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农字〔2022〕35号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
项目实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 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132号)、《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2〕2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指南要求认真进行申报。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广西现代农业强市目标要求,通过项目推动,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促进规模经营,切实提高示范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获得县、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目前正常运行,经营场地承包权5年以上。
三、扶持方向
扶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收购、贮存、交易、有机肥堆沤、泵房及温棚等生产场所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先进的农业机械或器具(重点安排在现代农业示范区);
(三)购置产品加工、生产线、分等分级线、冷藏保鲜等设备;
(四)发展养蚕小区、食用菌菌种生产;
(五)新建或改造畜禽栏舍、消毒设施、粪污处理、渔业生产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或购买种苗等;
(六)林业生态标准化开发建设;
(七)规范财务管理;
(八)不扶持已获得农机补贴机械设备的,不扶持二手机械、器具、生产线、设备;
(九)鼓励家庭有序流转土地,规范财务管理。
四、补助标准及优先条件
每家合作社扶持资金约5-10万元,每家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约1-3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申报内容如涉及大棚、冷库、标准园区建设、标准养殖建设等已制定过相关补助标准的,原则上参照相关文件补助。
合作社主产品具有自主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的予以优先考虑,以农产品采后处理,如加工、交易场地建设、冷库建设、打造品牌等为项目内容的予以优先考虑。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或入股,能够带动集体经济经营增收或村产业发展,特别是贫困村产业发展的合作社的予以优先考虑。
五、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
申报单位需填写《柳江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申报书》、《柳江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申报书》一式两份,营业执照、挂牌照片、制度上墙照片、内部组织机构名册、办公场所使用证明、成员名册、带动能力证明以及行业所需的相关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报,所有申报材料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纸质交到区农经站,同时上传电子版。
(二)项目评审
区农业农村局对汇总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程序报批下达项目。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保证申报内容及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并保证所申报项目与其它渠道申报的项目没有重叠,亦无恶意套取资金行为。如弄虚作假、项目重叠、恶意套取资金,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申报单位负责人负责,除追缴全部项目款外,将永久取消申报项目资格,并予以公告。
(二)请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2、3)。
(三)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的营业执照、挂牌照片、制度上墙照片、内部组织机构名册、办公场所使用证明、成员名册、带动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区农业农村局把关,并由区农经站存档。
(四)本指南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区农经站联系,联系人:何莹,电话:7264333,邮箱地址:ljxnjz@163.com。
附件:1. 柳江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项目建设汇总表
柳江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
项目申报书
柳江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
目申报书
附件1
柳江区申报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建设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万元)
|
序号 |
单位 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目标与效益 |
申报资金 |
扶持资金用途 |
备注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附件2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写明具体的项目,如:购置××设备)
申报单位:(写合作社全称并盖章)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
项目监管单位负责人:
申报时间:2022年月日
|
项目名称 |
| ||||
|
申请金额 |
万元 | ||||
|
立项原因及依据 |
| ||||
|
合作社基本情况 |
理事长姓名: |
电话: | |||
|
监事长姓名: |
电话: | ||||
|
财务人员姓名: |
电话: | ||||
|
办公室地址: | |||||
|
银行账户: | |||||
|
入社农户数:带动农户数: | |||||
|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 | |||||
|
注册商标或认证: | |||||
|
产品及基地面积、2021年销售收入、分红情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
|
目标及效益 |
| ||||
|
计划进度 |
| ||||
|
项目资金用途 |
项目资金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
| ||||
|
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内容及所有数据真实可靠,保证所申报项目与其它渠道申报的项目没有重叠,亦无恶意套取资金行为。如弄虚作假、项目重叠、恶意套取资金,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人负责。并保证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 合作社(盖章):负责人(签字): | ||||
|
项目监管单位意见 |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 ||||
附件3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
项目实施申报书
项目名称:(写明具体的项目,如:购置××设备)
申报单位:(写家庭农场全称并盖章)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
项目监管单位负责人:
申报时间:2022年月日
|
项目名称 |
| ||||
|
申请金额 |
万元 | ||||
|
立项原因及依据 |
| ||||
|
基本情况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
负责人是否农业户口: | |||||
|
负责人户口地址: | |||||
|
农场地址: | |||||
|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 | |||||
|
银行账户: | |||||
|
家庭劳力数: | |||||
|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 |||||
|
注册商标或认证: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规模(种植业多少亩;养殖业多少头、只、羽、亩;种养结合、休闲观光农业亩、间、平米等)、流转土地面积、2021年销售收入等情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
|
目标及效益 |
| ||||
|
计划进度 |
| ||||
|
项目资金用途 |
项目资金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
| ||||
|
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内容及所有数据真实可靠,保证所申报项目与其它渠道申报的项目没有重叠,亦无恶意套取资金行为。如弄虚作假、项目重叠、恶意套取资金,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保证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 家庭农场(盖章):负责人(签字): | ||||
|
项目监管单位意见 |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2年10月27日印发 |
江农字〔2022〕35号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
项目实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 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132号)、《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2〕2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指南要求认真进行申报。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广西现代农业强市目标要求,通过项目推动,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促进规模经营,切实提高示范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获得县、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目前正常运行,经营场地承包权5年以上。
三、扶持方向
扶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收购、贮存、交易、有机肥堆沤、泵房及温棚等生产场所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先进的农业机械或器具(重点安排在现代农业示范区);
(三)购置产品加工、生产线、分等分级线、冷藏保鲜等设备;
(四)发展养蚕小区、食用菌菌种生产;
(五)新建或改造畜禽栏舍、消毒设施、粪污处理、渔业生产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或购买种苗等;
(六)林业生态标准化开发建设;
(七)规范财务管理;
(八)不扶持已获得农机补贴机械设备的,不扶持二手机械、器具、生产线、设备;
(九)鼓励家庭有序流转土地,规范财务管理。
四、补助标准及优先条件
每家合作社扶持资金约5-10万元,每家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约1-3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申报内容如涉及大棚、冷库、标准园区建设、标准养殖建设等已制定过相关补助标准的,原则上参照相关文件补助。
合作社主产品具有自主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的予以优先考虑,以农产品采后处理,如加工、交易场地建设、冷库建设、打造品牌等为项目内容的予以优先考虑。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或入股,能够带动集体经济经营增收或村产业发展,特别是贫困村产业发展的合作社的予以优先考虑。
五、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
申报单位需填写《柳江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申报书》、《柳江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申报书》一式两份,营业执照、挂牌照片、制度上墙照片、内部组织机构名册、办公场所使用证明、成员名册、带动能力证明以及行业所需的相关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报,所有申报材料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纸质交到区农经站,同时上传电子版。
(二)项目评审
区农业农村局对汇总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程序报批下达项目。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保证申报内容及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并保证所申报项目与其它渠道申报的项目没有重叠,亦无恶意套取资金行为。如弄虚作假、项目重叠、恶意套取资金,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申报单位负责人负责,除追缴全部项目款外,将永久取消申报项目资格,并予以公告。
(二)请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2、3)。
(三)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的营业执照、挂牌照片、制度上墙照片、内部组织机构名册、办公场所使用证明、成员名册、带动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区农业农村局把关,并由区农经站存档。
(四)本指南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区农经站联系,联系人:何莹,电话:7264333,邮箱地址:ljxnjz@163.com。
附件:1. 柳江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项目建设汇总表
柳江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
项目申报书
柳江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
目申报书
附件1
柳江区申报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建设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万元)
|
序号 |
单位 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目标与效益 |
申报资金 |
扶持资金用途 |
备注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附件2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写明具体的项目,如:购置××设备)
申报单位:(写合作社全称并盖章)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
项目监管单位负责人:
申报时间:2022年月日
|
项目名称 |
| ||||
|
申请金额 |
万元 | ||||
|
立项原因及依据 |
| ||||
|
合作社基本情况 |
理事长姓名: |
电话: | |||
|
监事长姓名: |
电话: | ||||
|
财务人员姓名: |
电话: | ||||
|
办公室地址: | |||||
|
银行账户: | |||||
|
入社农户数:带动农户数: | |||||
|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 | |||||
|
注册商标或认证: | |||||
|
产品及基地面积、2021年销售收入、分红情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
|
目标及效益 |
| ||||
|
计划进度 |
| ||||
|
项目资金用途 |
项目资金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
| ||||
|
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内容及所有数据真实可靠,保证所申报项目与其它渠道申报的项目没有重叠,亦无恶意套取资金行为。如弄虚作假、项目重叠、恶意套取资金,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人负责。并保证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 合作社(盖章):负责人(签字): | ||||
|
项目监管单位意见 |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 ||||
附件3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
项目实施申报书
项目名称:(写明具体的项目,如:购置××设备)
申报单位:(写家庭农场全称并盖章)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
项目监管单位负责人:
申报时间:2022年月日
|
项目名称 |
| ||||
|
申请金额 |
万元 | ||||
|
立项原因及依据 |
| ||||
|
基本情况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
负责人是否农业户口: | |||||
|
负责人户口地址: | |||||
|
农场地址: | |||||
|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 | |||||
|
银行账户: | |||||
|
家庭劳力数: | |||||
|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 |||||
|
注册商标或认证: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规模(种植业多少亩;养殖业多少头、只、羽、亩;种养结合、休闲观光农业亩、间、平米等)、流转土地面积、2021年销售收入等情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
|
目标及效益 |
| ||||
|
计划进度 |
| ||||
|
项目资金用途 |
项目资金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
| ||||
|
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内容及所有数据真实可靠,保证所申报项目与其它渠道申报的项目没有重叠,亦无恶意套取资金行为。如弄虚作假、项目重叠、恶意套取资金,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保证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 家庭农场(盖章):负责人(签字): | ||||
|
项目监管单位意见 |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2年10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