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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规划〔2021〕65号) 关于调整柳江区百朋荷苑游客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1-07-30 17:30   



江发改规划〔202165



关于调整柳江区百朋荷苑

游客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柳州市鑫旺农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柳江区百朋荷苑游客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农投报〔202116号)收悉。依据《柳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区一届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20211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完成旅游基础设施,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同意调整柳江区百朋荷苑游客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项目名称不变);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19-450221-47-01-003797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不变柳江区百朋镇怀洪村下伦屯

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为新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0834.12平方米(折合61.2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431.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5626.65平方米,含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建筑层数为4层)珍品荷花温室展厅1座(建筑面积1856.60平方米)、山上酒店(总建筑面积947.98平方米)、玻璃观景平台一个(建筑面积336平方米)、上山步道长540米(其中新建栈道长416米,改造栈道长124米)以及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供配电、给排水、通信、照明光亮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具备游客接待、售票、旅游产品展示、餐饮、住宿、观光等功能。

四、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项目主体均采用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防水等级Ⅱ级,建筑工程按地震烈度6度设防;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8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3个。

调整后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1701.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09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01.10万元(含土地费用1531.25万元),基本预备费724.9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83.8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补助、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以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自筹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柳江区百朋荷苑游客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规划〔201937号)随文作废。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730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百朋镇政府。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730日印发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州市鑫旺农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柳江区百朋荷苑游客中心项目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估算金额

(万元)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40.46

业主自定

设计




266.93


建安工程




8092.12


监理




146.19


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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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设计变更
(江发改规划〔2021〕65号) 关于调整柳江区百朋荷苑游客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1-07-30 17:30   



江发改规划〔202165



关于调整柳江区百朋荷苑

游客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柳州市鑫旺农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柳江区百朋荷苑游客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农投报〔202116号)收悉。依据《柳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区一届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20211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完成旅游基础设施,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同意调整柳江区百朋荷苑游客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项目名称不变);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19-450221-47-01-003797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不变柳江区百朋镇怀洪村下伦屯

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为新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0834.12平方米(折合61.2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431.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5626.65平方米,含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建筑层数为4层)珍品荷花温室展厅1座(建筑面积1856.60平方米)、山上酒店(总建筑面积947.98平方米)、玻璃观景平台一个(建筑面积336平方米)、上山步道长540米(其中新建栈道长416米,改造栈道长124米)以及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供配电、给排水、通信、照明光亮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具备游客接待、售票、旅游产品展示、餐饮、住宿、观光等功能。

四、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项目主体均采用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防水等级Ⅱ级,建筑工程按地震烈度6度设防;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8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3个。

调整后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1701.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09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01.10万元(含土地费用1531.25万元),基本预备费724.9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83.8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补助、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以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自筹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柳江区百朋荷苑游客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规划〔201937号)随文作废。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730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百朋镇政府。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730日印发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州市鑫旺农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柳江区百朋荷苑游客中心项目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估算金额

(万元)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40.46

业主自定

设计




266.93


建安工程




8092.12


监理




146.19


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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