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发〔2026〕1号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区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附件:1.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2.柳州市柳江区2025-2026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
资金分配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根据《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江应急发〔2025〕15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对象和程序
(一)救助对象
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2025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众。优先保障受灾特困供养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户、残疾人家庭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对象准,需救助对象不漏、不错、不重,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发放程序及时间
各镇按照规定分配资金,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预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平均分配或用于非自然灾害对象救助。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经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无异议后,由我局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冬春救助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需将资金发放至救助对象。
二、救助金额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金额
为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上级下达我区2025-2026年冬春救助资金43000元,本级安排预算资金359元,共计43359元,专项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确保我区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救助标准
据统计,2025年我区7个镇3942人不同程度受灾。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上级下达救灾资金总额,综合考虑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优先保障对受灾特困供养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户、残疾人家庭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受灾群众的救助。
Ⅰ类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给予受灾群众每人生活救助时间为5个月,救助补助标准为:451元/人;
Ⅱ类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给予受灾群众每人生活救助时间为3个月,救助补助标准为271元/人;
Ⅲ类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给予受灾群众每人生活救助时间为1个月,救助补助标准为130元/人。
三、相关要求
各镇要尽快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间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同时要逐级建立台账,保存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本地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附件2
柳州市柳江区2025-2026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
行政区域 |
项目名称 |
救助人口(人) |
项目金额(元) |
|
全区合计 |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
237 |
43359 |
|
百朋镇 |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
187 |
29809 |
|
里高镇 |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
4 |
1084 |
|
进德镇 |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
6 |
1626 |
|
穿山镇 |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
40 |
10840 |
江应急发〔2026〕1号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区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附件:1.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2.柳州市柳江区2025-2026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
资金分配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根据《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江应急发〔2025〕15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对象和程序
(一)救助对象
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2025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众。优先保障受灾特困供养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户、残疾人家庭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对象准,需救助对象不漏、不错、不重,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发放程序及时间
各镇按照规定分配资金,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预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平均分配或用于非自然灾害对象救助。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经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无异议后,由我局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冬春救助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需将资金发放至救助对象。
二、救助金额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金额
为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上级下达我区2025-2026年冬春救助资金43000元,本级安排预算资金359元,共计43359元,专项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确保我区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救助标准
据统计,2025年我区7个镇3942人不同程度受灾。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上级下达救灾资金总额,综合考虑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优先保障对受灾特困供养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户、残疾人家庭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受灾群众的救助。
Ⅰ类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给予受灾群众每人生活救助时间为5个月,救助补助标准为:451元/人;
Ⅱ类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给予受灾群众每人生活救助时间为3个月,救助补助标准为271元/人;
Ⅲ类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给予受灾群众每人生活救助时间为1个月,救助补助标准为130元/人。
三、相关要求
各镇要尽快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间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同时要逐级建立台账,保存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本地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附件2
柳州市柳江区2025-2026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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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
项目名称 |
救助人口(人) |
项目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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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合计 |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
237 |
43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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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朋镇 |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
187 |
29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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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高镇 |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
4 |
1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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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德镇 |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
6 |
1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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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镇 |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
40 |
10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