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规划〔2020〕92号
关于调整柳州市柳江区“粮安工程”
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柳州市柳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报来《关于调整柳州市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完善粮食储备设施,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同意调整柳州市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整后项目名称不变)。该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17-450221-59-01-029058。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不变:柳江区拉堡镇木罗村榨油屯西侧坡岭(柳江国家一般气象站迁建项目东侧)。
三、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属新建具有应急分拨、配送功能的粮食设施工程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0000.09平方米(折合45亩);总建筑面积11713.49平方米,其中粮食仓储(含军供中心)建筑面积9615.39平方米、配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096.44平方米;仓容25810吨。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
一期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927.67平方米(折合37.4亩),建筑面积9986.63平方米(其中仓库建筑面积7698.43平方米、配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175.46平方米),仓容2344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散粮平房仓5栋(建筑面积7698.43平方米)、检验化验业务楼1栋(层高5层,建筑面积1582.43平方米)、器材库1间(层高1层,建筑面积369.41平方米)、充氮机房(层高1层,建筑面积91.07平方米)、药品库1间(层高1层,建筑面积29.58平方米)、门卫室1间(建筑面积25.61平方米)以及配电房、检修用房、地磅、泵房一体化消防水池、供配电、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化、照明、给排水、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
二期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072.42平方米(折合7.6亩),建筑面积1916.96平方米,仓容237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散粮平房仓1栋(建筑面积783.59平方米)、军供中心1栋(层高4层,建筑面积1133.37平方米)以及供配电、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化、照明、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四、调整后主要技术标准:本项目大门、门卫室、药品库采用砖混结构,其他房屋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抗震设防标准按6度设防。
五、调整后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380.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44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8.66万元,基本预备费302.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其中:
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612.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0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9.26万元,基本预备费266.52万元。
二期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67.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2.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4万元,基本预备费36.33万元。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柳州市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规划〔2019〕91号)随文作废。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9日
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审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拉堡镇政府。 |
|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9日印发 |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州市柳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项目名称:柳州市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建设项目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一期 |
30.28 |
业主自定 | |||||||
|
二期 |
3.19 |
业主自定 | ||||||||
|
设计 |
一期 |
√ |
√ |
√ |
141.78 |
|||||
|
二期 |
23.23 |
业主自定 | ||||||||
|
建安工程 |
一期 |
√ |
√ |
√ |
4788.23 |
|||||
|
二期 |
√ |
√ |
√ |
637.5 |
||||||
|
监理 |
一期 |
93.02 |
业主自定 | |||||||
|
二期 |
16.18 |
业主自定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8月29日 |
||||||||||
江发改规划〔2020〕92号
关于调整柳州市柳江区“粮安工程”
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柳州市柳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报来《关于调整柳州市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完善粮食储备设施,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同意调整柳州市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整后项目名称不变)。该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17-450221-59-01-029058。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不变:柳江区拉堡镇木罗村榨油屯西侧坡岭(柳江国家一般气象站迁建项目东侧)。
三、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属新建具有应急分拨、配送功能的粮食设施工程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0000.09平方米(折合45亩);总建筑面积11713.49平方米,其中粮食仓储(含军供中心)建筑面积9615.39平方米、配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096.44平方米;仓容25810吨。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
一期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927.67平方米(折合37.4亩),建筑面积9986.63平方米(其中仓库建筑面积7698.43平方米、配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175.46平方米),仓容2344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散粮平房仓5栋(建筑面积7698.43平方米)、检验化验业务楼1栋(层高5层,建筑面积1582.43平方米)、器材库1间(层高1层,建筑面积369.41平方米)、充氮机房(层高1层,建筑面积91.07平方米)、药品库1间(层高1层,建筑面积29.58平方米)、门卫室1间(建筑面积25.61平方米)以及配电房、检修用房、地磅、泵房一体化消防水池、供配电、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化、照明、给排水、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
二期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072.42平方米(折合7.6亩),建筑面积1916.96平方米,仓容237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散粮平房仓1栋(建筑面积783.59平方米)、军供中心1栋(层高4层,建筑面积1133.37平方米)以及供配电、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化、照明、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四、调整后主要技术标准:本项目大门、门卫室、药品库采用砖混结构,其他房屋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抗震设防标准按6度设防。
五、调整后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380.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44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8.66万元,基本预备费302.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其中:
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612.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0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9.26万元,基本预备费266.52万元。
二期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67.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2.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4万元,基本预备费36.33万元。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柳州市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规划〔2019〕91号)随文作废。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9日
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审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拉堡镇政府。 |
|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9日印发 |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州市柳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项目名称:柳州市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建设项目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一期 |
30.28 |
业主自定 | |||||||
|
二期 |
3.19 |
业主自定 | ||||||||
|
设计 |
一期 |
√ |
√ |
√ |
141.78 |
|||||
|
二期 |
23.23 |
业主自定 | ||||||||
|
建安工程 |
一期 |
√ |
√ |
√ |
4788.23 |
|||||
|
二期 |
√ |
√ |
√ |
637.5 |
||||||
|
监理 |
一期 |
93.02 |
业主自定 | |||||||
|
二期 |
16.18 |
业主自定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8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