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军,副主任刘明信、覃文运、梁山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姚芳及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柳州市柳江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听取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柳江代表团)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代表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陈建军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记者:覃鹏
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5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人事任免事项(一)
根据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黄家星的提请:
任命梁良同志为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沙珍同志为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廖晓青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韦艳妮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人事任免事项(二)
根据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院长唐军的提请:
免去何宇青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韦文转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兰炳秋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咸治涛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代培阳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代培阳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韦柳红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韦柳红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全俊芳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全俊芳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补选2名柳江区第二届人大代表。
一、部分选区代表名额调整:从拉堡镇财政金融税务系统选区调整1个代表名额到拉堡镇镇直单位选区。
二、补选选区及补选名额:在里高镇镇直单位选区和拉堡镇镇直单位选区各补选柳江区代表1名,共补选2名。实行等额选举。
三、补选办法:补选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实行等额选举。
四、组织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补选工作的领导,办理补选工作的具体事务。区人大常委会委托里高镇和拉堡镇人大主席团具体组织实施并于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补选工作。
五、结果确认:补选结果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确认。
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军,副主任刘明信、覃文运、梁山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姚芳及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柳州市柳江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听取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柳江代表团)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代表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陈建军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记者:覃鹏
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5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人事任免事项(一)
根据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黄家星的提请:
任命梁良同志为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沙珍同志为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廖晓青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韦艳妮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人事任免事项(二)
根据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院长唐军的提请:
免去何宇青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韦文转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兰炳秋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咸治涛同志的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代培阳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代培阳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韦柳红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韦柳红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全俊芳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全俊芳同志辞去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补选2名柳江区第二届人大代表。
一、部分选区代表名额调整:从拉堡镇财政金融税务系统选区调整1个代表名额到拉堡镇镇直单位选区。
二、补选选区及补选名额:在里高镇镇直单位选区和拉堡镇镇直单位选区各补选柳江区代表1名,共补选2名。实行等额选举。
三、补选办法:补选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实行等额选举。
四、组织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补选工作的领导,办理补选工作的具体事务。区人大常委会委托里高镇和拉堡镇人大主席团具体组织实施并于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补选工作。
五、结果确认:补选结果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