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农字〔2021〕33号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
项目实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政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指南要求认真进行申报。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2日
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
农场)项目实施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广西现代农业强市目标要求,通过项目推动,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促进规模经营,切实提高示范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获得市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的家庭农场。
(二)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家庭农场主体资格登记,并取得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正常运行1年以上。
(三)家庭农场对生产经营规模的要求:粮食种植类,20亩以上;园艺、水果、蔬菜种植类,露天生产10亩以上,设施栽培种植5亩以上;养殖业年销售收入30万元以上,种养结合类,主要产业规模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特色高效产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家庭农场的经营场地承包权要有5年以上。
三、扶持方向
扶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收购、贮存、交易、有机肥堆沤、泵房及温棚等生产场所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先进的农业机械或器具;
(三)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设备设施;
(四)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储运、包装、保鲜、冷藏;
(五)新建或改造畜禽栏舍、消毒设施、粪污处理、渔业生产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或购买种苗等;
(六)农业标准化生产,购买专业化服务;
(七)鼓励家庭有序流转土地,规范财务管理。
四、补助标准
每家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约1-10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申报内容如涉及大棚、冷库、标准园区建设、标准养殖建设等已制定过相关补助标准的,原则上参照相关文件补助。
五、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
申报单位需填写《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申报书》一式两份,营业执照、挂牌照片、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带动能力证明以及行业所需的相关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向柳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报。
(二)项目评审
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产业部门共同对汇总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程序报批下达项目。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保证申报内容及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并保证所申报项目与其它渠道申报的项目没有重叠,亦无恶意套取资金行为。如弄虚作假、项目重叠、恶意套取资金,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申报单位负责人负责,除追缴全部项目款外,将永久取消申报项目资格,并予以公告。
(二)请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三)家庭农场提供营业执照、挂牌照片、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带动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区经管站存档。
(四)本指南由柳江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柳江区经管站联系,联系人:何莹,电话:7264333,邮箱地址:ljxnjz@163.com。
附件:2021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
申报书
附件
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
项目实施申报书
项目名称:(写明具体的项目,如:购置××设备)
申报单位:(写家庭农场全称并盖章)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
项目监管单位负责人:
申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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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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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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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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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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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是否农业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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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户口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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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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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注册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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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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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劳力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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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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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或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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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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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种植业多少亩;养殖业多少头、只、羽、亩;种养结合、休闲观光农业亩、间、平米等)、流转土地面积、2020年销售收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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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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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及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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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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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用途 |
项目资金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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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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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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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内容及所有数据真实可靠,保证所申报项目与其它渠道申报的项目没有重叠,亦无恶意套取资金行为。如弄虚作假、项目重叠、恶意套取资金,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保证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
家庭农场(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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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单位意见 |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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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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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2日印发 |
江农字〔2021〕33号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
项目实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政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指南要求认真进行申报。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2日
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
农场)项目实施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广西现代农业强市目标要求,通过项目推动,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促进规模经营,切实提高示范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获得市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的家庭农场。
(二)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家庭农场主体资格登记,并取得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正常运行1年以上。
(三)家庭农场对生产经营规模的要求:粮食种植类,20亩以上;园艺、水果、蔬菜种植类,露天生产10亩以上,设施栽培种植5亩以上;养殖业年销售收入30万元以上,种养结合类,主要产业规模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特色高效产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家庭农场的经营场地承包权要有5年以上。
三、扶持方向
扶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收购、贮存、交易、有机肥堆沤、泵房及温棚等生产场所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先进的农业机械或器具;
(三)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设备设施;
(四)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储运、包装、保鲜、冷藏;
(五)新建或改造畜禽栏舍、消毒设施、粪污处理、渔业生产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或购买种苗等;
(六)农业标准化生产,购买专业化服务;
(七)鼓励家庭有序流转土地,规范财务管理。
四、补助标准
每家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约1-10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申报内容如涉及大棚、冷库、标准园区建设、标准养殖建设等已制定过相关补助标准的,原则上参照相关文件补助。
五、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
申报单位需填写《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申报书》一式两份,营业执照、挂牌照片、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带动能力证明以及行业所需的相关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向柳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报。
(二)项目评审
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产业部门共同对汇总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程序报批下达项目。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保证申报内容及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并保证所申报项目与其它渠道申报的项目没有重叠,亦无恶意套取资金行为。如弄虚作假、项目重叠、恶意套取资金,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申报单位负责人负责,除追缴全部项目款外,将永久取消申报项目资格,并予以公告。
(二)请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三)家庭农场提供营业执照、挂牌照片、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带动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区经管站存档。
(四)本指南由柳江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柳江区经管站联系,联系人:何莹,电话:7264333,邮箱地址:ljxnjz@163.com。
附件:2021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
申报书
附件
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
项目实施申报书
项目名称:(写明具体的项目,如:购置××设备)
申报单位:(写家庭农场全称并盖章)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
项目监管单位负责人:
申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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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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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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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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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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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是否农业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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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户口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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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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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注册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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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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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劳力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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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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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或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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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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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种植业多少亩;养殖业多少头、只、羽、亩;种养结合、休闲观光农业亩、间、平米等)、流转土地面积、2020年销售收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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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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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及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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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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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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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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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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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内容及所有数据真实可靠,保证所申报项目与其它渠道申报的项目没有重叠,亦无恶意套取资金行为。如弄虚作假、项目重叠、恶意套取资金,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保证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
家庭农场(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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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单位意见 |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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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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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