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规划〔2018〕39号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
柳江县流山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柳州市柳江区流山镇村镇规划建设和交通站: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柳江县流山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棚户区的人居环境,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同意对柳江县流山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进行调整修订。
二、调整后项目名称为:柳州市柳江区流山镇经济适用房(集资房)项目;该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17-450221-47-01-020981。
三、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不变,即位于柳州市柳江区流山镇政府大院内。
四、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5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共48套住房,总建筑面积5280平方米;拆除职工原有危旧住房(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停车位、道路、绿化等设施。
五、调整后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967.5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
接文后,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柳江县流山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江发改规划〔2016〕137号)文件随文作废。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房改办,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流山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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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18年3月7日印发 |
江发改规划〔2018〕39号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
柳江县流山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柳州市柳江区流山镇村镇规划建设和交通站: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柳江县流山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棚户区的人居环境,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同意对柳江县流山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进行调整修订。
二、调整后项目名称为:柳州市柳江区流山镇经济适用房(集资房)项目;该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17-450221-47-01-020981。
三、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不变,即位于柳州市柳江区流山镇政府大院内。
四、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5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共48套住房,总建筑面积5280平方米;拆除职工原有危旧住房(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停车位、道路、绿化等设施。
五、调整后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967.5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
接文后,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柳江县流山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江发改规划〔2016〕137号)文件随文作废。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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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房改办,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流山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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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18年3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