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长办〔2026〕4号
柳州市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
辖区内区级河长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柳江办〔2017〕34号)文件精神,在柳江区内全面构建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区)、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形成系统性网格化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格局,其中,柳江区辖区内的大桥河、流山河、北弓水库、工农水库应分别设立区级河长,由区领导担任。因换届选举,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根据工作需要,为完善柳江区河长组织体系,保障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经柳州市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研究决定,对部分区级河长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由区委副书记张扬担任流山河土博镇河段河长,负责开展流山河土博镇河段河长职责内的各项工作;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喻毅祥担任大桥河河长,负责开展大桥河区级河长职责内的各项工作;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馨担任工农水库河长,负责开展工农水库区级河长职责内的各项工作;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覃春前担任北弓水库河长,负责开展北弓水库区级河长职责内的各项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新喜,721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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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10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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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长办〔2026〕4号
柳州市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
辖区内区级河长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柳江办〔2017〕34号)文件精神,在柳江区内全面构建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区)、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形成系统性网格化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格局,其中,柳江区辖区内的大桥河、流山河、北弓水库、工农水库应分别设立区级河长,由区领导担任。因换届选举,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根据工作需要,为完善柳江区河长组织体系,保障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经柳州市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研究决定,对部分区级河长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由区委副书记张扬担任流山河土博镇河段河长,负责开展流山河土博镇河段河长职责内的各项工作;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喻毅祥担任大桥河河长,负责开展大桥河区级河长职责内的各项工作;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馨担任工农水库河长,负责开展工农水库区级河长职责内的各项工作;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覃春前担任北弓水库河长,负责开展北弓水库区级河长职责内的各项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新喜,721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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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10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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