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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民字〔2019〕11号 2019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柳江区民政局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3-04 15:55   
 

  江民字〔201911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9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领导班子同意,现将《柳州市柳江民政局2019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1931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931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19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救灾工作管理体制,明确我局救灾责任分工,规范和完善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民政部门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灾抗灾工作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二)响应条件。根据《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凡达到应急响应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启动条件的,相应启动本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灾情未达到《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条件的,由局分管领导组织救灾股工作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三)基本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自然灾害未达到《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条件的,以灾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本乡镇的救灾应急工作为主,民政局按照民政部门的救灾职能,进行应急支援;自然灾害达到《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条件的,在区减灾委员会的领导下,民政局按照民政部门的救灾职能,与灾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案的启动。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民政局按照预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二、应急机构及主要职责 

  民政局成立减灾委员会,其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莫春云 党组书记、局长 

  主任韦情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宝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韦艳丽 局低保办主任、救助股股长 

  黄菲菲 局办公室主任 

  潘有军优抚安置股股长 

   景 局财务股股长 

  蒙津菁 局区划地名与基层政权股股长 

  韦淑苗 局综合管理股股长 

  周宇俊婚姻登记股股长 

  覃俊清 局核对中心主任 

  蓝引放社会福利院院长、养老办主任 

  邓宗生敬老院院长 

  蓝业涛 区殡葬管理所所长 

  防灾减灾抗灾工作由局减灾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下设计灾报灾组、应急救援组、救灾款物接收分配组、宣传协调组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各工作组按各自的工作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 计灾报灾组 

  组 长:韦宝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韦艳丽 局低保办主任、救助股股长 

  成 员:覃龙安、韦玉春、朱小青、蓝业丹、梁雅婷、韦维 

  主要职责:收集统计灾情,内容包括:人员伤亡数量、住房倒塌、破坏情况、安置困难灾民人数、受灾农作物面积等;全面掌握灾情后,及时按报灾制度形成灾情报告材料,经局减灾委员会批准后,采取快报、核报和综合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上报委、政府、市民政局、自治区民政厅。 

  (二)应急救援组 

  组 长:韦情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黄柳义 股长 

  韦志刚 综合股副股长 

  成 员:韦常春蓝业涛周宇俊、廖志刚、蓝引放、韦烘、韦树成、周友斌、韦雨佳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迅速派员深入灾区协助当地政府组织接收受灾居民转移安置。服从区减灾委员会工作安排,组织应急队伍参加救灾工作。协助受灾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灾民安置工作,动员邻里帮助解决受灾居民吃住问题。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运送到位。一是组织力量调运救灾帐篷或搭简易棚需要的材料,解决灾民临时住宿的问题;二是组织调运食品、饮用水、衣物和药品等救助灾民,做好灾民生活安置工作,保证灾民受灾时有饭吃、有衣服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三)救灾款物接收分配组 

  组 长:韦宝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梁 财务股股长 

  成 员:韦淑苗、覃爱梅、刘丽凤、周苗苗、熊娟、熊霜、郭燕燕、邓宗生 

  主要职责是:根据救灾所需分配救灾物资,负责救灾物资的购买、调运、管理、分配工作;负责组织发动社会捐赠救灾款物,并负责接收、管理救灾捐赠款物。具体工作如下:迅速与上级及受灾乡镇取得联系,及时、准确地做好救灾口粮、食品、帐篷、衣物、饮用水等救灾物资的划拨调配、发放和登记工作;做好各类救灾救济物资接收的登记、管理、发放工作;以解决灾民基本生活急需和灾区生活无着的灾民为重点,掌握救济物资的发放量和发放对象;协助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妥善接收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四)宣传协调组 

  组 长:韦情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黄菲菲 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潘有军、蒙津菁、蓝引放、朱惠园、姚柳碧、韦秀鲜、韦玮江曾柳妮 

  主要职责:协助计灾报灾组及时向委、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情;向社会各界通报我有关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协调局减灾委员会下设各小组工作;加强与直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大力宣传我救灾工作的先进典型;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书,组织救灾捐赠工作。负责上级物资转运工作组的联络和服务工作;⑧负责救灾物资车辆条幅的制作分发;安排外各类救灾工作组食宿以及涉及救灾工作的接待事宜办理各小组工作正常运转的其他后勤保障事务;负责调度车辆。 

  三、救灾应急的步骤与要求 

  (一)灾害发生前夕。当气象台预报我将有某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局减灾委员会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密切注意灾情发展动向。在做好本级预防和救援准备的同时,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做好预防和救援准备。要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员要做好灾情记录,并及时报告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长。 

  (二)灾害发生后。当自然灾害发生后,计灾报灾组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和上报灾情。原则上灾情初报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上报市民政局和委、政府,灾情稳定前,每日930分前进行一次续报,将截止前一天24时灾害的发展情况上报市民政局和委、政府,直至灾害结束。灾情稳定后,及时组织各乡镇,并通过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灾害管理部门进行灾情会商,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上报灾情核报,并及时写出救灾工作总结。局长和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迅速到各灾区现场指导开展救灾工作,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灾区的需求。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协助安排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和重建家园工作。 

  (三)救灾援助。当灾区需要区级组织救灾物资援助时,由局减灾委员会成员会议,通报灾情,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救援具体工作。应急救援组要立即与相关的物资和运输联系点联系,落实所需救灾物资、运送救灾物资工具和发运时间,并按时送到指定的灾区,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运送到位。计灾报灾组要及时汇总救灾工作情况,向局长报告,并按程序向市民政局、委、政府报告。宣传协调小组要立即与有关新闻单位联系,组织对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救灾捐赠。当需要发动社会捐赠支援灾区时,由局减灾委员会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小组组长会议,通报灾情,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拟定开展救灾捐赠的范围,部署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的具体任务。宣传协调组要立即代政府起草开展救灾捐赠工作通知报送政府审批印发,或经政府同意后以民政局名义发出。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时,宣传协调组要及时收集整理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情况,向市民政局、委、政府报告;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写出捐赠工作总结同时,宣传协调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组织宣传报道开展救灾捐赠情况其它小组要共同协助做好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接收地点,准备好接收捐款捐物的收据、感谢信等,并与银行等有关单位联系,请求给予帮助,做好运送捐赠款物的事宜。 

  四、做好灾后核查、统计工作上报和重建家园和生活安排工作 

  灾情稳定后,局要成立工作组认真做好灾后核查灾情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救灾资金,并做好灾后重建家园和生活安排工作。灾情过后,局立即组织力量深入灾区进行核灾,准确掌握灾情,做好灾民损失情况统计,以及灾民需要救助情况统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和灾民的住房重建工作。 

  各级救灾款到位后,按救灾款管理使用原则,制定救灾款分配标准,分配发放救灾款,组织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并做好救灾款使用的监督工作,严格发放程序,保证救灾款的合理使用。 

  此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人员以救灾股工作人员为主,根据工作需要抽局其他股室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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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事故救援
江民字〔2019〕11号 2019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柳江区民政局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3-04 15:55   
 

  江民字〔201911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9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领导班子同意,现将《柳州市柳江民政局2019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1931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931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19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救灾工作管理体制,明确我局救灾责任分工,规范和完善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民政部门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灾抗灾工作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二)响应条件。根据《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凡达到应急响应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启动条件的,相应启动本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灾情未达到《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条件的,由局分管领导组织救灾股工作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三)基本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自然灾害未达到《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条件的,以灾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本乡镇的救灾应急工作为主,民政局按照民政部门的救灾职能,进行应急支援;自然灾害达到《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条件的,在区减灾委员会的领导下,民政局按照民政部门的救灾职能,与灾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案的启动。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民政局按照预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二、应急机构及主要职责 

  民政局成立减灾委员会,其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莫春云 党组书记、局长 

  主任韦情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宝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韦艳丽 局低保办主任、救助股股长 

  黄菲菲 局办公室主任 

  潘有军优抚安置股股长 

   景 局财务股股长 

  蒙津菁 局区划地名与基层政权股股长 

  韦淑苗 局综合管理股股长 

  周宇俊婚姻登记股股长 

  覃俊清 局核对中心主任 

  蓝引放社会福利院院长、养老办主任 

  邓宗生敬老院院长 

  蓝业涛 区殡葬管理所所长 

  防灾减灾抗灾工作由局减灾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下设计灾报灾组、应急救援组、救灾款物接收分配组、宣传协调组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各工作组按各自的工作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 计灾报灾组 

  组 长:韦宝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韦艳丽 局低保办主任、救助股股长 

  成 员:覃龙安、韦玉春、朱小青、蓝业丹、梁雅婷、韦维 

  主要职责:收集统计灾情,内容包括:人员伤亡数量、住房倒塌、破坏情况、安置困难灾民人数、受灾农作物面积等;全面掌握灾情后,及时按报灾制度形成灾情报告材料,经局减灾委员会批准后,采取快报、核报和综合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上报委、政府、市民政局、自治区民政厅。 

  (二)应急救援组 

  组 长:韦情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黄柳义 股长 

  韦志刚 综合股副股长 

  成 员:韦常春蓝业涛周宇俊、廖志刚、蓝引放、韦烘、韦树成、周友斌、韦雨佳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迅速派员深入灾区协助当地政府组织接收受灾居民转移安置。服从区减灾委员会工作安排,组织应急队伍参加救灾工作。协助受灾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灾民安置工作,动员邻里帮助解决受灾居民吃住问题。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运送到位。一是组织力量调运救灾帐篷或搭简易棚需要的材料,解决灾民临时住宿的问题;二是组织调运食品、饮用水、衣物和药品等救助灾民,做好灾民生活安置工作,保证灾民受灾时有饭吃、有衣服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三)救灾款物接收分配组 

  组 长:韦宝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梁 财务股股长 

  成 员:韦淑苗、覃爱梅、刘丽凤、周苗苗、熊娟、熊霜、郭燕燕、邓宗生 

  主要职责是:根据救灾所需分配救灾物资,负责救灾物资的购买、调运、管理、分配工作;负责组织发动社会捐赠救灾款物,并负责接收、管理救灾捐赠款物。具体工作如下:迅速与上级及受灾乡镇取得联系,及时、准确地做好救灾口粮、食品、帐篷、衣物、饮用水等救灾物资的划拨调配、发放和登记工作;做好各类救灾救济物资接收的登记、管理、发放工作;以解决灾民基本生活急需和灾区生活无着的灾民为重点,掌握救济物资的发放量和发放对象;协助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妥善接收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四)宣传协调组 

  组 长:韦情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黄菲菲 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潘有军、蒙津菁、蓝引放、朱惠园、姚柳碧、韦秀鲜、韦玮江曾柳妮 

  主要职责:协助计灾报灾组及时向委、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情;向社会各界通报我有关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协调局减灾委员会下设各小组工作;加强与直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大力宣传我救灾工作的先进典型;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书,组织救灾捐赠工作。负责上级物资转运工作组的联络和服务工作;⑧负责救灾物资车辆条幅的制作分发;安排外各类救灾工作组食宿以及涉及救灾工作的接待事宜办理各小组工作正常运转的其他后勤保障事务;负责调度车辆。 

  三、救灾应急的步骤与要求 

  (一)灾害发生前夕。当气象台预报我将有某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局减灾委员会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密切注意灾情发展动向。在做好本级预防和救援准备的同时,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做好预防和救援准备。要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员要做好灾情记录,并及时报告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长。 

  (二)灾害发生后。当自然灾害发生后,计灾报灾组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和上报灾情。原则上灾情初报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上报市民政局和委、政府,灾情稳定前,每日930分前进行一次续报,将截止前一天24时灾害的发展情况上报市民政局和委、政府,直至灾害结束。灾情稳定后,及时组织各乡镇,并通过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灾害管理部门进行灾情会商,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上报灾情核报,并及时写出救灾工作总结。局长和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迅速到各灾区现场指导开展救灾工作,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灾区的需求。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协助安排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和重建家园工作。 

  (三)救灾援助。当灾区需要区级组织救灾物资援助时,由局减灾委员会成员会议,通报灾情,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救援具体工作。应急救援组要立即与相关的物资和运输联系点联系,落实所需救灾物资、运送救灾物资工具和发运时间,并按时送到指定的灾区,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运送到位。计灾报灾组要及时汇总救灾工作情况,向局长报告,并按程序向市民政局、委、政府报告。宣传协调小组要立即与有关新闻单位联系,组织对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救灾捐赠。当需要发动社会捐赠支援灾区时,由局减灾委员会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小组组长会议,通报灾情,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拟定开展救灾捐赠的范围,部署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的具体任务。宣传协调组要立即代政府起草开展救灾捐赠工作通知报送政府审批印发,或经政府同意后以民政局名义发出。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时,宣传协调组要及时收集整理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情况,向市民政局、委、政府报告;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写出捐赠工作总结同时,宣传协调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组织宣传报道开展救灾捐赠情况其它小组要共同协助做好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接收地点,准备好接收捐款捐物的收据、感谢信等,并与银行等有关单位联系,请求给予帮助,做好运送捐赠款物的事宜。 

  四、做好灾后核查、统计工作上报和重建家园和生活安排工作 

  灾情稳定后,局要成立工作组认真做好灾后核查灾情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救灾资金,并做好灾后重建家园和生活安排工作。灾情过后,局立即组织力量深入灾区进行核灾,准确掌握灾情,做好灾民损失情况统计,以及灾民需要救助情况统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和灾民的住房重建工作。 

  各级救灾款到位后,按救灾款管理使用原则,制定救灾款分配标准,分配发放救灾款,组织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并做好救灾款使用的监督工作,严格发放程序,保证救灾款的合理使用。 

  此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人员以救灾股工作人员为主,根据工作需要抽局其他股室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