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单位
柳江区里高润琪石材厂
二、事故时间
2018年7月9日14时30分
三、事故地点
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
四、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
五、人员伤亡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伤害 程度 |
工种 |
安全教 育情况 |
直接 经济 损失 |
备注 |
|
韦某欢 |
男 |
55 |
死亡 |
机械操作 |
无 |
70万 |
|
六、事故单位概况
2000年9月,柳江县里高镇村民覃某琪在里高镇322国道旁果门屯路口搭建起钢构棚、购买石材切割设备,建成柳江县里高镇柳琪石材厂,并取得营业执照,总投资为100万元,占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经营范围主要以加工石料为主。2005年1月,该石材厂变更为柳江县里高镇润琪石材厂。
七、事故发生经过、现场勘查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8年7月9日14时30许,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的大型切割机的大飞轮因螺帽松动,工人韦某欢、覃某方、黄某益于是停机停电,对大飞轮的螺帽进行紧固。当韦某欢坐在大飞轮的横梁上紧固螺帽时,大飞轮失衡,发生转动,韦某欢被大飞轮卷入大飞轮的支架间,头部受挤压,导致头骨破裂。工友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5时许,韦某欢经120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7月9日14时50分,区安监局接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市安监局,区政府副区长韦斌忠带领安监局、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监察委、城市管理执法局、国土局、科工贸局、人社局、总工会、里高镇等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二)现场勘查情况
经现场勘查,事故发生现场在柳江区里高镇322国道旁。石材厂内堆放大量原石和加工好的石材,摆放有大小切割设备5套。发生事故的切割机在石材加工厂的南端,经测量,切割机大飞轮直径约3.4米,切割机大飞轮旁的支架用混凝土浇筑而成,高约1.5米。
(三)尸检情况
2018年7月9日,柳江区里高镇卫生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韦某欢的死亡原因系颅脑出血导致死亡。
八、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韦某欢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足,冒险作业,坐在大飞轮横梁固定螺帽,未对大飞轮进行固定,大飞轮失衡发生转动,其被大飞轮卷入挤压头部致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教育和培训,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
2.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的负责人覃某琪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九、事故性质认定
“7·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十、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教育和培训,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二)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的负责人覃某琪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对该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依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三)韦某欢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足,冒险作业,坐在大飞轮横梁固定螺帽,未对大飞轮进行固定,大飞轮失衡发生转动,其被大飞轮卷入挤压死亡,是该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因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十一、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一)里高镇政府要在全镇范围通报“7·9”事故,吸取事故教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宣传力度,重点开展辖区内石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上报,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科工贸局、国土局、工商质监局和城市管理执法局要进一步加大对里高镇安全生产的巡查力度,重点做好打非治违工作。
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7·9”机械
伤害事故联合调查组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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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单位
柳江区里高润琪石材厂
二、事故时间
2018年7月9日14时30分
三、事故地点
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
四、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
五、人员伤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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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伤害 程度 |
工种 |
安全教 育情况 |
直接 经济 损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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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某欢 |
男 |
55 |
死亡 |
机械操作 |
无 |
7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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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故单位概况
2000年9月,柳江县里高镇村民覃某琪在里高镇322国道旁果门屯路口搭建起钢构棚、购买石材切割设备,建成柳江县里高镇柳琪石材厂,并取得营业执照,总投资为100万元,占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经营范围主要以加工石料为主。2005年1月,该石材厂变更为柳江县里高镇润琪石材厂。
七、事故发生经过、现场勘查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8年7月9日14时30许,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的大型切割机的大飞轮因螺帽松动,工人韦某欢、覃某方、黄某益于是停机停电,对大飞轮的螺帽进行紧固。当韦某欢坐在大飞轮的横梁上紧固螺帽时,大飞轮失衡,发生转动,韦某欢被大飞轮卷入大飞轮的支架间,头部受挤压,导致头骨破裂。工友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5时许,韦某欢经120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7月9日14时50分,区安监局接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市安监局,区政府副区长韦斌忠带领安监局、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监察委、城市管理执法局、国土局、科工贸局、人社局、总工会、里高镇等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二)现场勘查情况
经现场勘查,事故发生现场在柳江区里高镇322国道旁。石材厂内堆放大量原石和加工好的石材,摆放有大小切割设备5套。发生事故的切割机在石材加工厂的南端,经测量,切割机大飞轮直径约3.4米,切割机大飞轮旁的支架用混凝土浇筑而成,高约1.5米。
(三)尸检情况
2018年7月9日,柳江区里高镇卫生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韦某欢的死亡原因系颅脑出血导致死亡。
八、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韦某欢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足,冒险作业,坐在大飞轮横梁固定螺帽,未对大飞轮进行固定,大飞轮失衡发生转动,其被大飞轮卷入挤压头部致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教育和培训,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
2.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的负责人覃某琪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九、事故性质认定
“7·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十、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教育和培训,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二)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的负责人覃某琪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对该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依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三)韦某欢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足,冒险作业,坐在大飞轮横梁固定螺帽,未对大飞轮进行固定,大飞轮失衡发生转动,其被大飞轮卷入挤压死亡,是该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因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十一、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一)里高镇政府要在全镇范围通报“7·9”事故,吸取事故教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宣传力度,重点开展辖区内石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上报,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科工贸局、国土局、工商质监局和城市管理执法局要进一步加大对里高镇安全生产的巡查力度,重点做好打非治违工作。
柳江区里高镇润琪石材厂“7·9”机械
伤害事故联合调查组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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