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利发〔2024〕4号
柳州市柳江区水利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
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陆春晖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河长制工作。
主管局河长办。
邓红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兼)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农村供水保障、水库移民管理、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分管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及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综合业务股、后扶股、农村水利水电股、供水保障专责小组办公室。
联系水电工程队。
周 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灾害防御、水库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分管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及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防汛办、防御办、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北弓水库管理所、工农水库管理所。
韦向茂 党组成员、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计划财务、固定资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河道整治、大棚房整治、水利工程技术审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河长制工作,以及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分管局河长办。
分管局计划财务股、总工室。
李 敏 党组成员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民族团结、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双拥”、创城、工青妇、老干部、挂点村、驻村队员管理、防贫监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报建和质量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保密、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分管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及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水土保持工作站(水资源办公室)、党建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委办、工会。
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并对分管和联系的业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柳州市柳江区水利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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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水利发〔2024〕4号
柳州市柳江区水利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
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陆春晖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河长制工作。
主管局河长办。
邓红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兼)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农村供水保障、水库移民管理、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分管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及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综合业务股、后扶股、农村水利水电股、供水保障专责小组办公室。
联系水电工程队。
周 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灾害防御、水库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分管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及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防汛办、防御办、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北弓水库管理所、工农水库管理所。
韦向茂 党组成员、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计划财务、固定资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河道整治、大棚房整治、水利工程技术审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河长制工作,以及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分管局河长办。
分管局计划财务股、总工室。
李 敏 党组成员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民族团结、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双拥”、创城、工青妇、老干部、挂点村、驻村队员管理、防贫监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报建和质量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保密、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分管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及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水土保持工作站(水资源办公室)、党建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委办、工会。
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并对分管和联系的业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柳州市柳江区水利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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