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20〕2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柳江区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4号),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柳江区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研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柳江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部门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服务业发展形势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项联合督查机制,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成员单位
柳江区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各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行政审批局、柳江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司法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应急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供销社、中国邮政柳江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组成。区发改局、区商务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分管服务业副区长为召集人,区发改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服务业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交一次总结,讨论每个季度的柳江区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牵头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联席会议的议题。各成员单位可根据职能和工作情况,提出联席会议议题的建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确认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抄报柳江区人民政府。
四、部门职责
区发改局:承担联席会议组长职责,研究服务业发展形势和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服务业领域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牵头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物流业发展,统筹协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服务业领域改革等工作;促进粮食流通业发展。
区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组长职责,牵头拟订和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措施;牵头促进商贸流通、餐饮住宿、会展、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行业发展。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促进信息服务业和节能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区教育局:牵头促进教育培训服务业发展。
区科技局:牵头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区民政局:牵头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负责规范管理服务业领域社会组织。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市财政支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新服务业发展投融资渠道,落实服务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工作经费等,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价格及收费政策。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服务业发展的人才政策,促进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落实服务业用地支持政策,优先保障重大服务业项目用地;牵头做好服务业项目规划保障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促进交通运输业发展。
区水利局:牵头促进水利服务业发展。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促进农业服务业发展。
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促进旅游服务业发展,推进文化与创意服务业发展。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抓好服务业审批事项改革。
柳江税务局:牵头负责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服务业企业的市场准入等优惠政策;负责服务业品牌的认定工作;会同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推进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国家、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区统计局:牵头推进服务业统计领域改革创新;负责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体系,指导服务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强化服务业运行统计分析监测。
区金融办:负责协调推进金融服务业和保险服务业发展,重点牵头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发展。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维护服务业经济安全,牵头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如安保行业、车辆检测行业。
区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行业发展指导。
区投资促进局:牵头促进服务业企业和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区应急局:协同服务业联席部门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如指导服务业企业做好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区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促进园区服务业发展。
区供销社:牵头负责农资、农产品流通发展。
中国邮政柳江分公司:牵头促进邮政业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细化和落实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
各镇:负责本镇辖区内服务业发展总体指导和综合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把服务业发展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成员单位在文件下发一周内上报相对固定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柳江区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2:柳江区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分管领导、联络员回执表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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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印发 |