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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应急发〔2025〕8号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因旱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 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5-05-27 10:25   


江应急发〔2025〕8号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因旱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5年受灾群众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区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因旱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第二批)分配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旱灾临时生活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1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抗旱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资环〔2025〕22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区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对象和程序

(一)救助对象

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2025年因旱灾造成群众饮水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众(对已领取本年度因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受灾人员,不再享受二次补贴)。

(二)发放程序及时间

各镇按照规定分配资金,根据辖区内受灾情况确定金额,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预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平均分配或用于非旱灾对象救助。严格按照以下工作程序进行: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初步审核→镇人民政府审核→区应急管理局审批→将审批结果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上进行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区应急管理局将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二、救助金额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金额

为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上级下达我区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和本级安排预算资金共计36860元,专项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旱灾临时生活期间口粮、饮水等困难,确保我区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救助标准

据统计,截止到2025年5月,我区2个镇209户675人不同程度受灾。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上级下达救灾资金总额,综合考虑受灾人员饮水困难持续时间、需救助总人数,优先保障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员,制定我区受灾人员旱灾临时生活救助标准:饮水困难救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救助天数、补助资金由各镇根据旱灾造成饮水困难程度在时间5-30天,补助金额在30-180元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对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镇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程序、进度、资金管理使用的督促检查,了解救助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救助工作中碰到的实际情况,做到救助对象和标准明确、审核和审批及时、救助资金发放安全,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情况,积极接受舆论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责任制。对在推进落实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中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全区通报;对在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中积极认真负责,并按时完成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建立台账(系统同步)。各镇以户为单位建立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台账,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台账主要内容应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类型、家庭人口、银行信息、联系方式、需救助情况、救助时间,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同时,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救助申报。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成功后30天内,对救助工作的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情况、公示的结果图片、审批表、发放救助等相关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提交至区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联系电话:0772-7212053

 

附件:柳江区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柳江区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行政区域

项目名称

救助人口(人)

项目金额(元)

全区合计

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675

36450

成团镇

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584

31536

百朋镇

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91

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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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助需求和款物
江应急发〔2025〕8号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因旱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 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5-05-27 10:25   


江应急发〔2025〕8号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因旱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5年受灾群众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区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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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因旱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第二批)分配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旱灾临时生活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1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抗旱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资环〔2025〕22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区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对象和程序

(一)救助对象

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2025年因旱灾造成群众饮水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众(对已领取本年度因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受灾人员,不再享受二次补贴)。

(二)发放程序及时间

各镇按照规定分配资金,根据辖区内受灾情况确定金额,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预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平均分配或用于非旱灾对象救助。严格按照以下工作程序进行: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初步审核→镇人民政府审核→区应急管理局审批→将审批结果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上进行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区应急管理局将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二、救助金额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金额

为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上级下达我区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和本级安排预算资金共计36860元,专项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旱灾临时生活期间口粮、饮水等困难,确保我区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救助标准

据统计,截止到2025年5月,我区2个镇209户675人不同程度受灾。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上级下达救灾资金总额,综合考虑受灾人员饮水困难持续时间、需救助总人数,优先保障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员,制定我区受灾人员旱灾临时生活救助标准:饮水困难救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救助天数、补助资金由各镇根据旱灾造成饮水困难程度在时间5-30天,补助金额在30-180元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对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镇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程序、进度、资金管理使用的督促检查,了解救助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救助工作中碰到的实际情况,做到救助对象和标准明确、审核和审批及时、救助资金发放安全,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情况,积极接受舆论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责任制。对在推进落实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中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全区通报;对在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中积极认真负责,并按时完成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建立台账(系统同步)。各镇以户为单位建立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台账,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台账主要内容应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类型、家庭人口、银行信息、联系方式、需救助情况、救助时间,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同时,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救助申报。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成功后30天内,对救助工作的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情况、公示的结果图片、审批表、发放救助等相关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提交至区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联系电话:0772-7212053

 

附件:柳江区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柳江区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行政区域

项目名称

救助人口(人)

项目金额(元)

全区合计

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675

36450

成团镇

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584

31536

百朋镇

2025年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91

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