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投资促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水库移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林业局、区糖业发展中心、区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
联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驻村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区气象局。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