户,可在所属乡镇提出贴息贷款申请。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贫困户倾斜,把移民就业纳入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范围。

5、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

移民搬迁后是否保留农村户籍或转为城镇居民要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实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最低生活保障两年不变,由搬出地、迁入地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移民后顾之忧。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就业后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6、搬迁户子女教育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在迁入地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由教育部门统筹安置就近入学,迁入地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收搬迁子女入学。

7、资金保障

充分利用国家专项扶贫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融资资金,如国家专项基金、地方债券、长期低息贷款等资金,整合国土、水利、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的资金,多渠道、多途径筹集扶持经费,确保后续扶持任务顺利完成。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使用监控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各环节的监控,规范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报送:柳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责小组。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